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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廈門需要辦什麼證

發布時間: 2023-08-04 16:54:57

『壹』 去廈門需要什麼證件

去廈門需要攜帶本人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現場復印)就可以了。廈門隸屬於福建省,別稱鷺島,位於福建省東南端源舉,西界漳州,北鄰南安和晉江,東南與大小金門和大擔島隔海相望。

身份證是用於證明持有人身份的證件,多由各國或地區渣裂激政府發行予公民。它將作為每個人獨一無二的公民身份的證明工具。大量新技術的出現如襪允許身份證包含生物統計學信息於其中,如照片、面部特徵、手掌特徵、虹膜掃描識別或指紋識別。

『貳』 廈門辦居住證需要什麼資料

如果到了一座陌生的城市,為了工作生活需要辦理居住證。很多人在辦理的時候,可能准備的材料不充分,就會白跑一趟。辦理居住證需要准備哪些材料和證件?居住證有沒有有效期?
一、辦理居住啟信中證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1、廈門的外來人口還是比較多的,如果到當地工作、生活,想要辦理居住證,我們需要准備好個人有效證件,身份證。
2、除此以外還需要填寫一份福建省居住證申領表,另外還需要提供就業的證明,這個可以由用人單位來提供,准備好復印件。
3、如果是自主創業個人開店的,需要提供營業執照或者開坦銀業的相關證明。另外還要准備個人的照片,帶齊所有的資料交給派出所去辦理。
二、居住證有有效期嗎
1、居住證和我們的身份證一樣都是有有效期的,一般來說有的有效期是一年,有的是三年。有效期到了,可以到當地的派出所進行審核,並且可以申請延期。在延期的審核當中,我們需要本人的身份證,如果選擇的是租房需要帶上租房合同。如果有房子,需要帶上產權證,之後才能夠申請成功。但是一定要注意,到期前的一個月之內就要去辦理,之後才能夠正常使用。
2、如果不小心將居住證丟失了,後期能夠辦理,不過需要補交工本費,而新的有效期就要重新計算。
三、居住證有哪些作用
1、如果辦理了居住證,在有些地區就能夠成功入戶,無論你是通過積分落戶還是人才引進,居住證是一個必須的條件。
2、如果你滿足了申請公租房的條件,也需要提供居住證,比如在廣州需要提供三年有效的廣州居住悄山證。
3、有些城市辦理了居住證之後,孩子就可以去報名,在當地的小學、初中上學。
以上內容介紹的就是居住證需要辦理什麼資料,不同城市准備的資料可能有所差異,而居住證是非常重要的證件,一定要辦理好,後期會給自己帶來諸多方便。

『叄』 持台胞證由蘭州入廈門需要什麼

持台胞證由蘭州入廈門需要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核酸檢測報告。
1、離開蘭州,憑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有序出行。
2、進入廈門,對入境人員實施5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後,目的地為廈門市的入境人員,點對點接回目的地後繼續實施3天居家隔離,如不符合居家隔離條件的,繼續進行3天集中醫學觀察;在人員入境時,以及集中隔離第1、2、3、5天各進行一次核酸檢測,其中第5天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者方可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在居家隔離的第1、3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檢測結果為陰性者方可解除居家隔離。目的地為省內其他地市的,原則上在5天集中隔離結束後應回目的地繼續進行3天居家隔離。目的地為省外的,在5天集中隔離結束後,可「點對點」閉環轉運回目的地繼續進行3天居家隔離,無法閉環轉運的,繼續進行3天集中醫學觀察。
3、7天內有高風險區旅居史的入(返)廈人員:實施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在1、3、5、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期間賦碼管理、不得外出,如不具備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條件,採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4、對國內涉疫地區的入(返)廈人員,應在抵廈後第一時間向所在村(居)委會和單位(或所住賓館)報告,根據出發地和途徑地疫情風險等級動態實施分類管理,詳情請關注廈門疾控微信公眾號,此間非必要不參加聚集性活動,不進入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
5、其他地區入(返)廈人員:實施三天三檢(含落地檢),健康碼綠碼、體溫正常,在做好個人防護前提下可在我市有序流動。

『肆』 廈門辦健康證需要帶什麼證件

一、廈門辦健康證需要帶什麼證件
1、廈門辦健康證需要帶的證件如下:
(1)當事人自己的居民身份證原件或有效的臨時身份證原件;
(2)當事人2張一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2張一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3)當事人的個人基本信息完整的體檢表格。健康證是指預防性健康檢查證明,證明受檢者具備做從業規定的健康素質。
2、法律依據:《預防性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受檢單位應按規定向衛生監督機構提交受檢人員名單,並由受檢單位負責建立個人健康檔案。
第十二條
承擔健康檢查的單位根據衛生監督機構確定的受檢人員名單,按規定的應檢項目安排健康檢查。具體健康檢查工作按國家有關技術規范進行。
第十三條
健康檢查單位應將受檢人員的檢查、檢驗等原始記錄及健康檢查結果報送衛生監督機構。
第十四條
衛生監督機構根據健康檢查結果,對預防性健康檢查合格者簽發健康合格證明。對不合格者提出處理意見並監督執行。原始材料同時交受檢單位或規定的存檔單位存檔。
二、北京健康證檢查項目有哪些
1、體格檢查,包括身高、體重、有無外傷等,肛檢,主要是為了堅持是否有大腸桿菌或者肝炎等傳染性疾病;
2、內科檢查,通過測量血壓和聽心跳等來粗略判斷是否有疾病,胸透檢查,檢查是否有肺結核等疾病,肝功能檢查,通過轉氨酶的值來判斷肝細胞是否有損傷或者是出現傳染性較強的肝病;
3、血常規檢查。不同類別的健康證檢查項目也會有所不同,一般會根據檢查結果發不同類別的健康證。

『伍』 廈門辦居住證需要哪些資料

一、廈門辦居住證需要哪些資料
1、在廈門辦理居住證需要的材料如下:
(1)提供申請人的登記憑證;
(2)填寫《福建省居住證申領表》;
(3)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
(4)代辦的,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居民身份證件或戶口簿,以及委託人符合二代證人像標準的電子照片;
(5)自主創業的,通過數據共享查詢相關投資、創業信息;
(6)提供合法穩定住所相關證明材料。
2、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二條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二、辦居住證需要什麼條件
1、在居住地有合法穩定就業、指未來可能在本市就業6個月以上;
2、在居住地有穩定住所,指擁有未來可以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
3、在居住地連續就讀。居住證制度既保護了流動人口在當前工作居住地的社會福利待遇,又保護了流動人口在原籍的應有權益,保障了來去自由,自由流動,符合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

『陸』 廈門暫住證需要什麼材料


一、廈門居住證辦理需要什麼材料
1、廈門居住證辦理需要的材料如下:
(1)居住證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
(3)居住處所證明,如房屋所有權證、購房合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房屋租賃合同、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等;
(4)勞動合同或就讀證明;
(5)本人近期相片。
二、居住證續簽流程是什麼
1、到居住地的鎮、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2、居住證受理點工作人員審核材料和列印受理回執;
3、制證部門製作居住證;
4、辦理人憑受理回執到居住證受理點領取居住證。
二、在廈門怎麼辦理居住證
1、合法穩定就業人群:在居住地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錄用、招用,或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的;
2、有合法穩定住所人群:在居住地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差空孫屋、租賃的房屋或者用人單位、就讀學校的宿舍居住的;
3、連續就讀人群:在居住地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或者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並就讀的。滿足上述三個條件之一的,可向公安機關申領居住證。
2、
法律虧旦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虛鏈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柒』 去廈門需要護照嗎

法律分析:不用,廈門是中國的領土,只有出境才需要護照,去廈門不需要。註:護照是一個國家的公民出入本國國境和到國外旅行或居留時,由本國發給的一種證明該公民國籍和身份的合法證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入國境和在國外證明國籍和身份的證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偽造、變造、轉讓、故意損毀或者非法扣押護照。

第四條 普通護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或者公安部委託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和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簽發。

外交護照由外交部簽發。

公務護照由外交部、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以及外交部委託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門簽發。

第五條 公民因前往外國定居、探親、學習、就業、旅行、從事商務活動等非公務原因出國的,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普通護照。

第六條 公民申請普通護照,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請事由的相關材料。國家工作人員因本法第五條規定的原因出境申請普通護照的,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簽發普通護照;對不符合規定不予簽發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在偏遠地區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簽發護照的,經護照簽發機關負責人批准,簽發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公民因合理緊急事由請求加急辦理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及時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