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外地孩子在福建廈門市新民鎮讀書需要辦哪些手續
按照廈門市教育局確定的《外來務工子女申請小學預約登記的條件》,外地孩子在福建廈門市新民鎮讀書,需要辦理相關手續,提交以下證件:
1、近一年在廈門市新民鎮的務工證明。「近一年」指的是自入學當年的8月31日往前推算至上一年的8月31日滿一年,中間間斷時間累計不超過3個月。
2、在廈門市新民鎮的《暫住人口信息查詢表》以及暫住證(居住證)。
3、在廈門市新民鎮繳納社保的證明。
4、由計劃生育部門開具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狀況證明。
⑵ 外地戶口小孩在廈門入學條件
【法律分析】:外地戶口小孩入學條件包括:1、父母至少一方與本地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並務工一年以上;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地公安部門核發居住證,另一方為非本地戶籍;3、在本地有穩定住所;4、符合本地規定入學年齡。入學手續辦理需要申請人在規定報名時間內持相關材料到實際居住地所屬教育服務區域學校報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轉學一般以每年秋季入學報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 第十七條國家實行學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學校教育制度。國家建立科學的學制系統。學制系統內的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的設置、教育形式、修業年限、招生對象、培養目標等,由國務院或者由國務院授權教育行政部門規定。
⑶ 外地戶口小孩在廈門入學條件
入學條件:
1.學生本人及其父(母)須在廈暫住。申請在島內入學的學生父(母)須在島內實際居住2年以上,申請在島外入學的學生父(母)須在島外實際居住1年以上。需提供在廈暫住證,暫住證應表明已實際居住年限,附頁中應有攜帶子女的相關談源記錄。
2.學生父(母)須在廈務工。申請在島內入學的學生需提供能證明其父(母)在廈務工兩年(含兩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申請在島外入學的學生需提供能證明其父(母)在廈務工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3.學生父(母)須按照規定參加廈門市社會保險。申請在島內入學的學生需提供地稅部門出具的其父(母)近兩個年度《廈門市地方稅務局社會保險費繳費證明》;申請在島外入學的學生需提供地稅部門出具的其父(母)近一個年度《廈門市地方稅務局社會保險費繳費證明》。
4.符合國家人口計劃生育政策。提供鄉鎮街道計生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狀況證明等材料。
符合上述條件的學生,提供相應書面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由就讀的民辦學校每學年進行審核,並報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復核確認,建立統籌入學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名冊。
補助辦法:
經統籌進入民辦學校接受義務教育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免除學雜費、課本費、簿籍費後,政府對相關民辦學校給予一定補助。相關學校在接受財政核撥的補助資金後,一律不得再向學生收取學雜費、課本費、簿籍費。財政補助標准一定三年不變,民辦學校在此期間不旦亂得以辦學成本提高等為由,要求提高財政補助標准或收費標准。三年期滿後,民辦學校如需申請提高收費標準的,應當報經物價、財政、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後方可實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
第十七條國家實行學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學校教育制度。
國家建立科含遲態學的學制系統。學制系統內的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的設置、教育形式、修業年限、招生對象、培養目標等,由國務院或者由國務院授權教育行政部門規定。
⑷ 外地人在廈門上公立小學要具備什麼條件呢
1、廈門市戶口和政策性照顧對象(非本市戶口)可保證上公辦小學,非本市戶口要就讀公辦和民辦小學,要比積分高低。
2、六類非本市戶口屬於政策性照顧對象,一般可滿足在暫住地公辦小學或統籌公辦小學就讀,這六類人分別是:
(1)在湖裡區居住的港、澳、台、外籍人員子女;
(2)廈門市、區表彰的「見義勇為」者的子女;
(3)符合條件的廈門市或湖裡區重點引進人才的子女及湖裡區「550」高層次引進人才的子女;
(4)駐廈部隊(含武警)現役軍人的子女;
(5)廈門市或湖裡區表彰的「拔尖人才」、「十佳來廈務工青年」、「十佳進城女員工」的子女;
(6)湖裡轄區內對本區財稅做出貢獻的市屬重點工業企業和2013年度湖裡區政府表彰的全區納稅先進企業及對湖裡區經濟社會發展有突出貢獻的企業的投資者、高級管理人員、技術骨乾的子女。
3、上述照顧對象中,第1至5類到暫住地所在片區內的公辦學校報名,學校審核後錄取。如果片區學校學位余額不足,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就讀學校;
4、第6類中的適齡兒童,由相關企業安排專人按規定的時間到湖裡區教育局指定的報名點一次性集中報名(不接受補報名或員工個人報名),經區教育局核實後統籌安排就讀學校。
(4)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廈門如何讀書擴展閱讀:
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於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針對具體問題,從鞏固三年改革成果、有序擴大覆蓋范圍、統籌城鄉招生工作、規范學校招生行為、強化履行各方義務、加強學生學籍管理、做好宣傳引導工作七方面做出部署,要求各地繼續深化改革,確保教育機會公平。
2017年19個副省級以上重點大城市各區(縣)要實現100%的小學、95%的初中劃片就近入學。經審批的初中特長招生比例,控制在區(縣)初中總招生人數的5%以內。
⑸ 沒有廈門戶口 怎麼在廈門讀書
法律分析:沒有戶口可以辦隨遷子女入學。
法律依據:《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通知》
第一條 各區教育局應採取積分的辦法,做好隨遷子女小學的入學工作。
第二條 積分入學辦法要堅持分區申請、區級實施、市級指導、公開公平的工作原則。
第三條 適齡隨遷子女參加積分入學的基本條件
隨遷子女父親(母親)在廈門務工、連續暫住和最近參加我市社會保險的年限達1年(含1年)以上,其中,申請在思明區、湖裡區參加積分入學的隨遷子女的父親(母親)在廈門務工、連續暫住和最近參加社會保險的年限要滿2年。
⑹ 廈門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條件
法律分析:父(母)符合以下條件的適齡隨遷子女可在實際居住區申請參加積分入學:(一)持有廈門市有效的居住證;(二)報名前在申請的區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二條 國家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制度。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國家建立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保證義務教育制度實施。
第四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並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
⑺ 廈門外地戶口孩子上學政策
外地戶口在廈門上學學生和父母都會有一些要求的,相關的要求有學生和父親或者母親在廈門暫住,並且父母有工作在廈門和有繳納社保,辦理了在廈門的居住證,孩子是符合在廈門讀書的相關法律法規。1.學生本人及其父(母)須在廈暫住。申請在島內入學的學生父(母)須在島內實際居住2年以上,申請在島外入學的學生父(母)須在島外實際居住1年以上。需提供在廈暫住證,暫住證應表明已實際居住年限,附頁中應有攜帶子女的相關記錄。
2.學生父(母)須在廈務工。申請在島內入學的學生需提供能證明其父(母)在廈務工兩年(含兩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申請在島外入學的學生需提供能證明其父(母)在廈務工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3.學生父(母)須按照規定參加我市社會保險。申請在島內入學的學生需提供地稅部門出具的其父(母)近兩個年度《廈門市地方稅務局社會保險費繳費證明》;申請在島外入學的學生需提供地稅部門出具的其父(母)近一個年度《廈門市地方稅務局社會保險費繳費證明》。
4.符合國家人口計劃生育政策。提供鄉鎮街道計生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狀況證明等材料。
符合上述條件的學生,提供相應書面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由就讀的民辦學校每學年進行審核,並報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復核確認,建立統籌入學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名冊。
相關的補助辦法:
經統籌進入民辦學校接受義務教育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免除學雜費、課本費、簿籍費後,政府對相關民辦學校給予一定補助。相關學校在接受財政核撥的補助資金後,一律不得再向學生收取學雜費、課本費、簿籍費。財政補助標准一定三年不變,民辦學校在此期間不得以辦學成本提高等為由,要求提高財政補助標准或收費標准。三年期滿後,民辦學校如需申請提高收費標準的,應當報經物價、財政、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後方可實施。
總的來說,在外地讀書,戶口是很重要的,因為如果沒有戶口,是很容易出學習上的問題。這里也需要提醒大家,如果想通過錨定的方式落戶,必須符合當地的政策條件。
⑻ 外地轉學到廈門讀書條件
外地轉學到廈門讀書條件包括:
1、父母至少一方與本地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並務工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地公安部州頌亂門核發居住證,另一方為非本地戶籍;
3、在本地有穩定住所;
4、符合本地規定入學年齡。入學手續辦理需要申請人在規定報冊檔名時間內持相關材料到實際居住地所屬教育服務區域學校報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轉學一般以每年秋季入學報名。
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入學所需提交證件材料:
1、兒童及其父母在原籍戶口簿;
2、適齡兒童父母身份證;
3、適齡兒童父母市南區居住證;
4、購房戶:房產證;尚未辦理房產證的,出具《購房合同》及已繳款收據;租房戶:青島市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5、合法就業的提供青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供的勞動合同正規文本、青島市就業登記表及社保卡;合法經營的提供市南工商營業執照;
6、出生證;
7、預防接種證;
8、健康證明;
9、幼兒發展評估手冊。
法律依據:
《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
第二十三條
學生轉學由櫻沖學生本人提出申請,說明理由,經所在學校和擬轉入學校同意,由轉入學校負責審核轉學條件及相關證明,認為符合本校培養要求且學校有培養能力的,經學校校長辦公會或者專題會議研究決定,可以轉入。研究生轉學還應當經擬轉入專業導師同意。
跨省轉學的,由轉出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商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轉學條件確認後辦理轉學手續。須轉戶口的由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有關文件抄送轉入學校所在地的公安機關。
第二十四條
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學生轉學的具體辦法;對轉學情況應當及時進行公示,並在轉學完成後3個月內,由轉入學校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區域內學校轉學行為的監督和管理,及時糾正違規轉學行為。
⑼ 廈門小學入學條件非廈門戶籍
外地戶口在廈門上學的條件必須是通過積分上學,也就是父母雙方的社會積分達到入學標准才可以讓孩子入學。獲取積分的方法有:在廈門就業、交社會保險和醫保、買房等,都對應著不同程度的加分。一、外地戶口在廈門上學的條件是什麼
非廈門戶口在廈門只能通過積分上學。積分指外地戶口下廈門就業、交醫社保、買房等等廈門政府會根據以上情況加分,根據積分參加每年4月份的積分上學報名,由教育局統籌派位。
根據異地戶口上學的政策,適齡兒童租叢銷、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
二、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入學所需提交證件材料:
(1)兒童及其父母在原籍戶口簿;
(2)適齡兒童父母身份證;
(3)適齡兒童父母市南區居住證;
(4)購房戶:房產證;尚未辦理房產證的,出具《購房合同》及已繳款收據;租房戶:青島市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5)合法就業的提供青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供的勞動合同正規文本、青島弊游市就業登記表及社保卡;合法經營的提供市南工鄭掘商營業執照;
(6)出生證;
(7)預防接種證;
(8)健康證明;
(9)幼兒發展評估手冊。
三、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入學條件:
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來我區小學就讀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父母至少一方與市南區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並在市南區務工一年以上;
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市南公安部門核發的《青島市市南區居住證》另一方為非市內三區戶籍的;
在市南區有穩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辦理正式租住手續一年以上);
符合我市規定的入學年齡。
最後,外來戶口的子女入學問題一直都是外來戶口當事人和當地政府關心的問題,為確保孩子的正常入學以及讓外來戶口能夠放心且安心的在本地工作,政府從整個城市的外來戶口教育需求問題考慮,並制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