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病假工資計算方法公式
(1)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資:①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②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70%計發;③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④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⑤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一、病假工資人難免有頭疼腦熱,生病的時候,因為身體原因就不能繼續在崗位上工作,需要信昌請病假休息一下,那麼在請病假期間,由於員工不上班,因此其工資並非按實計發,單位給予員工的工資要按照一定的標准支付。二、病假工資的計算方法病假工資的計算,首先要確定兩個變數,一是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二是病假工資的計算系數。(一)病假工資的基數按照以下三個原則確定: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准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准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准確定。2、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此外,按以上三個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二)計算系數按照以下方式確定,以上海為例(各個地方的規定不同,有的病假工資比例沒有規定這么細致):1、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資:①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②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70%計發;③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④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⑤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2、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超過6個月的,由企業支付疾病救濟費:①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本人工資的40%計發;②連續工齡滿1年不滿3年的,按本人工資的50%計發;③連續工齡滿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和計算系數確定後,便可計算出病假工資的數額。病假工資=(計算基數/21.75)×計算系數×病假天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
第十六條工人職員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滑滑扒止工作連續醫療期間在6個月以內者,根據勞動保險條例第十三條乙款的規定,應由該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按下列標准支付病傷假期工資:本企業工齡不滿2年者,為本人工資60%;已滿2年不滿4年者,為本人工資70%;已滿4年不滿6年者,為本人工資80%;已滿6年不滿8年者,為本人工資90%;已滿8年及8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100%。
第十七條工人職員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連續醫療期間超過6個月時,根據勞動保險條例第十三條乙款的規定,病傷假期工資停發,改由勞讓慶動保險基金項下,按月付給疾病或非因工負傷救濟費,其標准如下:本企業工齡不滿1年者,為本人工資40%;已滿1年未滿3年者,為本人工資50%;3年及3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60%。此項救濟費付至能工作或確定為殘廢或死亡時止。
第十八條工人職員的本人工資低於該企業的平均工資者,領取疾病或非因工負傷救濟費時,如其所得救濟費數額低於該企業的平均工資40%,應按平均工資40%發給,但不得高於本人工資。
第十九條工人職員因工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而退職者及退職養老者,本人仍得按勞動保險條例第十三條甲款的規定,繼續享受疾病醫療待遇至死亡時止。
第二十條工人職員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確定為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退職後,除領取非因工殘廢救濟費、本人死亡時的喪葬補助費及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外,其他勞動保險待遇應停止享受。
第二十一條工人職員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者,須經負責醫療機關提出證明,如當時無法取得上項證明,須由工會小組長或小組勞動保險幹事證明,始得享受勞動保險待遇。病癒復工時,應取得負責醫療機關提出能工作的證明。
㈡ 病假工資怎麼算
病假工資的計算系數按照以下方式確定:(1)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資:①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②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70%計發;③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④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⑤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2)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超過6個月的,由企業支付疾病救濟費:①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本人工資的40%計發;②連續工齡滿1年不滿3年的,按本人工資的50%計發;③連續工齡滿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和計算系數確定後,便可計算出病假工資的數額。病假工資=(計算基數/21.75)×計算系數×病假天數。【【法律依據】】
《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第三十六條
實行勞動保險的企業的臨時工、季節工及試用人員,其勞動保險待遇暫定為下列各項:一、 因工負傷醫療期間待遇與一般工人職員同。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確定為殘廢後完全喪失勞動力而退職者,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一次付給因工殘廢撫恤費,其數額為本人工資十二個月;部分喪失勞動力尚能工作者,由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分配適當工作。二、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間以三個月為限,其醫療待遇與一般工人職員同。停工醫療期間,在三個月以內者,由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按月發給病傷假期工資,其數額為本人工資百分之五十;滿三個月尚未痊癒者,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一次付給本人工資三個月的疾病或非因工負傷救濟費。三、 因工死亡時,由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發給喪葬費,其數額為本企業的平均工資三個月,另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一次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其供養直系親屬一人者,發給本人工資六個月;二人者,發給本人工資九個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發給本人工資十二個月。四、 疾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付給喪葬補助費,其數額為本企業的平均工資兩個月;另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一次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其數額為本人工資三個月。五、 懷孕及生育的女工人女職員,其懷孕檢查費、接生費、生育補助費及生育假期與一般女工人女職員同;產假期間由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發給產假工資,其數額為本人工資百分之六十。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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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病假工資怎樣算
病假工資的計算方式如下:
1、職工連續休假吵哪在6個月以內的,連續工齡不滿2年,病假工資的系數為本人工資的60%,滿2年不滿4年,病假工資的系數為本人工資的70%,滿4年不滿6年病假工資的系數為本人工資的80%;
2、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上的,連續工齡不滿1年,病假工資的系數為本人工資40%,滿2年不滿3年,病假工資的系數為本人工資的50%,大於等於3年,病假工資的系數為本人工資的60%。
勞動者與用升襲碼人單位發生勞動糾紛的處理方式有哪些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糾紛的禪臘處理方式如下:
1、協商解決。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就爭議事項進行商量,使雙方消除矛盾,找出解決爭議的方法;
2、企業調解。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企業調解達成協議的,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應自覺履行;
3、勞動仲裁。勞動爭議一般由所在行政區域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當發生爭議的單位與職工不在同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地區時,由職工當事人工資關系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
4、法院判決。當事人任何不服裁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法院將按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程序進行。
法律依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四條
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㈣ 病假工資是怎麼算的
病假工資的計算方式如下:
1、職工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連續工齡不滿2年,病假工資的系數為本人工資的60%,滿2年不滿4年,病假工資的系數為本人工資的70%,滿4年不滿6年病假工資的系數為本人工資的80%;
2、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上的,連續工齡不滿1年,病假工資的系數為本人工資40%,滿2年不滿3年,病假工資的系數為本人工資的50%,大於等於3年,病假工資的系數為本人工資的60%。
公司有什麼行為應該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公司有以下行為的,應該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1、用人單位未依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未依照法律規定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3、用人單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法律依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四條
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