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轉院是否要自己聯系醫院要自己找救護車轉院嗎
是需要自己聯系。
我們國家並沒有真正做起三級轉診制度,因此所謂的患者轉上級醫院其實現實中沒有,我們這邊的情況都是患者這邊辦出院或者不看了,一般自行去上級醫院。
另外醫院救護車是受到市120急救系統直接指揮的,車上都有gps定位系統,因此任何人不得隨意調動。
所有患者要轉上級醫院,要不由家人幫助打車去,要不就打120,由急救中心安排上級醫院的車下來基層醫院接收病人,床位問題也是電話里溝通,基層醫院的車一般不能隨意轉運病人去上級醫院。
除非患者病情極重,然後主管醫生向醫院領導申請,經同意後才可以,或者急救人員出車到現場就確認患者病情危重,不回到本院,直接轉上級醫院。
如情況比較復雜的,首先要得到轉出醫院的同意,這是在病人的情況穩定下。其次如果你堅持要轉院也行,醫院會讓你簽一個協議,路上出問題,轉出醫院不負任何責任。
另如符合三級轉診制度的轉院則由轉出醫院幫助聯系。
㈡ 如何辦理轉院手續
法律分析:(一)轉往市外定點醫院住院
患者因病情嚴重,本地限於醫療技術不能施治需轉往市外定點醫院住院的,須持經本地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院、精神病類的由精神病醫院、婦兒科類疾病的由縣婦幼保健院)開具的轉院手續和患者本人社保卡到市民之家醫保專區轉診轉院窗口辦理網上轉診,登記成功後患者可在轉外定點醫院讀取轉診信息,出院時即可實時結算報銷。
急診病人因病情危急轉入定點醫院住院的,須在入院3個工作日內憑病情診斷證明和患者本人社保卡到市民之家醫保專區轉診轉院窗口補辦轉院手續,並在異地就醫平台上網登記備案,出院時即可在該定點醫院實時結算報銷。
(二)長期異地居住人員轉院
長期異地居住人員可申請辦理異地居住登記備案手續,申請人憑本人社保卡在市民之家醫保專區轉診轉院窗口填寫《浠水縣長期異地就醫登記備案表》,插卡上網登記備案。備案後在異地定點醫院住院的,可憑社保卡在已備案定點醫院直接結算報銷。
(三)在市外非定點醫院住院
在市外非定點醫院住院的,需由患者先行墊付全額住院費用,待治療終結後,憑身份證、社保卡、住院發票、出院記錄、費用總清單到市民之家醫保專區轉診轉院窗口按政策報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條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具體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並取得其明確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並取得其明確同意。
醫務人員未盡到前款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關聯法條法條釋義沿革信息裁判4篇
㈢ 異地就醫轉診轉院手續怎麼辦理
辦理流程如下
一、異地轉院手續辦理流程:
1、在住院前或住院後3日內打老家新農合咨詢電話對住院就醫情況進行登記備案;
2、出院後在居住所在地由街道辦事處或居委會出具一份居住證明;
3、如果是從參合所在地直接到省外住院化療,必須在走之前辦理轉診轉院手續
二、參保人員如何辦理外地轉診轉院手續?
參保人員因病在本市各定點醫療機構治療,因不能明確診斷或不能控制病情發展需轉往區外診斷或治療的,首先應由三級醫療機構科主任提出轉診意見,經醫療機構醫保辦公室審批同意,報市社會保險管理局同意備案後,方可轉診轉院。轉外地就醫所發生的醫療費用,須在就醫終結後的3個月內,攜帶相關材料到市社會保險管理局申報審核。未經批准和備案轉外地就醫的或未在規定時間內申報費用的,醫療保險將不予支付其醫療費用。
三、長期派駐外地、退休後異地安置、居住的參保人員如何辦理異地就醫手續?
1、需到所在單位或個人繳費的區(縣)社保分局領取《烏魯木齊市基本醫療保險異地人員登記表》(一式三份),辦理異地人員備案手續。
2、在異地發生的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門診費用,在醫療終結後的6個月以內,由參保單位或託管單位經辦人員攜帶相關材料到市社會保險管理局申報審核。
3、未辦理備案手續或未在規定時限內申報醫療費用的,醫療保險將不予支付其醫療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