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在廈門集美區華僑大學旁邊工地幹活幹了20多天老闆分錢都不發給我們。我們找哪個部門討工資
你們簽訂勞動合同了嗎?有面試通知,入職登記表,工作服,工作證等能夠證明你和單位構成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據嗎?
農民工討薪難最大的難處在於你們沒有證據意識,光憑一張嘴是很難打贏官司的,法律援助想幫你,但很多時候真的無能為力。
回去之後好好想想你手中有哪些證據,符合以下15條的都可以作為證據,和圖中材料一起交到勞動人事爭議院。
1.應聘登記表、入職登記表、錄用通知書、面試通知簡訊等。
2.工作服、出入證、廠牌、工作證、技術認定證書、專業證書年檢記錄等能夠證明職務身份的證件。
3.工資單、工資收入證明(需會計人員簽名)、社會保險記錄單、企業年金單、住房公積金單或其他工資發放記錄等(工資發放為現金可忽略)。
4.打卡記錄、考勤記錄、加班通知等。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
6.發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內部刊物、或者公司網站有關自己事跡的報道。
7.工作記錄單、本人代表公司簽訂的采購合同、銷售合同,客戶業務記錄等。
8.由公司簽字的崗位職責說明書、薪資確認書、調崗通知書、解除通知等。
9.公司或者公司工會發出的本人的榮譽證書、獎狀、懲罰通知單、工會會員證。
10.工作中來往郵件、QQ聊天記錄、微信記錄、工作安排簡訊記錄等。
11.與公司領導談話、工作情況的錄音、錄像。
12.財務借款單、報銷憑證等。
13.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工傷,交警部門調查詢問的筆錄。
14.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登記、詢問調查筆錄等。
15.信用卡賬單郵寄地址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