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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辦理遷移證需要什麼材料

發布時間: 2023-08-28 20:27:33

『壹』 廈門戶口遷移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主觀:

戶口遷移需要如下材料:本人戶口本、身份證,以及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結婚證、離婚證等遷移事實的證明材料。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中華人民共和銀兆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鋒世租、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返螞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貳』 廈門戶口遷入條件

廈門戶口遷入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在戶口遷入地租房,可申請租房落戶;
2、屬於遷入地重點人才的,可申請重點人群入戶;
3、在戶口遷入地購房,可申請購房落戶;
4、屬於親屬投靠等三投人群的,可以申請三投靠入戶。
遷戶口是在鎮內需要一天、縣內需要三天、市內需要5個工作日、省內需要十五個工作日,而省與省之間遷戶口的需要二十個工作日以上,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遷戶需要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本人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如果是工作遷移,需要新公司開具工作證明或者新的勞動合同;如果是結婚遷移,需要攜帶結婚證以及房產證,房產證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叄』 廈門遷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您好,幫您了解到,對於廈門 遷戶口 需要什麼手續有如下: 公民辦理 戶口遷移 ,除提供戶籍證明、合法 居住證明 和有無違法犯罪證明外,以下情況還需提供: 1、招商投資類。⑴申批表、⑵招商局出具的招商投資證明、⑶稅務局出具的繳稅情況或有關部門出具的固定資產評估報告。 2、民營企業錄、聘用人員類。⑴單位錄、 聘用合同 證明、⑵繳納 養老保險 金證明(1年以上)。 3、城市機關、企、事業及團體錄、聘用人員類。⑴人事或勞動部門正式錄、聘用證明、⑵學歷證書或資格證書或專業技術證書等證明材料。⑶繳納養老保險金證明。 4、引進人才類。⑴合法的錄、聘用合同(或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的《人才聘用證》)、⑵相應的學歷證書、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證書等證明材料。 5、購建住房類(指城市)。⑴申批表、⑵購(建)房人及隨遷直系親屬關系證明、⑶ 房產證 書或 土地使用證 書(包括 二手房 、房改房、自建房)、⑷單位或社區民警出具的居住證明。 6、投靠類。⑴申批表、⑵投靠人與被投靠人關系證明、⑶子女投靠父母的,民政部門出具的 未婚證明 。 7、縣域內戶口遷移類。合法固定住所證明或人事、勞動部門正式錄、聘用證明。 8、城市人才(中級以上科技人員和已在城市落戶的大專以上畢業生)自由遷移類。遷往小城鎮和農村工作的,工作所在地公安機關憑⑴申批表、⑵學歷證書(或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證書、⑶工作單位證明等材料簽發《戶口准遷證》。戶口所在地憑《戶口准遷證》遷出戶口。遷回原戶口地的,憑⑴申批表、⑵職稱證書或學歷證明、⑶原戶口地遷出證明等材料到原遷出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肆』 廈門戶口遷入辦理流程有哪些

廈門是福建的副省級城市,也是中國著名的旅遊城市之一,因此吸引著不少外來人口來廈門工作,有些甚至還在廈門買房定居;買房定居後就會將戶口遷入,那麼廈門戶口遷入辦理流程是怎麼樣的呢?下面就隨小編一起來了解下吧!

廈門戶口遷入辦理流程有哪些?

首先到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將戶口遷出,然後攜帶《申請入戶登記表》、戶口薄、身份證、暫住證、准遷憑證等相關資料,到廈門落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即可。

廈門戶口遷入需滿足以下條件:1、落戶在廈門思明區、湖裡區的,需持有本市《暫住證》或《居住證》連續滿八年,繳存社保滿八年;落戶在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的,需持有本市《暫住證》或《居住證》連續滿五年,繳存社保滿五年;2、有固定的職業並簽訂勞動合同;3、在本市擁有房產;4、無違法犯罪記錄;5、無違法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戶口遷移手續流程有哪些?

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須滿18周歲;子女投靠父母,子女年齡不能超過法定婚齡且未婚又無正式工作。如投靠人是在職幹部或職工的,按工作調動辦理戶口遷移。

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所需材料有:

1、申請人書面申請表;

2、結婚證、身份證;

3、遷入人戶籍證明;

4、合法固定住所證件證明;

5、申請人或遷入人生活來源證明;

6、父母、配偶遷入的,出具退休證或居住證明;

7、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8、《申請戶口遷入落戶表》一式兩份。

小編總結:以上就是關於廈門戶口遷入辦理流程有哪些以及廈門戶口遷入需滿足哪些條件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伍』 廈門戶口遷移辦理流程

辦理流程
1、當事人向擬落戶地派出所申請(隸屬思明區的,除大學路派出所外到思明公安分局辦證大廳申請;隸屬同安分局大同派出所、祥平派出所轄區的到同安區行政服務中心申請),無調查事由的,當場辦結。
2、戶口由海滄區、集美區、同安區或翔安區移入思明區或湖裡區的按照《廈門市戶籍管理規定》辦理。
3、戶口在思明區和湖裡區之間遷移的,當事人向擬落戶地派出所申請(隸屬思明區的,除大學路派出所外到思明公安分局辦證大廳申請),無調查事由的,當場辦結。
廈門公民市內移居申請條件: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市公民的戶籍可以在思明區或湖裡區之間相互遷移,在海滄區、集美區、同安區或翔安區之間相互遷移,或者從思明區、湖裡區,移往海滄區、集美區、同安區或翔安區,向擬落戶地派出所申請: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二)投靠直系親屬的;
(三)因工作調動原因需遷移戶口的;
戶口在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或翔安區且滿5周年的居民,在本市辦理就業登記手續並參加我市社會養老保險連續滿5周年,在思明區、湖裡區擁有《廈門市土地房屋權證》(房屋用途為住宅,所有權份額所佔比例不得低於51%)的房產,可將戶口遷入思明區、湖裡區。
廈門公民市內移居申請材料: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1.《申請入戶登記表》;
2.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3.合法固定住所憑證。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居民依法擁有所有權的房屋,或居民按規定以租賃或其他方式取得使用權的直管公房、自管公房,或居民使用的所在單位自建住房或所在單位擁有產權的住房。
(二)投靠直系親屬的:
1.《申請入戶登記表》;
2.申請人及隨遷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3.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4.直系親屬關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及協議、出生醫學證明等)。
(三)因工作調動原因需遷移戶口的:
1.《申請入戶登記表》;
2.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3.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單位社保繳交憑證(近三個月);
4.當事人戶口登記為集體戶或公共地址或拆遷地址的,須提供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內無房承諾;
(四)島外四區(海滄區、集美區、同安區和翔安區)公民的戶籍移往思明區、湖裡區的:
1.《申請入戶登記表》;
2.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3.申請人的《廈門市土地房屋權證》原件或市房管局出具的《廈門市城鎮房屋權屬登記查詢結果》原件和《廈門土地屋產權證》復印件。權屬人為配偶的,需提供結婚證。權屬人為兩人以上共有的,需提供權屬人關系證明;
4.申請人的《社會保障卡》;
5.申請人的社保繳交記錄清單。(申請人持身份證至各行政服務中心自助終端自助列印)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核驗。如涉及到省外派出所提供的證明,需蓋派出所戶口專用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一)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二)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陸』 戶口遷廈門有什麼條件

投靠入戶: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要將戶口遷入島內的,需要被投靠人登記為本市戶籍人口時間及夫妻(父母)結婚登記時間均滿5周年。辦理材料:夫妻投靠入戶:1、夫妻雙方的戶口簿。2、夫妻雙方的身份證。3、夫妻雙方的結婚證。4、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1套。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戶:1、子女的戶口簿、身份證(年滿16周歲)。2、父母的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若子女與父、母戶口不在一起或在一起但父母與子女關系不明確的,應提供父母與子女關系證明(由子女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示並蓋戶口專用章)或親屬關系公證或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子鑒定,父母離婚需提供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一條 被徵集服現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戶主持應征公民入伍通知書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注銷戶口,不發遷移證件。
第十二條 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機關在通知人犯家屬的同時,通知人犯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1.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2.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柒』 廈門市內戶口遷移

生活中無處都充滿著各種各樣的事態性的變化現象,因要從生活某方面「應急」的一種變化的措施。例如城市與城市或者農村之間的戶口遷移、國籍的更換、簽證護照需要出國的辦理等都是需要「應急」某種事態性變化的現象之一。那需要辦理廈門市內戶口應該怎樣辦理呢?下面就由我為您詳細解答此類問題吧。
一.廈門市內戶口遷移
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辦理:
(1)遷入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市內戶口遷移證;
(2)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3)新立戶的要有房管部門出具的住房證明或房屋產權證明;
(4)遷入人符合申領、換領居民身份證條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兩張,已滿16周歲,已領取居民身份證的,每人交照片一張;
(5)因結婚遷入的要持結婚證;
(6)遷入農村地區的農業人口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遷入的證明;
(7)遷入非直系親屬戶內的,應徵得遷入地派出所同意後,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二.廈門市戶籍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推進本市戶籍制度改革,規范戶籍管理,保前巧障公民合法權益,促進本市人口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廈門市常住戶口登記、遷移及其管理適用本規定。暫住人口登記管理按照《廈門市暫住人口登記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條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管理制度,實行以居民合法固定住所、職業和經濟來源等主要生活基礎為戶口遷移落戶依據。戶口遷移應當優化人口結構,適度擴張人口規模。遷移入戶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從寬,遷移入戶思明區、湖裡區適當控制,遷移入戶鼓浪嶼從嚴控制。
第四條公安機關是戶籍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規定的實施。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具體負責轄區內戶口登記管理工作。組織、人事、勞動保障、教育、民政和僑務等部門在職責范圍內,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戶口遷移管理工作。折疊第二章常住戶口准入條件
第五條本市的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中央省部屬單位、外地人民政府和企事業單位的駐廈機構,從外地調動、錄用、招收、聘用的人員,符合本市調入或人才引進條件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戶口可遷入本市。
第六條普通大、中專院校的畢業生,符合本市接收條件的,其戶口可遷入本市。
第七條來本市創業、工作或願來本市工作但單位未落實的留學人員和海外引進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取得外國籍或外國永久居留權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戶口可遷入本市。
第八條就讀於本市普通大、中專院校和普通高中的學生,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第九條獲得「市十佳(優秀)來廈務工青年」、「市十佳(優秀)外來女員工」或在本市獲得市級以上「五一勞動獎章」、「勞動模範」、「科技重大貢獻獎」、「見義勇為先進分子」、「見義勇為英雄」等榮譽稱號以及獲得其他全國性榮譽稱號的外來人員,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戶口可遷入本市。第十條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外來人員,可將戶口遷入本市:(一)持有本市《暫住證》或《居住證》滿規定年限;
(二)參加本市社會養老保險滿規定年限;
(三)有固定職業並簽訂勞動合同;
(四)擁有符合規定的住所;
(五)無違法犯罪記錄和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行為。
第十一條經批准成建制遷入本市的單位,其幹部和工人分別報市組織人汪辯事部門和市勞動保障部門審核後,可將戶口遷入本市。
第十二條華僑、港澳台同胞、外籍華人以及其他外國人來本市投資興辦企業,達到本市規定標準的,可按規定將國內親屬或本企業骨幹員工的戶口遷入本市。本市以外的企業和個人來本市投資興辦企業,達到本市規定標準的,可按規定將投資者本人、直系親屬或本企業骨幹員工的戶口遷入本市。
第十三條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住房建築面積達市政府規定標準的,房屋所有權人及其符合條困悔缺件的一定數量的直系親屬可將戶口遷入本市。
第十四條被投靠人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符合親屬投靠規定的投靠人,可將戶口遷入本市。
第十五條新生嬰兒申報落戶按隨父或隨母的原則辦理。現役軍人所生子女按規定申報出生戶口。
第十六條退休、退職、辭職、下崗或無業的本市上山下鄉知青,可以將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戶口遷回本市。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在本市無子女的本市上山下鄉知青,申請回本市時可以同時申請一個已成年子女及該成年子女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隨遷。現留在廈門市以外的本市上山下鄉知青,其子女戶口均不在本市的,可以選擇其一名子女回本市投靠上山下鄉知青的近親屬,將戶口遷入本市。
第十七條原常住戶口在本市且在本市連續居住滿10年以上、在本市以外的地區離休、退休,需要返回本市的人員,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將戶口遷回本市。本人或其配偶原籍為本市或由本市遷出的歸僑,離退休後要求將戶口遷回本市,在本市又有居住條件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在本市落戶。落實僑房政策退還產權的僑房業主或繼承人要求來本市落戶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將戶口遷入本市。
第十八條本市居民收養的子女,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的規定,可落戶本市。
第十九條轉業幹部、復員退伍軍人、駐廈部隊隨軍家屬以及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離退休無軍籍職工安置入戶本市的,按國務院、中央軍委及省、市政府有關規定辦理。第二十條華僑、港澳台同胞、外籍華人以及其他外國人申請在本市落戶,可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按國家有關規定核准後,可落戶本市。
第二十一條因留學、探親、勞務等事由被注銷本市常住戶口的中國公民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取得外國籍或永久居留權的,申請在本市落戶,可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按國家有關規定核准後,可落戶本市。
第二十二條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以及解除少年管教返回本市的人員,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恢復戶口。
以上是由為大家整理的有關廈門市內戶口遷移的相關詳細的資料。通過上文內容的敘述,我們可以清楚地明白:辦理廈門市內戶口遷移需要詳細的富有法律效力的證件資料,且其中過程程序具有一定的復雜化,然後經過及時的遞交相關廈門市的行政部門通過後,才可進行戶口上的遷移。所以事先一定要做充足准備和思考,確定後才准備遷徙,否則想要遷移後再遷回可就有些困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