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翔安可以放煙花嗎
為貫徹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進一步加強全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人身、財產的安全,根據《廈門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決定在全區部分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現公告如叢扒山下:
一、禁止任何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在以下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
(一)全區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辦公場所范圍內。
(二)人員密集場所范圍內,具體包括:
1.大嶝街道轄區的大嶝小鎮;
2.新店街道轄區的匯景購物廣場、泰禾紅門購物廣場、勞動公園、翔安法治文化廣場、翔安人民體育場、祥福兒童公園、翔安青少年校外體育活動中心;
3.金海街道轄區的翔安閩籃城市廣場;
4.馬巷街道轄區的馬巷公園、舫山兒童公園;
5.轄區其他人員密集場所。
(三)已建成並投入使用的居民住宅小區范圍內,具體包括:
1.大嶝街道轄區的大嶝南路798-880號(雙號)、大嶝南滲中路221-243號(單號)、大嶝南路220-518號(雙號)、環嶝南路500-652號(雙號)、環嶝南路201-377號(單號)(國貿金門灣);
2.新店街道轄區的祥福一里至三里(東方新城安置房、保障房)、祥福四里至五里(匯景新城中心)、祥福六里(寶嘉譽園)、祥福七里(海晟頤翔灣)、祥吳一里至六里(美地雅登)、洪琳湖一里至二里(首開領翔國際)、洪琳湖五里(聯合博學園)、洪琳湖六里(蓮花尚城)、西岩一里(泰禾紅門)、宋坂東里(招商雍華府)、新蓮一里至三里(首開領翔上郡)、洪前北里(禹州盧卡小鎮此卜)、洪前一里至三里、五里至六里(洪前安置房);
3.金海街道轄區的浦園一里(明發半島祥灣)、浦園三里(陽光城翡麗灣)、鼓鑼一里至三里(洋唐居住區)、歐厝西里(世茂御海墅);
4.馬巷街道轄區的五星一里至三里、五里至七里(錦綉祥安)、舫陽西一里(金色悅城)、印斗山一里至四里(特房黎安小鎮)、印斗山五里(中駿藍灣尚都)、印斗山六里(聯發欣悅學府)、巷西一里(海峽商貿城)、五權一里至二里(後濱安置房)、巷西五里(海翼0592);
5.民安街道轄區的西爐南一里(翔美公寓)。
(四)其他依法禁止燃放的具體地點,具體包括:
1.翔安轄區范圍內各級文物保護單位;
2.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以及高速公路、動車沿線、高鐵沿線等安全保護區內;
3.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
4.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5.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大中專院校、社會福利中心;
6.山林等重點防火區。
二、任何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在本《公告》禁止的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各鎮(街)要積極做好轄區村(居)民的宣傳勸導工作,各相關單位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好工作職責。
四、本《公告》由區公安分局和區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
五、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2月1日止。
特此公告。
㈡ 廈門翔安區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2023
廈門市翔安區人民政府關於在部分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進一步加強全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人身、財產的安全,根據《廈門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決定在全區部分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現公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在以下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
(一)全區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辦公場所范圍內。
(二)人員密集場所范圍內,具體包括:
1.大嶝街道轄區的大嶝小鎮;
2.新店街道轄區的匯景購物廣場、泰禾紅門購物廣場、勞動公園、翔安法治文化廣場、翔安人民體育場、祥福兒童公園、翔安青少年校外體育活動中心;
3.金海街道轄區的翔安閩籃城市廣場;
4.香山街道的香山公園;
5.馬巷街道轄區的馬巷公園、舫山兒童公園、渡橋公園、老年大學廣場;
6.轄區其他人員密集場所。
(三)已建成並投入使用的居民住宅小區范圍內,具體包括:
1.大嶝街道轄區的大嶝南路798-880號(雙號)、大嶝南路221-243號(單號猜脊)、大嶝南路220-518號(雙號)、環嶝南耐岩路500-652號(雙號)、環嶝南路201-377號(單號)(國貿金門灣)、雙瀘三里(雙瀘新村);
2.新店街道轄區的祥福一里至三里(東方新城安置房、保障房)、祥福四里至五里(匯景新城中心)、祥福六里(寶嘉譽園)、祥福七里(海晟頤翔灣)、祥吳一里至六里(美地雅登)、洪琳湖一里至二里(首開領翔國際)、洪琳湖五里(聯合博學園)、洪琳湖六里(蓮花尚城)、西岩一里(泰禾紅門)、宋坂東里(招商雍華府)、新蓮一里至三里(首開領翔上郡)、洪前北里(禹州盧卡小鎮)、洪前一里至三里、五里至六里(洪前安置房);
3.金海街道轄區的浦園一里(明發半島祥灣)、浦園三里(陽光城翡麗灣)、鼓鑼一里至三里(洋唐居住區)、歐厝西里(世茂御海墅);
4.馬巷街道轄區的五星一里至三里、五里至七里(錦綉祥安)、舫陽西一里(金色悅城)、印斗山一里至四里(特房黎安小鎮)、印斗山五里(中駿藍灣尚都)、印斗山六里(聯發欣悅學府)、巷西一里(海峽商貿城)、五權一里至二里(後濱安置房)、巷西五里(海翼0592)、巷南一里6-3號(龍翔峰景)、黎安一、二里1號(黎安居住區)、巷北二里(翔林夏都);
5.民安街道轄區的西爐南一里(特房翔美公寓)、翔安區民安街道濱海三里(萊昂公館)、廈門市翔安區西爐南三里(金茂悅粼灣)、翔安區民安街道蓮亭二穗畝滲里(雅居樂御賓府)、廈門市翔安區民安街道蓮亭一里路17號-20號(萬科金域緹香)。
(四)其他依法禁止燃放的具體地點,具體包括:
1.翔安轄區范圍內各級文物保護單位;
2.翔安轄區范圍內各工業(產業)園區;
3.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以及高速公路、動車沿線、高鐵沿線等安全保護區內;
4.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
5.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6.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大中專院校、社會福利中心;
7.山林等重點防火區。
二、任何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在本《公告》禁止的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各鎮(街)要積極做好轄區村(居)民的宣傳勸導工作,各相關單位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好工作職責。
四、本《公告》由區公安分局負責解釋。
五、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特此公告。
廈門市翔安區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