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廈門保障性商品房怎麼申請
廈門保障性商品房怎麼申請
廈門保障性商品房怎麼申請,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都能根據選房順序號自願選擇70平方米或80平方米左右的房源。保障型商品房銷售價格按每批次房源市場評估價的45%確定。廈門保障性商品房怎麼申請。
廈門保障性商品房怎麼申請1
申請辦理流程
社會批次
1.符合保障性商品房申請條件的無住房家庭,在規定時間內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進行意向登記;
2.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組織公開搖號,確定申請家庭順序號;本批次意向登記家庭全部納入受理范圍;
3.申請家庭應根據號段,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完整資料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辦理正式申請手續;
4.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按規定進行審核、公示,確認保障性商品房輪候資格;
5.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組織選房及辦理購房手續。
「三高」企業骨幹員工
(一)公布指標和房源:市住房局公布「三高」企業房源切塊指標和房源信息;
(二)組織搖號:市住房保障中心組織搖號確定企業房源分配結果;
(三)企業初審與申報:「三高」企業內部對本企業具有本市戶籍且符合骨幹員工條件的骨幹員工申請家庭進行初審,並根據指標數,結合企業分配的房源,將確認符合條件的骨幹員工申請家庭名單及對應配售的房源報送市住房保障中心;
(四)復核:市住房保障中心發函市人社、公安、稅務等部門按各自職責復核是否符合骨幹員工的學歷、職稱、社保、戶籍、工資薪金等基本條件;市住房保障中心發函市住房局(市房屋事務中心及委託單位)、市資源規劃局(不動產登記中心)復核骨幹員工申請家庭在廈住房情況;
(五)審核結果公示;
(六)辦理購房手續。
高層次人才
1.市住房保障中心根據市人社部門提供的符合A、B、C類高層次人才條件的人才名單,經公示後,將意向申請人才住房的本市高層次人才申請家庭全部納入本批次受理范圍;
2. 組織公開搖號,確定申請家庭的順序號;
3. 申請家庭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廈門市住房保障中心提交完整申請資料,辦理正式申請手續;
4. 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按規定進行審核、公示,確認人才住房輪候資格;
5. 市住房保障中心組織進行選房及辦理購房手續。
骨幹人才批次
1. 市住房保障中心根據市人社部門提供的符合條件的骨幹人才名單,經公示後,將意向申請保障性商品房的我市骨幹人才申請家庭全部納入本批次受理范圍;
2. 組織公開搖號,確定申請家庭順序號;
3. 申請家庭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完整資料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辦理正式申請手續;
4. 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按規定進行審核、公示,確認保障性商品房輪候資格;
5. 市住房保障中心組織選房及辦理購房手續。
廈門保障性商品房怎麼申請2
面積和房型分配
我市新建的保障型商品房房型面積執行新標准:70平方米左右的二房型、80平方米左右的三房型和95平方米左右的三房型。
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都能根據選房順序號自願選擇70平方米或80平方米左右的房源。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其中符合條件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和經人社部門認定的骨幹人才家庭,可以申購95平方米左右的房源。
*目前廈門已經建好的保障房暫無這些戶型,之後新建的會按照這個標准。
保障型商品房的價格如何定?
保障型商品房銷售價格按每批次房源市場評估價的45%確定。
購買了保障型商品房後,是否可以轉讓或者再購買本市商品住房?
保障型商品房自銷售合同約定交付的時間起未滿5年,不得上市交易,確需轉讓的,只能通過按原價格折舊回購方式退出該住房;保障型商品房自銷售合同約定交付時間起滿5年,且已辦理不動產權屬登記的,購房人如需上市轉讓或轉為普通商品住房的,購房人應當按原購房價與提交申請時房屋市場指導價的差價的55%繳交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
房屋市場指導價按購房人提交申請時保障性住房行政管理部門公布的標准執行,參照保障型商品房同一地段周邊普通商品住房價格評估確定。
申請家庭成員已取得保障性商品房後,不可再購買本市普通商品住房。如需購買其他住房的,應先辦理退出保障性商品房手續。
廈門保障性商品房怎麼申請3
保障性商品房申請條件匯總
保障性商品房是指政府提供優惠,限定戶型、面積和銷售價格,面向本市無住房家庭,以出售方式提供的,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
為解決本市無住房家庭的安居需求,進一步加大我市引才留才力度,與原保障性商品房政策相比,此次修訂在保障本市戶籍無住房家庭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住房保障覆蓋面,將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納入保障范圍。
修訂後的《管理辦法》明確,申請購買保障性商品房的家庭應當在本市無住房且符合以下基本條件之一:
(一)申請家庭成員至少有2人取得本市戶籍,且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申請人本人必須具有本市戶籍。
(二)單身居民年滿35周歲且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可以以個人名義申請購買。
(三)申請人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具有國(境)外學士及以上學位,或者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含可對應的專業技術職業資格),或者具有技師職業資格,不受取得本市戶籍、家庭成員取得本市戶籍的人數以及年限的限制,但在申請前申請人需在本市連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滿60個月且申購時仍在保,發生中斷情況的累計不超過6個月且相應的月份不計在內。申請人單身需年滿30周歲。
(四)經市人社部門認定符合條件的骨幹人才。
(五)經市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務辦公室認定符合條件的台灣同胞申請家庭。具體申請條件、辦理流程等由市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務辦公室另行制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購買保障性商品房:
(一)申請之日前5年內在本市有房產轉讓行為的(所謂房產轉讓行為,包括以買賣、贈與、家庭析產、以房抵債等方式轉移房產權屬的行為);
(二)通過購買商品住房取得本市戶籍未滿15年的;
(三)作為商品住房委託代理人或者通過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戶籍未滿10年的;
(四)申請人屬離異的,離異時本人、原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擁有住房,且離異時間距申請受理日不滿5年的;
(五)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及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
(六)已購本市保障性住房上市轉讓或者轉為普通商品住房的(含按照上市交易指導價交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指定機構回購)。
B. 廈門保障性住房申請流程
法律主觀:
廈門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程序、流程廈門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1、必須以家庭的名義申請;2、申請家庭成員必須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請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必須是夫妻或父母子女關系;3、所有申請家庭成員都具有本市戶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4、家庭年收入低於「3人戶及以下5萬元、4-5人戶6萬元、5人戶以上7萬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標准;5、家庭資產在中低收入家庭標準的6倍以下,家庭資產包括房產、汽車、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含現金和借出款);6、家庭無房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2平方米以下。有下列幾種情況的,不能申請或參與申請購買社會保障性商品房:1、申請之日前五年內有購買或出售房產的;2、通過購買商品房或作為商品房代理人落戶廈門的;3、以投靠子女方式落戶廈門的;4、離婚前已享受過政府住房優惠政策;5、離婚時間不足2年的。申請社會保障性商品房的程序:1、領表:憑戶口簿、身份證向社區居委會領取《社會保障性商品房申請表》。2、填表:按要求如實填寫。3、申請:向戶籍所在地居委會提交申請表和相關證明資料。4、初審:居委會組織對申請人的戶籍、收入、資產、住房等情況進行初步審查,並在社區公示後報街道辦審核。街道辦組織對居委會報送的申請人的家庭情況進一步核實,簽署審核意見,將申請表及相關材料提交住宅辦。市住宅辦按本辦法規定對申請人進行打分,將申請人的分數及其他相關情況進行公示。7、批准:市住宅辦進行復核後,報市建設與管理局批准。8、輪候:市住宅辦對取得購房的申請人進行公告並進入輪候系統。9、配售:羨局市住宅辦按得分等情況,組織進行抽房號、配房及辦理相關購房手續。10、交房:根據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辦法交房手續,遷移戶口。申購社會保障性商品房需提供的材料:1、按要求填寫的《社會保障性商品房申請表》。2、提供每個申請家庭成員的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離婚的提供離婚證、未成年子女撫養證明,喪偶的提供相關證明。3、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房產的證明資料,申請家庭成員所擁有的其他房產產權資料(上述房產,私房提供產權證或購房合同,租住公房提供租賃合同)。4、有工作單位的提供單位住房分配情況證明。5、申請家庭成員上一年度收入證明(工資收入含獎金、各類補貼、加班費或其他收入)及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6、個體工商戶或投資辦企業的,提供經營執照及上年度個人所得稅的繳交憑證或其他相關繳稅證明。7、未就業的提供失業證或其他相關證明。8、已享受過政府住房優惠政策的,提供與相關部門簽訂的原住房騰退協議等證明材料。9、住僑房的,提供法院的判退法律文書或僑務部門出具的符合落實華僑政策的證明。10、因就學(不含出國留學人員)、服兵役等原因遷出戶籍的,提供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證明。11、現役軍人提供經市民政局(雙擁辦)確認的符合轉業安置廈門條件的證明材料。12、因支援內地建設、上山下鄉等原因遷出戶籍,現已返回本市定居且戶籍回遷的,提供相關證明。13、因在本市大中專院校讀書取得本市戶籍,且畢業後直接在本市落戶的,提供畢業證書。14、申請家庭成員有殘疾的,提供殘疾證明。15、優撫對象、軍烈屬家庭的,提供相關證明。上述材料涉及各類證件或合同的,應提交經申請人簽字確認的復印件,並提供原件核對。申請社會保障性商品房的程序1、領表:憑戶口簿、身份證向社區居委會領取《社會保障性商品房申請表》。2、填表:按要求如實填寫。3、申請:向戶籍所在地居委會提交申請表和相關證明資料。4、初審:居委會組織對申請人的戶籍、收入、資產、住房等情況進行初步審查,並在社區公示後報街道辦審核。街道辦組織對居委會報送的申請人的家庭情況進一步核實,簽署審核意見,將申請表及相關材料提交住宅辦。市住宅辦按本辦法規定對申請人進行打分,將申請人的分數及其他相關情況進行公示。7、批准:市住宅辦進行復核後,報市建設與管理局批准。8、輪候:市住宅辦對取得購房的申請人進行公告並進入輪候系統。9、配售:市住宅辦如正按得分等情況,組織進行抽房號、配房及辦理相關購房手續。10、交房:根據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兄橡讓辦法交房手續,遷移戶口。
法律客觀: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八條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
C. 廈門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
一、申請條件
1、申請家庭中至少有兩人具有本市戶籍,且其中一人應當在申請之日前取得本市戶籍滿三年。申請人應當具有本市戶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2、申請家庭在申請之日前三個自然年度家庭收入的平均值低於規定的標准;
3、申請家庭在本市無住房或者人均所有或租賃的公有住房面積低於規定的標准;
4、申請家庭資產低於本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年收入控制標準的6倍。
二、申請的注意事項:
1、必須以家庭的名義申請。
2、申請家庭成員必須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請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必須是夫妻或父母子女關系。
3、所有申請家庭成員都具有本市戶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
三、申請購買本批次保障性商品房的家庭應當在本市無住房且符合以下基本條件之一:
1、家庭申請:在申請截止之日前,申請家庭成員至少有2人取得本市戶籍,且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
2、單身居民以個人名義申請:在申請截止之日前年滿35周歲,且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
本市無住房家庭是指申請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自申請之日至簽訂購房合同期間在本市無住房。本市無住房包括:
(1)未擁有本市商品房;
(2)未承租、未擁有本市政策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包括:公房、保障性住房,房改房、安置房、限價商品住房;
(3)農村居民未申請獲批本市宅基地。
法律依據: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七條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