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廈門住房補貼政策
一、廈門住房補貼政策1、補貼方式
住房補貼分為購房補貼和租房補貼兩種,所發補貼視同市政府獎金。
購房補貼是指人才以其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名義在本市購買持有商品房後,市、區(園區)財政給予一定的貨幣化補貼。
租房補貼是指人才在本市租用住房時,市、區(園區)財政給予一定的貨幣化補貼。
2、補貼標准
A類人才:購房補貼每人每年10萬元,最長發放期限10年,累計不超過100萬元;租房補貼每人每月5000元,最長發放期限5年,累計不超過30萬元。
B類人才:購房補貼每人每年8萬元,最長發放期限10年,累計不超過80萬元;租房補貼每人每月4000元,最長發放期限5年,累計不超過24萬元。
C類人才:購房補貼每人每年3.5萬元,最長發放期限10年,累計不超過35萬元;租房補貼每人每月3000元,最長發放期限5年,累計不超過18萬元。
上述補貼在兌現時,應扣除人才本人按我市《關於進一步激勵人才創新創業的若干措施》(廈委發〔2016〕4號)所享受的個人所得稅獎勵金額。
二、住房補貼申辦程序
1、申請。符合條件的人才可申請租房補貼,也可申請購房補貼。其中,獲批租房補貼的人才,在享受租房補貼期間在廈購買商品房的,可轉申請購房補貼。轉申請購房補貼的,獲批後享受購房補貼的期限應扣除其已享受的租房補貼年限,亮跡迅補貼金額應扣除已享受的租房補貼總金額。
人才個人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並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戶口本(已婚的另提供結婚證)、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在廈房產證(或有效購房合同)或經國土房產部門登記備案的敬此有效租房合同及復印件。夫妻雙方只能一方提出申請,不重復享受。
2、受理。用人單位受理個人申請,並負責核查個人提供的申請材料。核查無誤擬同意上報的,應在本單位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單位填寫《廈門市引進高層次人才住房補貼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並分別按以下途徑上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市人社局):
企業單位:由用人單位將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申請人擔任高管以上職務或中層以上技術崗位證明、申請表和申請人的申請材料上報;
市屬事業單位:經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後,由用人單位將申請表和申請人的申請材料上報;
區(園區)屬事業單位:經所在區人社局(園區管委會)審查同意後,將申請表和申請人的申請材料上報。
申請、受理時間由市人社局在其門戶網站上公布。
3、審核。市人社局收到上報材料後,負責牽頭協調市有關部門進行審核。
市地稅局負責核查提供申請人個人所得稅繳交情況和年收入情況並提供核查結果。
市國土房產局協助核查申請人(包括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廈住房及房產交易情況並提供核查結果。
市發改委牽頭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認定申報企業是否符合《廈門市重點發展產業指導目錄》。
市教育、衛生、文化、體育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認定是否屬於本行業學科技術帶頭人或領軍人才。
4、確定。在市有關部門審核的基礎上,市人社局提出擬分配人選名單,報市政府分管領導研究確定公示名單。
5、公示。市人社局在其門戶網站上公示確定的擬分配人選名單7個工作日。
6、發放。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市人社局組織發放購房補貼或租房補貼。
三、住房補貼兌現
住房補貼申請獲批後,市人社局每年發放一次,原則上在上半年發放。從第二個發放年度起,市人社局對發放對象是否仍符合發放條件進行復核。若符合的,則繼續發放補貼;若不符合的,則取消該年度補貼發放資格。
根據法律州飢規定可以得知,住房補貼分為購房補貼和租房補貼兩種,所發補貼視同市政府獎金,例如A類人才:購房補貼每人每年10萬元,最長發放期限10年,累計不超過100萬元。以上便是為您帶來關於農民工工傷骨折賠付多少的相關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