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小學孩子轉學需要什麼手續如何辦理
一、轉入手續辦理程序如下:
1、家長先與轉出學校溝通並同意後,填寫《轉學申請表》,遞交轉入學校。
2、家長向轉入學校提供戶口本、轉學原因及有關證件(如父母工作調令、轉業證、房產證等)。
3、轉入學校向家長開據《轉學受理回執》;
4、轉入學校與對方學校溝通並同意後,在網上學籍管理系統辦理上報並審核;
5、轉入肢蔽學校向學生家長開據《轉學辦理通知單》,並告知家長與轉出學校及主管教育局聯系辦理網上審核(同意)及調轉學籍檔案手續。
6、轉入學校持《轉學申請表》到主管教育局辦理網上審核手續。
二、轉出手續學生因戶口遷出等而要求轉出學籍,需由學籍所在學校開具轉學證明並附學籍檔案材料,並經區教育主管部門審核簽章。
從一個學校轉到另一個學校學習。
大學生轉學參考:
1.學生可以按學校的規定申請轉專業。學生轉專業由所在學校批准。
2.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經學生同意,必要時可以適當調整學生所學專業。
3.學生一般應當在被錄取學校完成學業。如患病或者確有特殊困難,無法繼續在本校學習的,可以申請轉學。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轉學:
1.入學未滿一學期的;
2.招生時所在銀畝地的下一批次錄取學校轉入上一批次學校、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3.招生時確定為定向、委託培養的;
4.應予歷搏州退學的;
5.其他無正當理由的。
學生轉學,經兩校同意,由轉出學校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轉學理由正當,可以辦理轉學手續;跨省轉學者由轉出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商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轉學條件確認後辦理轉學手續。必須轉戶口的由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有關文件抄送轉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門。
法律依據:
《教育部關於印發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的通知》
第十一條各學段各類學籍變動的具體條件和要求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當地實際統籌制定。
第二十五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建立嚴格的保密制度。非經學籍主管部門書面批准,學籍信息一律不得向外提供,嚴防學籍信息外泄和濫用。
第二十六條教育行政部門違反本辦法的規定,由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處理。
② 廈門小學轉學怎樣辦理
(一)小學轉學 1.學生因家長工作異地調動、住房搬遷等原因,戶籍已遷入思明區施教服務片區內的,方可申請轉學。 2.目前已在本區公辦小學就讀,擬申請轉入戶口所在地的本區片內公辦小學的學生,除必須符合「兩一致」(即適齡兒童與父母或者父母之一戶口一致;實際居住地與戶口所在地一致)的條件外,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還必須持有學生戶口所在地的房屋產權或購房合同。為防止擇校現象,不符合相關條件規定的,原則上不能轉學。 3.具備轉學資格的轉入學生必須經轉入學校、轉出學校、轉出學校教育行政部門和轉入學校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後,(即《轉學申請表》上四個單位的章必須蓋齊)方可安排到轉入校就讀。未經轉入校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學校不得以試讀為由擅自接收手續不全的學生,嚴禁轉入手續不齊全的學生進課堂。 4. 對符合條件的轉入學生,學校不得進行入學學業水平考試,若班生額允許,應無條件予以辦理入學手續;確因個別年段班生數超額的,應及時報告教育主管部門統籌調撥。 5.防止轉入學生的變相留級,學校應把轉入學生安排在與原就讀學校相對應的年級,不得以成績差為由,隨意降低學生就學的年級;福建省內的轉學,應保留學生的原學號。 6.經學校審核擬同意接收的轉入學生,學校學籍員應及時在思明區學籍平台上准確錄入,並根據學籍平台轉入學生名冊的順序,將相應的《轉學申請表》及其它材料送區義教辦。義教辦審核申請轉學的紙質材料,並在區學籍平台進行同意操作後,學校方可將《轉學申請表》下發,讓家長繼續完成轉學手續的辦理。 7. 辦理轉學時應提交: ①《廈門市小學轉(入)學申請表》一式三份 ②學生和家長的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③《轉學證明》 ④學生的學籍材料,如《學生學籍卡片》、《學生素質發展報告冊》等。 (二)中學轉學 1. 學生因家庭居住地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所在地變化確需轉學,須由學生家長或其法定監護人向轉出、轉入學校分別提出申請,經轉出和轉入學校同意,並報雙方學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批准,方可辦理轉學手續。對符合轉學條件的轉入學生,學校不得借故拒收,不得以「試讀」或「借讀」的形式拖延辦理轉學手續。 放棄在廈門電腦派位升初中,或選擇升入民辦中學的小學畢業生,初中階段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轉學或借讀到本市公辦初中學校。 2.公(民)辦初中接收轉學生時,學生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轉學申請表原件; ②小學畢業升初中登記表原件(若無此材料,須由原學籍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證明,證明其何時何小學畢業,何時被何初中錄取); ③轉出學校開具的轉學證明; ④學生戶籍冊原件和復印件; ⑤學籍卡; ⑥休學重讀材料(有休學重讀的學生才提供) 學校須按上述材料順序整理,上報學籍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確認學籍。 3.公(民)辦中小學必須保留轉出學生的學籍卡復印件。 (三)轉學流程 1、轉入小學生的辦理流程: ① 符合條件的轉入學生填寫《廈門市小學轉(入)學申請表》。 ② 接收學校簽署意見蓋章。 ③ 由接收學校統一到區義教辦審核蓋章。 ④ 將蓋好接收學校章和接收教育主管部門章的《廈門市小學轉(入)學申請表》分發給家長。 ⑤ 由家長到轉出學校簽署意見蓋章。 ⑥ 到轉出教育主管部門簽署意見蓋章,區外學校轉入學生由家長辦理,區內學校的轉入學生由學校統一辦理。 2、轉出小學生的辦理流程: ① 轉出學生持填寫完整、並有接收學校和接收教育主管部門簽章的《廈門市小學轉(入)學申請表》,到轉出學校簽章。 ②到轉出教育主管部門簽署意見蓋章,轉出區外學校的學生由家長辦理,轉出區內學校的學生由學校統一辦理。 3、轉入中學生的辦理流程: ①帶戶口冊原件到接收學校提出申請並領取和如實填寫《轉學申請表》 ②轉入學校在轉學申請表上蓋章同意 ③帶戶口冊原件和轉學申請表到區義教辦審核確認 ④到轉出學校和轉出學校教育主管部門蓋章確認 ⑤將轉出學校提供的學籍材料交給轉入學校 ⑥轉入學校統一到區義教辦辦理學籍轉入核准手續 4、轉出中學生的辦理流程: ①轉出學生持填寫完整、並有接收學校和接收教育主管部門簽章的《廈門市初級中學轉學申請表》,到轉出學校簽章。 ②到轉出教育主管部門簽署意見蓋章。 (四)轉學辦理時間 中小學的轉學一般在開學前一周辦理,學期中途一般不予辦理。畢業班(即小學六年級和初中三年級)下學期一般不辦理轉學手續。 滿意請採納謝謝
③ 小學轉學怎麼辦理,需要哪些手續
小學轉學需要的流程和手續:
1、提前告知申請。自己的孩子如果想轉學,最好提前告知孩子的班主任,時間最好是在期末考試前後,因為這個時間段需要給孩子預羨攜訂課本,繳費等事情。學籍辦理一般都是開學後的前兩個星期。家長聯系好「轉入學校」後,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由轉出學校開出轉學聯系單。
2、家長持「轉學聯系單及相關證明」到轉入學校聯系,轉入學校加註意見,確定是否同意轉入。
3、家長得到「同意轉入」後,再轉出學校領表、填表、加註意見,並填寫一式三聯的轉學證明書。
小學轉學應提供的材料:
(1)申請表。
(2)學籍卡原件。
(3)義務教育登記卡。
(4)轉學證明書或轉出回執。
(5)轉學須提供戶口簿原件等材料。
4、家長和學生攜帶轉學證明書到轉入學校銜接建檔報名事宜,轉入學校將「同意轉入的轉學書」送縣教育局基教科審批。
5、將審批完整的「轉學呈報表」送轉入的中心學校存檔。
6、將「轉學證明回執」送「轉出學校」存檔。轉出學校憑轉入學校同意接收函開具轉學證明,提供學籍資料,並將有關轉學資料錄入計算機。
7、轉入學校憑轉學證明及學籍資高昌料接收學生,並辦理有關手續。
一、孩子小學轉學有什麼影響
小孩轉學,從小學轉的話應該是不大,小學學的基礎知識比較前一點,但是如果頻繁轉學,對小孩兒的學習會有很大的影響,因為小孩兒要使用周邊的環境。還有老師的教學一個方法。頻繁轉學對小孩兒的學習並不是很好,會導致他身邊沒有幾個很好的朋友。
孩子小學轉學要看孩子的自身適應力和所轉去學校的優勢。我個人認為如果你的孩子本身自身適應力很強,同時所轉去的學校也是經過你們慎重考量過的,那麼轉學對孩子的影響只能說好的,即達到了大人的目的,又能讓孩子在新環境里認識新的夥伴。但如果這兩個前提不能保證的話我建議要慎重。
轉學生在當下十分的常見,畢竟每個家長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受到更好的教育,不過如果不是非常必要的話,不要給孩子辦理轉學,因為轉學肯定是要有一定的適應的時間的。
對於孩子的學習是有一定的影響的,但是如果是因為父母工作等非常必要的原因,那麼首先要徵得孩子的同意,不然孩子的心理會有一定的落差的,在轉入新學校的時候身邊的一切都是陌生的,應該幫助孩子更快的適應新環境,然後在學校上多於老師溝通,讓孩子更快的適應身邊新環境。
二、異地轉學需要四方核辦戚派扒:
轉入學校、轉入學校學籍主管部門、轉出學校、轉出學校學籍主管部門。其流程依次是:
1、轉入學校發起跨省轉學申請(需要正確輸入學生姓名和學籍號,輸入有錯的,將無法辦理而退回轉入學校,需要重新發起)。
2、轉入學校核辦,轉入學校學籍主管部門核辦。
3、轉出學校核辦。
4、轉出學校學籍主管部門核辦。
5、四方核辦無誤後,由轉入學校調取學生檔案。辦理完成後,轉入學校應告知家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履行本法規定的各項職責,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依法保證其按時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
依法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應當按照規定標准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社會組織和個人應當為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創造良好的環境。
第十三條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和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幫助解決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困難,採取措施防止適齡兒童、少年輟學。
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協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