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准生證去哪裡辦理
准生證一般在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或現居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計生辦辦理。辦理准生證,需要男女雙方戶籍所在地有關部門的配合,涉及到的部門包括:男女雙方的戶籍所在地的村委會、鄉級計生辦或街道辦,縣計生辦或區計生辦。
准生證辦理流程如下:
1、男女雙方持各自的身份證和結婚證,到各自的戶口所在地社區或者村委會或者本單位開具無子女證明信;
2、男方到鄉級計生辦或者街道辦蓋章;
3、男方再到縣計生辦或者區計生辦蓋章,先咨詢鄉級計生辦或者街道辦計生辦是否需要,各地情況不一;
4、持蓋最高行政級別計生辦章的男方證明信連同女方的無子女證明信以及結婚證和雙方身份證到女方戶籍處街道辦事處可以辦理准生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