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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港澳通行證多久

發布時間: 2022-03-06 11:01:56

1. 我戶籍地省外的,港澳通行證是在廈門辦的想要續簽可以用自助的嗎需要多久才能拿

通行證續簽地點有三個選擇: 1、戶籍所在市出入鏡廳(不用本人,可以網申選雙方快遞) 2、戶籍所在省的省級出入境廳 3、在允許非戶籍人士辦理的城市辦(須本人):就業人員(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除外)要另加一年或以上有效的本市居住證、連續一年本市社保證;高等院校在讀學生要另加學校出具的證明和學生證

2. 內地去香港辦理了港澳通行證可以呆多久

港澳通行證簽注分為探親簽注(T)、商務簽注(S)、團隊旅遊簽注(L)、個人旅遊簽注(G)、其他簽注(Q)和逗留簽注(D)。

持證人須在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有效期內,按照規定的次數和停留時限往來香港或者澳門。

個人旅遊G:有效期可為三個月或一年,次數可為一次或兩次,一般每次最長逗留7天,但也有更長的簽種。

團隊旅遊L:分為三個月一次或兩次、一年一次或兩次,每次逗留不超過7天。

探親T:分為三個月一次有效,每次可逗留14天;或三個月多次有效,逗留不超過自首次進入之日起90天

商務S:分為三個月一次、三個月多次、一年多次,每次逗留不超過7天

其他Q:三個月一次或兩次、一年一次或兩次,每次逗留不超過14天

逗留D:多次有效,出境有效期根據香港或者澳門有關部門批準的期限簽發

拓展資料

往來港澳通行證有效期5年。2014年9月15日,全面啟用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規定,成年人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有效期延長為10年,對未滿16周歲的仍簽發5年有效通行證。

3. 港澳通行證有效期多久

往來港澳通行證有效期5年。2014年9月15日,全面啟用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規定,成年人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有效期延長為10年,對未滿16周歲的仍簽發5年有效通行。

內地居民往來港澳簽注分為6個種類,即個人旅遊(G)、探親(T)、商務(S)、團隊旅遊(L)、其他(Q)、逗留(D)根據申請事由分類簽發。其中香港G簽和L簽的有效期都為:3個月1次、3個月2次、1年1次、1年2次四種有效簽注。澳門簽注只有3個月1次、1年1次申請。簽注規定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一進一出算一次。

簽注有效期的意思是以1年1次為例,不是表示1年內只能去1次,而是指該簽注的有效期為1年,在1年以內往返過港澳後,還可以再次申請簽注,申請次數沒有限制。如果1年內不去,則該簽注過期無效,可再次申請。

(3)廈門港澳通行證多久擴展閱讀:

港澳通行證的辦理流程:

首次辦理須本人至戶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處提交申請,申請材料有: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用A4紙復印,可復印在同一張紙上)以及填寫《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2寸淡底色彩照2張(也可現場拍照,費用自付),同時分別申請赴香港、澳門的簽注。只

去香港則申請香港簽注,只去澳門則申請澳門簽注,如果香港、澳門都去,則兩地簽注都要申請。

【辦理時限】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首次或非首次申請)。但均不含郵遞日(一般在五天左右)以及節假日。

【費用】《往來港澳通行證》每本80元;一次往來簽注,每個15元,二次往來簽注,每個30元。

4. 廈門如何辦理港澳通行證

一、在廈門要辦理港澳通行證需提供以下材料前往廈門出入境管理辦事大廳申請辦理:

1、申請人照片

備註:提交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請人照片。

2、《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備註:提交填寫完整並貼有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自助填表機列印的申請表已印有照片的無需再貼)。

3、居民身份證

備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申請人如未辦理居民身份證,提交本人戶口簿。

4、《出生醫學證明》或者監護關系公證書,以及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

備註:首次申請、換發、補發、失效重新申領往來港澳通行證,申請人須親自辦理。

未滿十六周歲的申請人應當由監護人陪同申請,除提交上述規定的相應材料外,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本人的《出生醫學證明》或者監護關系公證書,以及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託他人陪同,陪同人還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以及監護人的委託書。

5、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以及監護人的委託書。

備註:首次申請、換發、補發、失效重新申領往來港澳通行證,申請人須親自辦理。未滿十六周歲的申請人應當由監護人陪同申請,除提交上述規定的相應材料外,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本人的《出生醫學證明》或者監護關系公證書,以及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

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託他人陪同,陪同人還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以及監護人的委託書。

6、同意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

備註:國家工作人員和現役的人民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警察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除提交上述規定的相應材料外,還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出具的同意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

現役的人民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警察,應當提交軍官證、士兵證或者警官證作為本人的身份證明。

7、軍官證、士兵證或者警官證

備註:國家工作人員和現役的人民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警察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除提交上述規定的相應材料外,還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出具的同意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

現役的人民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警察,應當提交軍官證、士兵證或者警官證作為本人的身份證明。

二、廈門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辦證大廳辦公時間: 星期一到星期五 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令時: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 下午15:00-18:00(夏令時:6月1日至9月30日) 星期六、星期日:09:00-16:00(中午不休息) 法定節假日休息。

(4)廈門港澳通行證多久擴展閱讀

內地居民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應當由本人提出申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相應規定提交申請:

(一)未滿16周歲人員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應當由監護人或者監護人委託他人陪同申請。

(二)已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在原往來港澳通行證或者原簽注申請受理部門申請簽注的,可以委託他人代為申請。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被委託人須交驗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並提交復印件。申請人在港澳地區的,不得委託他人代為申請。

(三)已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通過勞務經營公司組織赴香港或者澳門就業的,以及在港澳就業期間繼續申請逗留簽注的,可由勞務經營公司代為申請逗留簽注。勞務經營公司須事先將公司印章、負責人簽名向勞務經營公司所在地有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備案。

(四)內地居民按照有關規定在香港或者澳門向深圳或者珠海簽證辦提出申請的,可通過香港或者澳門中國旅行社提交有關申請材料。

5. 辦理港澳通行證需要多久2月10號要出發,在幾號辦理來得及

一般要15天,但你把你的情況說一下,好像可以弄個快的,你最好去辦理的時候咨詢一下。

6. 港澳通行證可停留幾天

往來港澳通行證未滿十六周歲的有效期為5年,

成年人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有效期延長為10年。

拓展資料:

港澳通行證,俗稱雙程證,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簽發給中國內地居民因私往來香港或澳門地區旅遊、探親、從事商務、培訓、就業、留學等非公務活動的旅行證件。

通行證分為個人旅遊、團隊旅遊、探親、商務、其他、逗留等種類。

2017年8月1日以後經所有口岸去香港、澳門的團隊游的港澳通行證,已經不再經旅行社團簽過關,團隊旅遊簽也可直接過關。

7. 港澳通行證有效期是多久

8. 辦理港澳通行證要多久

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首次或非首次申請)。但均不含郵遞日(一般在五天左右)以及節假日。便可拿到證,以廣東省市民申辦港澳通行證流程為例:

一、申請條件

內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可以申請前往港澳通行證:

(一)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人員的內地配偶及其偕行的未滿18周歲的子女,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家庭團聚的;

(二)香港、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在內地所生的中國籍子女,並且在其出生時,其父母雙方或一方已依法取得香港或者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

(三)未滿18周歲(含生日當天),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父母的;

(四)18周歲以上、未滿60周歲,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且在香港或者澳門無子女的父母均60周歲以上,需要其前往照料的;

(五)60周歲以上且在內地無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18周歲以上子女的;

(六)特殊情況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

前款第(四)項中「在香港或者澳門無子女」,指不具有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或者經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批准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子女。

前款第(五)項中「在內地無子女」,指不具有內地常住戶口的子女。

二、申請方式

內地居民申請前往港澳通行證,應由本人和擬團聚的香港或者澳門親屬共同向申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申請材料,並接受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的面見、詢問和現場採集面像。

未滿18周歲的申請人應由其監護人陪同申請。港澳關系人因患嚴重疾病等原因無法前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接受面見和詢問的,應提交港澳關系人出具的免予面見申請和醫院診斷證明等材料。

三、申請手續

(一)提交《內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申請表》,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子女提交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在內地所生中國籍子女赴香港、澳門定居申請表;

(二)提交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申請人及港澳關系人相片,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子女還應提交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內地父親或者母親的相片;

(三)交驗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並提交復印件。未滿16周歲如未辦理居民身份證的,免提交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未滿18周歲的,須提交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其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意見,交驗居民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等監護關系證明、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四)交驗港澳關系人的香港或者澳門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原件,並提交復印件。港澳關系人是外國籍的,應交驗香港或者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外國護照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港澳關系人是無國籍人員的,應交驗香港或者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香港簽證身份書,並提交復印件。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子女還應交驗內地的父親或者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五)國家工作人員(包括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須提交所在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其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意見。未實行按需申領護照地區的內地居民,還須按照有關規定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六)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申請材料:

1、屬於申請條件第(一)項規定情形的,提交結婚證明、配偶同意其以家庭團聚為目的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聲明。有偕行子女的,需同時提交父母子女關系證明。申請人在國外登記結婚的,需提交經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的結婚證書或者結婚公證;

2、屬於申請條件第(二)項規定情形的,提交父親或者母親的香港或者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父母的結婚證明;

3、屬於申請條件第(三)項規定情形的,提交父母子女關系證明、父母的結婚證明;

4、屬於申請條件第(四)項規定情形的,提交父母子女關系證明、父母的結婚證明、父母在香港或者澳門無子女的證明、父母同意其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聲明;

5、屬於申請條件第(五)項規定情形的,提交父母子女關系證明、父母在內地無子女的證明、港澳子女同意其赴香港或者澳門定居並履行贍養義務的聲明;

6、屬於申請條件第(六)項規定情形的,提交與具體特殊情況相應的證明。

(七)父母子女關系屬於以下情形的,還需履行下列手續:

1、申請人未滿18周歲,屬於非婚生子女或者父母離異,撫養其的父親(母親)即將或者已經赴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需提交其由即將或者已經赴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父親(母親)撫養、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以及監護人同意其赴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聲明;

2、申請人屬於非婚生子女、無法提供父母子女關系證明,或者親子關系存疑的,須在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指定的醫院或者機構進行親子鑒定;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子女類申請人屬於非婚生子女或者親子關系存疑的,須在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指定的機構進行親子鑒定;

3、申請人或者港澳關系人屬於收養子女的,需交驗下列具有法律效力的收養關系證明,並提交復印件:

1992年3月31日以前建立收養關系的,交驗縣級以上公證部門在建立收養關系時出具的收養公證書。

1992年4月1日至1999年7月31日建立收養關系的,交驗在建立收養關系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簽發的《收養證》或縣級以上公證部門出具的收養公證書。

1999年8月1日以後建立收養關系的,交驗在建立收養關系時,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地區(盟)行政公署民政部門等部門簽發的《收養登記證》。建立收養關系時,申請人與港澳關系人均為內地居民的,提交在建立收養關系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簽發的《收養登記證》或縣級以上公證部門出具的收養公證書。

(八)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認為確有必要的其他證明材料。
相關證明需交驗原件並提交復印件。申請材料為國(境)外機構出具,按規定需經過相應的公證、認證程序方能確認其合法性的,應當提供相關公證、認證材料。申請材料屬非中文表述的,應提交經公證或者具有翻譯資質的翻譯機構出具的中文譯本。

四、公示

申請人經審核符合申請條件且達到審批分數線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將對申請人的申請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公示內容包括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申請事由、得分等情況,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

五、辦理時限和證件領取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在申請人達到審批分數線後4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決定。情況復雜的,審批時限可以延長20個工作日。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作出批准申請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決定後,為申請人簽發《內地居民申請前往香港/澳門定居批准通知書》,並在10個工作日內製作前往港澳通行證。申請人憑批准通知書辦理注銷戶口、繳銷居民身份證手續。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憑申請人提交的戶口注銷及居民身份證繳銷證明,發給申請人前往港澳通行證,並依法收繳或者注銷其有效的內地居民出入境證件。

前往港澳通行證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統一印製,有效期為6個月,一次出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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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換發和補發

因前往港澳通行證遺失、損毀、被盜搶,申請人在證件有效期內申請換發或者補發的,應向原申請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換發或者補發證件的申請。證件遺失、被盜搶的,應提交書面聲明;損毀的,應交回證件原件。

申請人在證件有效期內無正當理由未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需重新申請前往港澳通行證。
香港永久性居民子女申請換發或者補發前往港澳通行證的,由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通報香港入境事務處,根據香港入境事務處重新為申請人簽發的「居留權證明書」換發或者補發證件。

證件收費

前往港澳通行證收取證件工本費40元。

注意事項

(一)內地居民申請前往港澳通行證實行定額審批。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制定內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打分標准,每年根據名額和申請人數,確定並公布下年度內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審批分數線。

(二)申請人應如實填寫申請表,所提交的相片、身份證明和申請材料須真實有效,如有虛假,申請人將承擔法律責任。

(三)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轉送港澳等有關部門調查核實、協助面見、申請人補正申請材料、親子鑒定以及公示時間,不計入辦理時限。

(四)申請人的申請情況、聯系地址或者聯系電話發生變化的,應及時告知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無正當理由逾期3個月未補正申請材料,不配合面見詢問、親子鑒定,或者未申報聯系方式變更等,視為申請人自願撤回申請。

參考資料: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往來港澳通行證 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政務服務網-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