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廈門臨時生活補助金怎麼申請(條件+材料+流程)
廈門臨時生活補助金怎麼申請?
申請條件: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對2019年1月1日之後參保不滿1年的失業普通外來務工人員,參照我市低保標准每月850元,按月發放2個月臨時生活補助。
自2022年6月1日起新申領的,按每月1005元發放不超過2個月的臨時生活補助。受理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申請材料:
線下申請須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台灣同胞提供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2、本人有銀聯標識的廈門銀行卡;
如果委託他人辦理的,需提供委託人親筆書寫的委託書、出示委託人身份證和被委託人的身份證原件。
申請流程:
1、自助辦理:廈門市人社局官網(進入個人網廳-失業保險待遇-失業補助金/臨時生活補助)、廈門人社個人微信公眾號、我國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上自助辦理。
2、按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所屬(靈活就業人員按戶口所屬)由市或區社保中心受理。
注意事項:
自2020年階段性失業保險保證擴圍實施以來,失業補助金最長可申領6個月,臨時生活補助最長可申領2個月,超過最長申領月數的不再給予受理,未超過申領月數的按現行待遇標准享受。
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不享受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喪葬補助金、撫恤金和生育補助金。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補助金期滿、臨時生活補助期滿、被用人單位招用並參保、死亡、應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被判刑收監執行的,以及開始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停發失業補助金或臨時生活補助。
未領取的月份及金額可保留,領金期限內再次登記失業時,失業人員可以按原渠道申請繼續按月領取剩餘的月數及金額(補助標准不再重新計算)。臨時生活補助不與失業補助金等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同時享受。領取失業補助金、臨時生活補助期限不核減參保繳費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