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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摔死女嬰案被告哪裡人

發布時間: 2024-01-16 07:58:35

『壹』 外地人可以在廈門辦離婚嗎

您好,如果你們夫妻雙方均不是廈門本地戶籍,根據目前的政策是不能在廈門的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手續的,但如果你們的具體情況符合條件時,可以在廈門辦理訴訟離婚手續。
因為辦理協議離婚需要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而訴訟離婚一般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的經常居住地與戶口所在地不一致的,則以經常居住地為准。
住所地是指戶口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是指目前居住超過一年的地方,因此,如果截止到起訴時被告已經在廈門居住一年以上的,另一方就可以在廈門起訴離婚。
一般情況下可通過被告在廈門的居住證、暫住證等文件證明被告的經常居住地。
家與家專注婚姻家事領域,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可以將具體情況跟我們講講,我們再為您做出更加准確的解答。
【相關法條】
《婚姻登記條例》第10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民事訴訟法》第22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 若干問題的解釋》第 12 條: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