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廈門社保轉移異地流程
法律分析:本市社會正螞保險關系轉出1.轉出申請人的社會保障卡2.轉出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3.轉出申請人的養老保險對賬單(本市人員2006年7月之前參保的,外地戶籍人員2004年7月之前參保的)4.2010年1月1日前曾有異地社會保險關系轉入的需提供原參保地的社保基金轉移單(轉移單必須包括轉移金額、繳費起止時間、繳費月數、歷年繳費基數)5.有個人儲蓄性保險的或曾有異地轉入的養老保險且與在廈門參加的養老保險存在重復繳費的,需提供轉出申請人本人指拆簡定的廈門地區的銀聯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舉御埋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⑵ 廈門社保可以轉外省嗎
申請異地養老保險關系轉入
1、窗口收到材料,初步審核驗證材料完整性、材料是否齊全。(材料齊全、符合要求的,受理業務;材料不齊全的,告知補齊材料。)
2、5個工作日內向原社保機構寄出轉移聯系函。
3、收到原社保機構的轉移信息表及基金後。5個工作日內辦結轉入業務。
本市社會保險關系轉出
1、列印參保繳費憑證(由轉出申請人自帶交給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
2、接收異地社保的聯系函
3、5個工作日內辦結轉出業務。
(2)廈門社保如何轉到武漢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 社會保障卡按照「一卡多用,全國通用」的原則進行建設。各地發行社會保障卡必須遵循安全性、完整性和公益性的要求,採用全國統一的標准規范,保證在全國范圍內使用。
社會保障卡的注冊審批程序:
(一)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發行社會保障卡,需將申請發行材料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
(二)地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發行社會保障卡,需將申請發行材料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後,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
(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批准後,統一為被批准發行社會保障卡的地區分配社會保障卡發行機構標識號,並按國家有關規定向國家IC卡注冊中心備案。
(四)發卡地區若變更社會保障卡卡面、卡內文件結構等須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重新審批。若變更供卡廠商和產品、擴大發卡人群、增加擬發卡數量等,須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⑶ 廈門社保要轉到外地怎麼轉
法律主觀:
1、讓現單位所屬 社保 中心開具一張同意接受的函件,如果是外省轉如要出具匯款信息;各機構要求不一樣,有可能是原單位所屬社保機構出具同意調出函件,到現單位所屬社保中心蓋章。(可先電話咨詢) 2、持接受函(或轉出函)到原單位社保所屬機構辦理轉移,如原單位有社保專管員,可將接受函交託辦理。 3、原單位社保機構同意轉出,出具「轉移人員清單」含姓名、 身份證 號碼、轉入轉出枯空單沒搭瞎位信息、參加工作時間、繳費截止日期等信息;「個人繳費記錄單」含姓名、繳費明細、每年交費月份及賬戶余額等信息。 4、持單據到現單位所屬枝纖社保中心辦理轉入各省大同小異。
⑷ 廈門社保轉移異地流程
廈門社保轉移異地流程:
1、攜帶證明材料,去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出具參保憑證;
2、向新的社保經辦機構提出社保關系轉移申請。在就職後,由新單位按照規定辦理社保關系並辦理繳費。申請時需出具原來的參保憑證,並填寫轉續申請表;
3、新社保工作機構進行審核。由新社保工作機構審核轉續申請表是否符合轉續條件。
廈門社保轉移異地條件:
1、申請轉入時具有本市戶籍且距到達法定退休退休年齡一年以上的,須正在或曾在以單位職工身份參保,正在以單位職工身份參保的,現單位為申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須按規定及時繳交並已到賬,方可提出申請;
2、申請轉入時具有本市戶籍且距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一年以內的均可提出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事業。
⑸ 廈門的醫社保搬到武漢以後可以搬過來嗎
現在是可以遷的,你去社保局看看能不能遷到武漢。
⑹ 廈門社保如何轉到武漢
一、轉移人員開具《社會保險關系轉移函》
(一)開具條件:
1、有本市江岸、江漢、橋口、武昌、漢陽、青山、洪山或東湖開發區城鎮常住戶口
2、男未滿55周歲、女未滿45周歲
3、現與武漢市參保單位存在勞動關系
(二)提供資料:
1、本市城區戶口原件
2、勞動合同和單位申請轉入報告
3、現武漢市社會保險個人編號
4、1998年以前參加工作人員個人檔案
二、社會保險基金結算程序
(一)轉移人員持《社會保險關系轉移函》到轉移地社保機構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二)轉移人持戶口原件及轉移地《社會保險基金轉移明細單》到財務窗口辦理基金到帳確認手續
(三)每月1—22日到市外轉入窗口辦理社會保險結算手續,辦理時應提供資料:
1、單位蓋章《武漢市跨統籌范圍轉移人員接續社會保險結算表》
2、轉移地《社會保險基金轉移明細單》
業務咨詢電話:85765410 財務查賬電話:85765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