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廈門電動車怎麼掛牌
廈門電動車所有人持以下材料到住所地(戶籍地或暫住地)所在區設置的登記地點辦理注冊登記:
1、銷售發票等電動自行車來歷證明;
2、電動自行車合格證明;
3、電動自行車所有人仿基的身份證明。
註:對申請材料齊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當日予以登記,並在三日內發放電動自行車號牌和行駛證。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或者不予辦理的理由。
(1)廈門租的電動車怎麼報備擴展閱讀
《廈門市公安局關於電動自行車管理的通告》中規定:
第二條 電動自行車在思明區、湖裡區上道路行駛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除在思明區、湖裡區注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以外,其他電動自行車不得在思明區、湖裡區上道路行駛。
(二)2012年在思明區、湖爛彎里區注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不得在下列區域和道路行駛:
1、成功大道、環島幹道全線;
2、思明區的湖濱西路-東渡路以東、仙岳路以南、嘉禾路(仙岳路口至蓮坂轉盤)以西、廈禾路以北(含上述路段)以及文屏路、文曾路、龍虎山路、文園路、思明南路、思明北路、鷺江道;
3、湖裡區的長岸路(興湖路口至南山路口)以東、興湖路(長岸路口至石鼓山立交橋)以南、嘉禾路(石鼓山立交橋至南山路口)以西、南山路(嘉禾路口到長岸路口)以北(含上述路段)以及嘉禾路(南山路口至仙岳路口段)、長岸路(南山路口至仙岳路口段);
4、所有禁止非機動車通行的橋梁、隧道。
(三)在思明區、湖裡區注冊登記的郵政、快遞、報刊投遞、送餐、送氣等特殊行業電動自行車不限行,但不得駛入成功大道、仙岳路高架橋等城市備歷謹快速路和所有禁止非機動車通行的橋梁、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