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廈門居住證有斷過積分會減少嗎
法律分析:廈門居住證有斷過 積分會減少。廈門積分入學基本條件為:
1、持有廈門有效的居住證;
2、報名前在申請的區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即居住證不中斷滿6個月)。
積分怎麼增加呢?哪些分數比較好拿?
1、居住時間(天數)
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在廈門居住累計每滿一年積2分,本項滿分24分。
2、社保繳費(月數)
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在工作單位參加我市社會保險累計每滿一年積4分,本項滿分48分。
3、本區購房
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在申請參加積分入學所在區購置符合成套居住條件的商品住房,並占該住房的房屋產權比例超過50%(不含50%)且實際入住的,積24分。4、計生情況
隨遷子女出生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積5分。而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無論是否已接受處理的均不得分
5、居住且社保
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居住地與社會保險繳交地均在同一區,並在該區申請參加積分入學的,累計每滿一年積1分,本項滿分9分。
6、副申請方
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均在廈門居住、務工的,可以一方作為主申請方計算積分,另一方作為副申請方。副申請方在廈門參加社會保險的年限按累計每滿一年積2分計算積分,本項滿分10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和完善人口信息庫,分類完善勞動就業、教育、社會保障、房產、信用、衛生計生、婚姻等信息系統以及居住證持有人信息的採集、登記工作,加強部門之間、地區之間居住證持有人信息的共享,為推進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轉移接續制度,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提供信息支持,為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提供便利。
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② 外地人在廈門,積分要積多少分,小孩才能在廈門上學
廈門積分入學標准島內跟島外差別很大,島內的思明和湖裡也有高低,還跟當年的招生學位數息息相關。參照往年,思明區75分以上,湖裡區70分左右,島外要低點,具體可以查詢各區教育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