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廈門臨時生活補助金怎麼申請(條件+材料+流程)
廈門臨時生活補助金怎麼申請?
申請條件: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對2019年1月1日之後參保不滿1年的失業普通外來務工人員,參照我市低保標准每月850元,按月發放2個月臨時生活補助。
自2022年6月1日起新申領的,按每月1005元發放不超過2個月的臨時生活補助。受理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申請材料:
線下申請須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台灣同胞提供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2、本人有銀聯標識的廈門銀行卡;
如果委託他人辦理的,需提供委託人親筆書寫的委託書、出示委託人身份證和被委託人的身份證原件。
申請流程:
1、自助辦理:廈門市人社局官網(進入個人網廳-失業保險待遇-失業補助金/臨時生活補助)、廈門人社個人微信公眾號、我國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上自助辦理。
2、按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所屬(靈活就業人員按戶口所屬)由市或區社保中心受理。
注意事項:
自2020年階段性失業保險保證擴圍實施以來,失業補助金最長可申領6個月,臨時生活補助最長可申領2個月,超過最長申領月數的不再給予受理,未超過申領月數的按現行待遇標准享受。
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不享受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喪葬補助金、撫恤金和生育補助金。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補助金期滿、臨時生活補助期滿、被用人單位招用並參保、死亡、應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被判刑收監執行的,以及開始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停發失業補助金或臨時生活補助。
未領取的月份及金額可保留,領金期限內再次登記失業時,失業人員可以按原渠道申請繼續按月領取剩餘的月數及金額(補助標准不再重新計算)。臨時生活補助不與失業補助金等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同時享受。領取失業補助金、臨時生活補助期限不核減參保繳費年限。
2. 廈門臨時生活補助什麼時候到賬
一般情況下臨時救助需要七天左右的時間能夠到賬。
【拓展資料】
臨時生活補貼
受理對象:
1.應屆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低保家庭、低保邊緣家庭、孤兒及烈士子女等高校畢業生);
2.應屆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失業登記6個月以上持續失業的高校畢業生,殘疾高校畢業生);
3.最低生活保障或最低生活保障邊緣范圍的失業人員。
受理條件:
1.回原籍應屆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和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
2.生活困難的人員;
3.進行失業登記;
4.各市、縣(市、區)規范性文件規定的申請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救助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依照本法享有申請和獲得社會救助的權利。
第三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社會救助制度,保障公民在依靠自身努力難以維持基本生活的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和服務。
第四條 社會救助工作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保基本、兜底線、救急難、可持續,堅持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堅持城鄉統籌發展,堅持社會救助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社會救助工作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便民、及時的原則。
經辦流程
1.申請。失業補助金實行「網上申請」與「現場申請」相結合的經辦模式。系統可查且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可通過登錄「永州智慧就業」或「智慧人社」微信公眾號,申領失業補助金或臨時生活補助。系統不可查或對通過互聯網申領有困難,但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且最後參保地為我縣的,可到縣政務中心二樓大廳「失業保險窗口」辦理現場申請,填報《道縣階段性失業補助金申領登記表》,並提供本人身份證和農村商業銀行開戶卡復印件;其中縣破產改制企業中符合條件人員的到原主管部門統一申報。
___ 失業人員申領失業補助金或臨時生活補助,確認的「個人承諾」與個人實際情況不一致的,應向申領機構退回全部申領的失業補助金或臨時生活補助,否則承擔相應法律後果。
2.審核。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對不同渠道受理的失業補助金、臨時生活補助申領申請,通過核查內部數據、檔案材料,確定申領人員是否符合領取條件。要充分利用核三系統,做好跨地區信息的聯網比對核查。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核驗其領金情況以及是否有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在領金期滿(含停發)後一直未就業的,方可申領失業補助金,若重新就業後一直未參加失業保險,再次失業的,不符合申領失業補助金條件;對參保繳費不足一年的或參保繳費滿一年因個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失業人員,核驗其參保繳費年限和是否有用人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各部門要嚴格按照系統內兩崗兩審的要求,由專人進行經辦、主要領導把關審核。
3.告知。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及時辦理,原則上在60個工作日內告知申領人員是否符合條件。審核不通過的,將不通過原因通過原申領渠道反饋申領者。
4.發放。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將失業補助金或臨時生活補助直接發放到申請人本人提交的農村商業銀行開戶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