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廈門入境隔離最新規定
進入廈門
1、中高風險地區入廈須隔離7天+核酸檢測!
對7天內有高風險區旅居史的入(返)廈人員:實施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第1、2、3、5、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對7天內有中風險區旅居史的入(返)廈人員:實施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第1、4、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如不具備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條件,採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2、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市(直轄市為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區)的其他低風險地區來廈須出示48小時核酸檢測+三天三檢!
3、有本土病例報告的城市返廈人員
有涉疫城市旅居史人員入廈後須出示48小時核酸證明+三天三檢!
4、其他低風險地區來廈,無需隔離,出示健康碼綠碼+抵廈三天三檢、測溫正常通行!
離開廈門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健康碼綠碼,測溫正常通行。
『貳』 廈門防疫最新規定
廈門防疫最新規定如下:
1、高風險區入(返)廈人員: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7天,醫學觀察的第1、2、3、5、7各進行一次核酸檢測,檢測結果為陰性,方可解除醫學觀察。管理期限自離開風險區域算起。
2、中風險區入(返)廈人員:實施居家隔離醫學觀察7天,醫學觀察的第1、4、7天各進行一次核酸檢測,檢測結果為陰性者方可解除醫學觀察。不符合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條件者需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管理期限自離開風險區域算起。
3、中高風險區所在縣(市、區、旗)的其他地區(低風險區)入(返)廈人員:持有48小時以內核酸陰性證明入(返)廈,入廈3天內完成2次核酸檢測,並做好健康監測,檢測結果為陰性者方可解除。
4、省外陸地邊境口岸城市(與香港、澳門有口岸相連的除外)入(返)廈人員:持有48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入(返)廈。
5、定點醫院、集中隔離點、進口冷鏈食品從業人員等從事高風險崗位閉環管理的入(返)廈人員;脫離工作崗位後,需7天集中或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期間第1、4、7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出行前要向所在社區、村(居)委會或單位報備,需滿足脫離工作崗位7天以上,並持48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有序出行。
『叄』 廈門回來的需要居家隔離嗎
廈門回來的不需要居家隔離。截至目前,廈門思明區、海滄區含中、低風險地區。
1、對7天內有中風險地區旅居史的入(返)泉人員:落實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第1、4、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2、低風險地區:思明區、海滄區轄內除中風險區外的其他區域。不需要隔離,應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並在入泉後3天內應完成兩次核酸檢測,並做好健康監測。
3、其餘地區。需出示健康碼綠碼、測溫正常通行,建議做一下核酸檢測。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
本法規定的傳染病分為甲類、乙類和丙類。
甲類傳染病是指:鼠疫、霍亂。
乙類傳染病是指: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質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熱、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腦炎、登革熱、炭疽、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結核、傷寒和副傷寒、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兒破傷風、猩紅熱、布魯氏菌病、淋病、梅毒、鉤端螺旋體病、血吸蟲病、瘧疾。
丙類傳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風疹、急性出血性結膜炎、麻風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傷寒、黑熱病、包蟲病、絲蟲病,除霍亂、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傷寒和副傷寒以外的感染性腹瀉病。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傳染病暴發、流行情況和危害程度,可以決定增加、減少或者調整乙類、丙類傳染病病種並予以公布。
第四條對乙類傳染病中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採取本法所稱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其他乙類傳染病和突發原因不明的傳染病需要採取本法所稱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報經國務院批准後予以公布、實施。
需要解除依照前款規定採取的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報經國務院批准後予以公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常見、多發的其他地方性傳染病,可以根據情況決定按照乙類或者丙類傳染病管理並予以公布,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肆』 廈門機場國際外返程旅客是否隔離14天
按照廈門現行的疫情防控措施,廈門機場國際航班的乘客是需要隔離14天的,而且是一落地,官方就會直接安排接駁車安排乘客隔離,且乘客是需要做核酸檢測的。
從近期廈門疫情來看,每天都有可能出現一兩例境外輸入確診或者無症狀感染者。不過,廈門目前本都疫情防控做得不錯,本土疫情已經8個月左右沒有新增,廈門百姓的生活大致恢復到原來的模樣。
鑒於目前病毒潛伏期較長,一般都是建議隔離14天滿之後,回家再自行隔離一周。
廈門高崎機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