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外地戶口,要遷入廈門戶口需要什麼條件
廈門市外來戶口落戶申請條件:
1、落戶在思明區、湖裡區的,需持有本市《暫住證》或《居住證》連續滿八年、參加本市社會養老保險連續滿八年;
落戶在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的,需持有本市《暫住證》或《居住證》連續滿五年、參加本市社會養老保險連續滿五年;
2、有固定職業並簽訂勞動合同;
3、在本市擁有房屋所有權證的住所;
4、無違法犯罪記錄;
5、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行為。
(1)外地戶口落戶廈門需要哪些手續擴展閱讀:
申請材料:
1.現有效期內的《暫住證》或《居住證》;
2.市局或公安分局出具的暫住證滿年限的證明(擬落戶島內的,查詢及認定在市政務服務中心;落戶島外的,查詢及認定在島外擬落戶的區公安分局戶政部門);
3.市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繳交社保及簽訂勞動合同證明;
4.房屋所有權證;
5.擬落戶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6.擬落戶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計劃生育審核意見》;
7.當事人戶口本、身份證;
註: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一套。如有涉及派出所提供的證明,需蓋派出所戶口專用章。
辦理依據:
(一)《廈門市戶籍管理規定》(廈門市人民政府令第138號);
(二)《廈門市戶籍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廈府[2010]214號)。
『貳』 怎麼入廈門戶口,相關內容是什麼
滿足入戶條件後通過在線申請的方式進行入戶,申請通常後前往行政服務中心辦理准遷證,畢業生或者幹部調動在辦理准遷證前需要調檔或者報道,戶口遷出後再到廈門派出所辦理戶口以及身份證。一、怎麼入廈門戶口,相關內容是什麼?
技能落戶、「三高」骨幹員工落戶、軟體信息服務行業落戶、幹部調動落戶、畢業生落戶、駐廈辦事機構落戶、留學人員落戶都需要公司申請(社保在哪家公司交就是哪家公司申請);外來人員落戶(個人申請)
入戶流程:
1、在線申請
2、申請通過以後需要調檔/報道(畢業生、幹部調動)
3、前往各區行政服務中心辦理准遷證
4、省內戶口辦理了准遷證以後等待3天,戶口自動從網上遷移;省外戶口需自助前往原戶籍地遷移戶口,或委託親人朋友代辦
5、戶口從原戶籍地遷出成功以後,前往廈門擬落戶的派出所辦理戶口以及新身份證。
6、辦結
各種投靠落戶、軍人落戶、隨軍家屬落戶、知青落戶、捐贈落戶、投資落戶、表彰落戶由個人申請
二、入戶辦理材料
(一)、技能落戶
技能證書、戶口本、身份證、房產證(僅落戶房產需要)、結婚證(僅攜帶伴侶。子女落戶需要)、出生證(僅攜帶小孩落戶需要)
「三高」骨幹員工落戶
戶口本、身份證、房產證(僅落戶房產需要)、有技能證書的應攜帶技能證書
(二)、畢業生落戶
報到證(報到證遺失的出示報到證遺失證明)、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僅落戶房產需要)、結婚證(僅攜帶伴侶。子女落戶需要)、出生證(僅攜帶小孩落戶需要)
(三)、夫妻投靠入戶:
1、夫妻雙方的戶口簿
2、夫妻雙方的身份證
3、夫妻雙方的結婚證。
4、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1套。
(四)、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戶:
1.子女的戶口簿、身份證(年滿16周歲)。
2.父、母的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若子女與父、母戶口不在一起或在一起但父母與子女關系不明確的,應提供父母與子女關系證明(由子女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示並蓋戶口專用章)或親屬關系公證或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子鑒定,父母離婚需提供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
3.如投靠的子女屬收養的,需提供《收養證》或事實收養公證。
4.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1套。如涉及到派出所提供的證明,需蓋派出所戶口專用章
(五)、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戶:
1.父母戶口簿、身份證。
2.在廈門子女戶口簿、身份證。
3.子女與父母的關系證明(由父母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並蓋戶口專用章)或公證機關出具的關系公證。
4、父母投靠戶口在本市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的成年子女,須提供合法固定住所憑證。
5、《廈門市土地房屋權證》(房屋用途為住宅,所有權份額所佔比例不得低於50%)
6、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1套。
因此符合條件後就可以個人通過網上在線申請入戶了,但是技能、「三高」骨幹員工、軟體信息服務行業、幹部調動、畢業生、駐廈辦事機構、留學人員類型的落戶必須通過公司申請入戶不能個人申請入戶,申請通過後就要開始按照流程提交材料了。
『叄』 外地人在廈門落戶的條件是什麼
【法律分析】
外地人在廈門落戶的條件:
一、申請條件:
1、持有本市《暫住證》或《居住證》連續滿五年;
2、在本市辦理就業登記手續並參加我市社會養老保險連續滿五年;
3、在本市擁有《廈門市土地房屋權證》(房屋用途為住宅,所有權份額所佔比例不得低於51%)的房產。
二、辦理方式:
由本人登錄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的「網上辦事服務大廳」注冊賬戶申報辦理。
三、申請材料:
全程網辦,無紙質材料。
四、辦理程序:
1、當事人網上申請
登錄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的「網上辦事大廳」注冊賬戶申報。
2、網上在線審核
工作人員在線對申請人提交的信息進行核對。
3、網上作出辦理意見
符合辦理條件的,發送信息給公安機關,並通過系統反饋辦理信息;不符合條件的,通過系統反饋辦理信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一、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二、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肆』 外地戶口遷入廈門條件
戶籍管理政策、居住條件、工作條件以及投資條件等。
一、戶籍管理政策
首先,外地戶口遷入廈門必須遵守戶籍管理政策。根據《廈門市戶籍管理規定》,遷入者需要符合戶籍遷移的基本條件,包括年齡、婚姻狀況、無違法犯罪記錄等。同時,也需要符合廈門市戶籍管理政策的特定要求,如不得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
二、居住條件
除了戶籍管理政策外,外地戶口遷入廈門還需要滿足居住條件。具體而言,遷入者需要在廈門擁有合法的住所,並能夠提供相關的房產證明或租賃合同。此外,對於租房者來說,還需要符合廈門市的租房管理規定,如租房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等。
三、工作條件
如果遷入者計劃在廈門工作,那麼還需要滿足工作條件。根據相關規定,遷入者需要在廈門有穩定的工作崗位,並能夠提供相關的就業證明或勞動合同。此外,對於一些特定行業或職位,可能還需要滿足相應的職業資格要求。
四、投資條件
對於有意在廈門投資的外地戶口來說,還需要滿足投資條件。根據廈門市的投資政策,遷入者需要在廈門進行一定規模的投資,並符合相關的投資領域和資金要求。這些投資可以包括創辦企業、購買房產、參與科技研發等多種形式。
綜上所述:
外地戶口遷入廈門需要滿足戶籍管理政策、居住條件、工作條件以及投資條件等多方面的要求。具體條件可能因個人情況和政策調整而有所變化,因此建議在辦理遷入手續前,詳細了解廈門市的相關規定和政策,確保符合相關要求。
法律依據:
《廈門市戶籍管理規定》
第五條規定:
戶籍遷移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戶籍管理政策,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
《廈門市戶籍管理規定》
第六條規定:
申請戶籍遷移的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戶籍遷移政策規定的年齡、婚姻狀況等條件;
(二)無違法犯罪記錄;
(三)符合國家和本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四)具備其他與戶籍遷移相關的條件。
『伍』 廈門落戶條件
廈門落戶條件如下:
1、本市的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中央省部屬單位、外地人民政府和企事業單位的駐廈機構,從外地調動、錄用、招收、聘用的人員,符合本市調入或人才引進條件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戶口可遷入本市;
2、來本市創業、工作或願來本市工作但單位未落實的留學人員和海外引進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取得外國籍或外國永久居留權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戶口可遷入本市;
3、就讀於本市普通大、中專院校和普通高中的學生,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4、外來人員落戶在思明區、湖裡區的,需持有本市暫住證或居住證連續滿八年、參加本市社會養老保險連續滿八年;落戶在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的,需持有本市暫住證或居住證連續滿五年、參加本市社會養老保險連續滿五年;有固定職業並簽訂經勞動保障部門備案的勞動合同;在本市擁有房屋所有權證的住所;無違法犯罪記錄;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行為;
5、經批准成建制遷入本市的單位,其幹部和工人分別報市組織人事部門和市勞動保障部門審核後,可將戶口遷入本市;
6、華僑、港澳台同胞、外籍華人以及其他外國人來本市投資興辦企業,達到本市規定標準的,可按規定將國內親屬或本企業骨幹員工的戶口遷入本市;
7、本市以外的企業和個人來本市投資興辦企業,達到本市規定標準的,可按規定將投資者本人、直系親屬或本企業骨幹員工的戶口遷入本市;
8、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住房建築面積達市政府規定標準的槐嫌昌,房屋所有權人及其符合條件的一定數量的直系親屬可將戶口遷入本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鉛扒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者瞎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