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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海滄戶籍預約從什麼時候開始

發布時間: 2024-10-14 20:36:22

A. 廈門戶口遷入條件

一、廈門市內戶口遷移受理條件有哪些
1、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市公民的戶籍可以在思明區或湖裡區之間相互遷移,在海滄區、集美區、同安區或翔安區之間相互遷移,或者從思明區、湖裡區,移往海滄區、集美區、同安區或翔安區,向擬落戶地派出所申請: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二)投靠直系親屬的;

(四)本市以外人員和本市常住戶口人員共同購買住房,共有人屬直系親屬關系的,允許其中非本市常住人口的業主以及直系親屬辦理落戶手續;不具有直系親屬關系的,非本市常住戶口的業主及其直系親屬不能辦理落戶手續。
(五)廈門市政府《關於調整我市購房入戶政策的意見》(廈府辦[2009]28號)對前兩款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取得房屋產權證。
4、島外夫妻投靠落戶島內:
(一)將戶口遷入思明區、湖裡區的,需夫(妻)一方登記為本市戶籍人口時間滿五周年且結婚登記時間滿五周年。夫妻復婚的以復婚登記時間作為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時限的起算點;
(二)對於入選國家「千人計劃」、福建省「百人計劃」、廈門市「海納百川」、「雙百計劃」的人才、高層次留學人才,以及經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公務員局)、市教育局審批調入我市(含從島外調入島內)時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高級職稱或高級技能的人才落戶廈門後,其配偶的投靠不受年限限制;
(三)島外海滄區、集美區、同安區、翔安區因夫妻投靠移入島內思明區或湖裡區的,與市外遷入的結婚和來廈落戶年限要求一致。
5、島外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戶島內:
(一)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齡未滿18周歲;
(二)將戶口遷入思明區、湖裡區的,需父(母)一方登記為本市戶籍人口時間滿五周年且結婚登記時間滿五周年。父母復婚的以復婚登記時間作為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時限的起算點;
(三)對於入選國家「千人計劃」、福建省「百人計劃」、廈門市「海納百川」、「雙百計劃」的人才、高層次留學人才,以及經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公務員局)、市教育局審批調入我市(含從島外調入島內)時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高級職稱或高級技能的人才落戶廈門後,其未成年子女的投靠不受年限限制;
(四)經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公務員局)、市教育局審批調入我市(含從島外調入島內)時具有本科學歷或中級職稱或中級技能的人才以及根據《關於進一步完善來廈工作多年已成為企業骨乾的非廈門生源往屆大專以下學歷畢業生人才入廈審批事項的通知》(廈人[2007]8號)等規定落戶廈門後,其未成年子女的投靠不受年限限制;
(五)父母離異、非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投靠本市具有法定撫養責任的父(母)落戶,只計算父(母)登記為本市戶籍人口時間;繼子女不能單獨投靠具有法定撫養責任的繼父或繼母;
(六)島外海滄區、集美區、同安區、翔安區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移入島內思明區或湖裡區的,與市外遷入的結婚和來廈落戶年限要求一致。
6、島外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戶島內:
(一)將戶口遷入思明區、湖裡區的,需子(女)一方登記為本市戶籍人口時間滿五周年且父母結婚登記時間滿五周年,父母復婚的以復婚登記時間作為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時限的起算點;
(二)本人或配偶及被投靠子女或配偶在廈擁有《廈門市土地房屋產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房屋用途為住宅,且所有權份額所佔比例不得低於50%);
(三)父母年齡要求,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
(四)島外海滄區、集美區、同安區、翔安區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移入島內思明區或湖裡區的,與市外遷入的結婚和來廈落戶年限要求一致。
二、廈門市內戶口遷移的辦理時間是什麼時候
周一至周六(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15:00-18:00---夏令工作時間)

B. 怎麼入廈門戶口,相關內容是什麼

滿足入戶條件後通過在線申請的方式進行入戶,申請通常後前往行政服務中心辦理准遷證,畢業生或者幹部調動在辦理准遷證前需要調檔或者報道,戶口遷出後再到廈門派出所辦理戶口以及身份證。

一、怎麼入廈門戶口,相關內容是什麼?

技能落戶、「三高」骨幹員工落戶、軟體信息服務行業落戶、幹部調動落戶、畢業生落戶、駐廈辦事機構落戶、留學人員落戶都需要公司申請(社保在哪家公司交就是哪家公司申請);外來人員落戶(個人申請)

入戶流程:

1、在線申請

2、申請通過以後需要調檔/報道(畢業生、幹部調動)

3、前往各區行政服務中心辦理准遷證

4、省內戶口辦理了准遷證以後等待3天,戶口自動從網上遷移;省外戶口需自助前往原戶籍地遷移戶口,或委託親人朋友代辦

5、戶口從原戶籍地遷出成功以後,前往廈門擬落戶的派出所辦理戶口以及新身份證。

6、辦結

各種投靠落戶、軍人落戶、隨軍家屬落戶、知青落戶、捐贈落戶、投資落戶、表彰落戶由個人申請

二、入戶辦理材料

(一)、技能落戶

技能證書、戶口本、身份證、房產證(僅落戶房產需要)、結婚證(僅攜帶伴侶。子女落戶需要)、出生證(僅攜帶小孩落戶需要)

「三高」骨幹員工落戶

戶口本、身份證、房產證(僅落戶房產需要)、有技能證書的應攜帶技能證書

(二)、畢業生落戶

報到證(報到證遺失的出示報到證遺失證明)、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僅落戶房產需要)、結婚證(僅攜帶伴侶。子女落戶需要)、出生證(僅攜帶小孩落戶需要)

(三)、夫妻投靠入戶:

1、夫妻雙方的戶口簿

2、夫妻雙方的身份證

3、夫妻雙方的結婚證。

4、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1套。

(四)、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戶:

1.子女的戶口簿、身份證(年滿16周歲)。

2.父、母的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若子女與父、母戶口不在一起或在一起但父母與子女關系不明確的,應提供父母與子女關系證明(由子女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示並蓋戶口專用章)或親屬關系公證或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子鑒定,父母離婚需提供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

3.如投靠的子女屬收養的,需提供《收養證》或事實收養公證。

4.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1套。如涉及到派出所提供的證明,需蓋派出所戶口專用章

(五)、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戶:

1.父母戶口簿、身份證。

2.在廈門子女戶口簿、身份證。

3.子女與父母的關系證明(由父母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並蓋戶口專用章)或公證機關出具的關系公證。

4、父母投靠戶口在本市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的成年子女,須提供合法固定住所憑證。

5、《廈門市土地房屋權證》(房屋用途為住宅,所有權份額所佔比例不得低於50%)

6、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1套。

因此符合條件後就可以個人通過網上在線申請入戶了,但是技能、「三高」骨幹員工、軟體信息服務行業、幹部調動、畢業生、駐廈辦事機構、留學人員類型的落戶必須通過公司申請入戶不能個人申請入戶,申請通過後就要開始按照流程提交材料了。

C. 廈門市戶籍管理規定的廈門市戶籍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推進本市戶籍制度改革,規范戶籍管理,保障公民合法權益,促進本市人口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廈門市常住戶口登記、遷移及其管理適用本規定。
暫住人口登記管理按照《廈門市暫住人口登記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條 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管理制度,實行以居民合法固定住所、職業和經濟來源等主要生活基礎為戶口遷移落戶依據。
戶口遷移應當優化人口結構,適度擴張人口規模。遷移入戶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從寬,遷移入戶思明區、湖裡區適當控制,遷移入戶鼓浪嶼從嚴控制。
第四條 公安機關是戶籍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規定的實施。
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具體負責轄區內戶口登記管理工作。
組織、人事、勞動保障、教育、民政和僑務等部門在職責范圍內,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戶口遷移管理工作。 第五條 本市的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中央省部屬單位、外地人民政府和企事業單位的駐廈機構,從外地調動、錄用、招收、聘用的人員,符合本市調入或人才引進條件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戶口可遷入本市。
第六條 普通大、中專院校的畢業生,符合本市接收條件的,其戶口可遷入本市。
第七條 來本市創業、工作或願來本市工作但單位未落實的留學人員和海外引進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取得外國籍或外國永久居留權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戶口可遷入本市。
第八條 就讀於本市普通大、中專院校和普通高中的學生,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第九條 獲得「市十佳(優秀)來廈務工青年」、「市十佳(優秀)外來女員工」或在本市獲得市級以上「五一勞動獎章」、「勞動模範」、「科技重大貢獻獎」、「見義勇為先進分子」、「見義勇為英雄」等榮譽稱號以及獲得其他全國性榮譽稱號的外來人員,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戶口可遷入本市。
第十條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外來人員,可將戶口遷入本市:
(一)持有本市《暫住證》或《居住證》滿規定年限;
(二)參加本市社會養老保險滿規定年限;
(三)有固定職業並簽訂勞動合同;
(四)擁有符合規定的住所;
(五)無違法犯罪記錄和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行為。
第十一條 經批准成建制遷入本市的單位,其幹部和工人分別報市組織人事部門和市勞動保障部門審核後,可將戶口遷入本市。
第十二條 華僑、港澳台同胞、外籍華人以及其他外國人來本市投資興辦企業,達到本市規定標準的,可按規定將國內親屬或本企業骨幹員工的戶口遷入本市。本市以外的企業和個人來本市投資興辦企業,達到本市規定標準的,可按規定將投資者本人、直系親屬或本企業骨幹員工的戶口遷入本市。
第十三條 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住房建築面積達市政府規定標準的,房屋所有權人及其符合條件的一定數量的直系親屬可將戶口遷入本市。
第十四條 被投靠人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符合親屬投靠規定的投靠人,可將戶口遷入本市。
第十五條 新生嬰兒申報落戶按隨父或隨母的原則辦理。現役軍人所生子女按規定申報出生戶口。
第十六條 退休、退職、辭職、下崗或無業的本市上山下鄉知青,可以將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戶口遷回本市。
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在本市無子女的本市上山下鄉知青,申請回本市時可以同時申請一個已成年子女及該成年子女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隨遷。現留在廈門市以外的本市上山下鄉知青,其子女戶口均不在本市的,可以選擇其一名子女回本市投靠上山下鄉知青的近親屬,將戶口遷入本市。
第十七條 原常住戶口在本市且在本市連續居住滿10年以上、在本市以外的地區離休、退休,需要返回本市的人員,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將戶口遷回本市。本人或其配偶原籍為本市或由本市遷出的歸僑,離退休後要求將戶口遷回本市,在本市又有居住條件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在本市落戶。落實僑房政策退還產權的僑房業主或繼承人要求來本市落戶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將戶口遷入本市。
第十八條 本市居民收養的子女,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的規定,可落戶本市。
第十九條 轉業幹部、復員退伍軍人、駐廈部隊隨軍家屬以及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離退休無軍籍職工安置入戶本市的,按國務院、中央軍委及省、市政府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 華僑、港澳台同胞、外籍華人以及其他外國人申請在本市落戶,可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按國家有關規定核准後,可落戶本市。
第二十一條 因留學、探親、勞務等事由被注銷本市常住戶口的中國公民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取得外國籍或永久居留權的,申請在本市落戶,可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按國家有關規定核准後,可落戶本市。
第二十二條 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以及解除少年管教返回本市的人員,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恢復戶口。 第二十三條 符合戶口遷入條件的人員,按下列規定辦理戶口:
(一)符合本規定第五條至第八條、第十一條、第十九條至第二十一條規定條件的人員申請遷入落戶,由相關行政部門核准調入、遷入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分別持有關審核部門簽發的手續到公安機關辦理落戶手續。
(二)符合本規定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二條至第十八條、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到公安機關辦理落戶手續。
第二十四條 公民應當在實際居住地申報登記常住戶口,一個公民只能登記一個常住戶口。公民有兩處以上合法固定住所的,應當在一處實際居住地登記常住戶口。
第二十五條 未成年人不得單獨立戶。但國家和福建省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條 在思明區、湖裡區之間遷移常住戶口,或在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之間遷移常住戶口的,應當在遷入地擁有合法固定住所。
從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將常住戶口遷入思明區、湖裡區的,按本規定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及市政府有關規定執行。嚴格控制鼓浪嶼人口增長。生活基礎不在鼓浪嶼的,不得將常住戶口遷入鼓浪嶼。
第二十七條 本市幹部在本市跨區調動,經組織、人事、教育部門審核,可辦理本人及其符合隨遷條件人員的戶口跨區遷移手續。
第二十八條 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的單位接收的符合條件的人才和畢業生,在思明區、湖裡區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在思明區、湖裡區落戶。其中,海外引進人才在思明區、湖裡區落戶的,可不受擁有合法固定住所條件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 有關行政部門在戶籍管理工作中,應文明執法、熱情服務,向社會公布審核條件、程序和辦事時限,嚴格按規定辦事,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十條 在申請戶口遷移中弄虛作假的,有關行政部門不予辦理戶籍關系遷入,已經落戶本市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其將戶口遷回原戶籍地。
第三十一條 公安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戶籍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 本規定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2003年5月27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07號頒布的《廈門市戶籍管理若干規定》同時廢止。
投資入戶須知 一、辦理條件 在開元區、思明區、湖裡區、鼓浪嶼區實際投資金額在200萬元以上或從1995年度起連續三年年實際納稅額在30萬元以上(扣除地方各項附加費和減、免、退稅款,下同),興辦高科技型企業、科學研究單位的實際投資金額在100萬元以上或從1995年度起連續三年年實際納稅額在20萬元的,可一次性遷入3人戶口(投資者及其直系親屬或企業骨幹均可,由企業自定)。每增加實際投資金額達100萬元(高科技企業及科研單位50萬元)或年實際納稅額每增加20萬元上的,遷入名額增加1人。 在同安區、集美區、杏林區以及海滄台商投資區實際投資金額在100萬元以上或從1995年度起連續三年年實際納稅額在15萬元以上,興辦高科技型企業、科學研究單位的實際投資金額在50萬元以上或從1995年度起連續三年年實際納稅額在10萬元以上的,可一次性遷入3人戶口(投資者及其直系親屬或企業骨幹均可,由企業自定)。每增加實際投資金額達50萬元(高科技企業及科研單位30萬元),年實際納稅額每增加10萬元的,遷入名額增加1人。 符合投資落戶條件辦理企業骨幹戶口,企業骨幹本人應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學歷、年齡要求:具有研究生學歷或高級職稱(含高級技師),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的;具有大學本科學歷或中級職稱(含技師),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10年以上的;具有大專或中專學歷或初級職稱,本市急需的高級技工,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 (2)具有合法固定住所。 (3)必須在企業服務滿三年,並已繳交社會養老保險,且繼續簽定五年以上、由勞動保障部門認可的勞動合同。 依照上述規定,在按實際投資金額標准入戶或按實際納稅額標准入戶中,當事人只能選擇其中一個標准辦理落戶。 本市個人投資的企業可按照上述規定遷入投資人直系親屬或企業骨乾的戶口。 二、所需材料 1、單位營業執照、公司章程、企業代碼證書。 2、近期單位驗資報告或市地(國)稅部門出示的單位繳稅證明。 3、需按高科技型企業、科學研究單位投資或納稅條件辦理戶口的,還需提供市科技局出示的企業屬高科技型企業、科學研究單位證明。 4、單位出示給投資者或員工辦理戶口證明。 5、申辦戶口當事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6、投資者不落戶在企業注冊所在地的,還需提供在廈門合法固定住所憑證。 7、辦理企業員工還需提供經市勞動保障部門審核的企業員工落戶審核表、畢業證書、在廈門有合法固定住所憑證。 8、擬落戶地鎮(街)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遷入人員的計劃生育審核意見。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一套。 三、辦理程序 1、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申請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復印件一套,向市公安局戶政科申請,經戶政處核准後,簽發戶口准遷證。 2、經核准遷入人員,憑戶口准遷證到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將戶口遷出後,憑入戶審批表、戶口准遷證第三聯、戶口遷移證到擬落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年滿16周歲的人員還需提供三張做身份證相片。 證件材料齊全的,戶籍民警應當場受理並開具受理回執單。 四、辦理時限 材料齊全7個工作日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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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廈門市海滄區入戶籍怎麼辦理

當事人向擬落戶地派出所申請(隸屬思明區的,除大學路派出所外到思明公安分局辦證大廳申請隸屬同安分局大同派出所、祥平派出所轄區的到同安區行政服務中心申請),無調查事由的,當場辦結。
戶口由海滄區、集美區、同安區或翔安區移入思明區或湖裡區的按照《廈門市戶籍管理規定》辦理。
戶口在思明區和湖裡區之間遷移的,當事人向擬落戶地派出所申請(隸屬思明區的,除大學路派出所外到思明公安分局辦證大廳申請),無調查事由的,當場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