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廈門經濟糾紛律師陳捷律師
陳捷律師,福建融成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合夥人。在從事律師執業近20年期間,以勤勉的工作態度以及認真負責的作為造就了其本身勤勉 、執著、正直、嚴謹、理性的性格特點。擅長處理各類法律糾紛,以經濟合同、民商事為主並兼顧刑事案件,在他從業20年間辦理了大量的民、刑、經和非訴訟案件,得到了廣大當事人的認可,積累了大量豐富的訴訟、非訴訟辦案經驗,以此為基礎逐漸形成了集合同、公司、刑事辯護等法律服務方面的專向特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一條 為了完善律師制度,規范律師執業行為,保障律師依法執業,發揮律師在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中的作用,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律師,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託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
律師應當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
第三條 律師執業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律師執業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
律師執業應當接受國家、社會和當事人的監督。
律師依法執業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害律師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 司法行政部門依照本法對律師、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協會進行監督、指導。
㈡ 廈門勞務社保糾紛請律師要多少錢
律師費一般按照你打官司的費用抽取。
一、簽訂委託合同之時給付律師費,按下列標准收取:
0萬-10萬元(含10萬元):8%
10萬-50萬元(含50萬元):5%
50萬-100萬元(含100萬元):4%
100萬-500萬元(含500萬元):3%
500萬-1000萬元(含1000萬元):2%
1000萬-5000萬元(含5000萬元):1%
5000萬元以上: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