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預防接種跨省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
1、兒童辦理預防接種證,需要帶好寶寶的戶口簿或出生醫學證明以及出生時在出生醫院接種的卡介苗和乙肝疫苗接種記錄,到居住地所在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鄉鎮衛生院辦理《預防接種證》,上面有接種每一針疫苗的時間,家長按照預約單上的時間按時帶孩子到接種門診進行接種。
2、在外地出生但在本縣居住的孩子,也應盡快到接種門診辦理預防接種證,讓孩子盡快的補種各種疫苗。若在原地區已接種過疫苗,應帶上原來的預防接種證,根據已接種過的疫苗,安排補種未種的疫苗。
3、家長在辦理預防接種手續時,必須把可靠的通訊住址和聯系電話告訴醫務人員,以便聯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十六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履行下列監護職責:(一)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二)關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狀況和情感需求;(三)教育和引導未成年人遵紀守法、勤儉節約,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四)對未成年人進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五)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保障適齡未成年人依法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六)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娛樂和體育鍛煉的時間,引導未成年人進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七)妥善管理和保護未成年人的財產;(八)依法代理未成年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九)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並進行合理管教;(十)其他應當履行的監護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