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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航空退票怎麼收費

發布時間: 2024-11-16 17:27:07

① 廈門航空怎麼取消退票

1、首先,廈門航空退票需要去機場退票,起飛前24小時以前收5%的退票費,起飛前24以內2小時畢侍以前收10%的退票費,起飛前2小時以內收20%的退票費。
2、其次,退票只能是原出票地退款,乘客如不是該售票點購手凱吵買的機票,客服孫讓人員只能幫客人取消座位,並在機票的最後一頁寫上客人於X年X月X日X點X分申請退票,同時蓋上公章。
3、最後,往返程機票,如果倒序使用後,原始發的單程段是不能辦理退票的。

② 廈門航空退票政策

廈航731票證開具的國內客票(包括積分獎勵客票),出票日期在8月3日(含)之前,旅行日期為2021年8月4日(含)至2021年8月31日(含)之間,廈航實際承運航班和置掛MF航班號的代碼共享航班。
二、特殊處理規則
(一)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內退票免收退票手續費。如需退票,請您通過原購票管道提交退票申請。
(二)變更
可免手續費變更一次2021年12月31日(含)之前相同航程的廈航實際承運航班,如有票價差額需補收。
(2)廈門航空退票怎麼收費擴展閱讀:
疫情期間退機票不收手續費,根據國家全民航局最新規定,在2020年1月28日以前購買的機票如果需要退票,那麼都可免收手續費。
二、相關規定
2020年1月27日,中國民用航空局要求,28日0點前已購買機票、且乘機日期在此時限之後的民航旅客,如在航班起飛前提出退票申請,各航空公司及其客票銷售代理應在客票有效期內為旅客辦理免費退票,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交通運輸部發布公告,決定自2020年1月28日0時起,此前在道路水路客運站、聯網售票平台等管道,已購買道路水路客運班線客票的旅客,自願改變行程需退票的,售票單位應當予以免費辦理退票,不得收取任何費用。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一同辦理。
同時,各地根據新型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暫停本地道路水路客運班線發班的,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布。
飛機票退票手續費標准2021年
12306退票手續費新規定2021
1、開車前8天(含當日):不收取退票費用;
2、7天以內~48小時內:扣除票價5%費用,例如車票100元,48小時前退票將扣除5%,也就是5元;
3、48小時~24小時:扣除票價10%計算,例如車票100元,開車前24小時,但是卻不足48小時,扣除10%也就是10元;
4、24小時以內:扣除票價20%計算,例如車票100元,距離開車前24小時以內,扣除20%,也就是20元;
5、開車前48小時~15天期間,改簽/變更到站距開車15天以上,又在距開車15天退票的,仍核收5%的退票費;
6、已經改簽(含變更到站)後的車票乘車日期在春運期間,退票時一律按照票面票價20%核收退票費;
7、如果出現乘客因為傷、病,中途下車的,在退票時,核收應退票款20%的退票費;
8、如果遇到列車全程停運,在收到退票通知後之開車後5日內,申請退票即可,退票時不收取手續費,已經換取了紙質車票時需要到車站窗口辦理退票;
9、掛失補車票不能辦理改簽、變更到站,但是可以退票,退票時按照規定核收補充的手續費。

③ 廈門航空退票手續

法律分析:廈門航空退票可以去機場圖片也可以在手機購票軟體上退票。

1、退票只能是原出票地退款,客人如不是本售票點購買的機票,只能幫客人取消座位,並在機票的最後一頁寫上客人於X年X月X日X點X分申請退票,同時蓋上公章。若機票後有機場蓋的航班延誤公章,則該票全退,不收取任何費用。

2、一般是起飛前24小時以前收不超過10%的退票費,起飛前22小時以內,2小時以前收10%的退票費,起飛前2小時以內收20%的退票費,其他規定見航空公司退票明細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五條 旅客應當按照有效客票記載的時間、班次和座位號乘坐。旅客無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級乘坐或者持不符合減價條件的優惠客票乘坐的,應當補交票款,承運人可以按照規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運人可以拒絕運輸。

實名制客運合同的旅客丟失客票的,可以請求承運人掛失補辦,承運人不得再次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費用。

第八百一十六條 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記載的時間乘坐的,應當在約定的期限內辦理退票或者變更手續;逾期辦理的,承運人可以不退票款,並不再承擔運輸義務。

④ 廈航飛機票退票要扣多少手續費

一、非自願退票手續費:

廈航航班出港延誤、取消、航班變更,因而未能向旅客提供已定妥的座位(包括艙位等級),或未能在旅客的中途分程地點或目的地點停留,或造成旅客已定妥座位的航班銜接錯失,廈航應考慮旅客的合理需要並採取以下措施之一:

1、客票全部未使用,旅客要求退票,應退還全部票款,免收退票費;

2、客票部分使用後,旅客要求退票,應退還未使用航段的票價金額,此金額應為與原實付票款相同折扣率,但所退金額不得超過原付票款金額,免收退票費;

3、旅客自願變更航班並支付變更費後,其所變更的航班發生不正常時,旅客要求退票,免收退票費,但已付變更費用不退。

二、自願退票手續費要求:

旅客自願要求退票,按相應票價的運輸適用條件辦理。

三、下列情形免收變更或退票費:

1、支付嬰兒票價的客票,免收退票費;

2、旅客因病要求退票,應按廈航規定,提供縣級以上或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真實有效的、在客票列明的航班飛行期間不適宜乘機的診斷證明(包括診斷書、醫療發票、病歷原件,開具時間應早於客票上列明的起飛時間),免收退票費。

患病旅客的陪同人員要求退票,必須附患病旅客的客票復印件及相關證明復印件,並應與患病旅客同時辦理退票手續,免收退票費。如同行人員未與患病旅客同時辦理退票手續,則退票費按所持客票對應艙位的退票規定收取。每一名患病旅客最多可辦理2名陪同人員的免費退票。

3、如旅客及其近親屬在旅行開始之前死亡,在提供航空公司要求的死亡證明及近親屬證明後,該旅客及其近親屬的客票可予以更改(免收變更費)或按照非自願退票的規定免收退票費。

4、旅客的近親屬包括:旅客本人的父/母、岳父/岳母、夫/妻或子/女。

(4)廈門航空退票怎麼收費擴展閱讀

一、廈門航空退票期限

旅客要求退票,至遲應在其客票有效期滿後30天內辦理退票手續。若客票已超過有效期滿後30天,則票款、民航發展基金與燃油附加費等稅費均不予以退還。

二、廈門航空退票地點

1、旅客非自願退票,可在原購票地、航班始發地、經停地、終止地的廈航直銷機構、廈航的授權銷售代理人或地面服務代理人處辦理。

2、旅客自願退票,應在下列地點辦理:

(1)在出票地要求退票,原則上只限在原購票處辦理。

(2)在出票地以外的航班始發地或終止旅行地要求退票,可在當地的廈航直銷機構辦理;如當地無廈航直銷機構,可在廈航的授權銷售代理人處辦理。

3、持不定期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原則上只限在原購票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