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廈門應屆畢業生落戶流程
法律分析:1、申報接收畢業生須進行以下兩個步驟的操作:
(1)需求計劃申報(向廈門人事局提交書面申請)
(2)網上畢業生信息申報(畢業生申報信息要求填寫身份證號、入學前生源地、畢業中學等信息,這些信息一般在《就業推薦表》中沒有,單位在申報之前需先向畢業生了解、確認。)
2、市人事局工作人員會通過網路審核、審批相關畢業生申報信息。
3、市人事局審核、審批通過後,通過網路在線列印《廈門市接收高等、中等院校畢業生就業申報表》(一式三份),單位在相應欄目簽章後,連同《就業推薦表》原件或《畢業證書》原件,到市人事局辦理簽章確認手續。
4、辦理就業報到及介紹落戶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⑵ 應屆畢業生如何把戶口轉到廈門
應屆畢業生若想將戶口遷至廈門,首先需憑借報道證、身份證在老家辦理戶口遷出手續。之後攜帶上述證件前往廈門單位或人才中心辦理落戶事宜。
針對本科生落戶廈門,有以下幾種情況:
1、若戶口在學校的畢業生已落實工作單位,應將戶口由學校遷移至工作單位所在地。由工作單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憑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以及學校所在地公安機關簽發的《戶口遷移證》辦理入戶手續。
2、對於戶口不在學校的畢業生,若已落實工作單位,只需攜帶《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即可將戶口直接從原籍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戶口遷出地的公安機關憑《就業報到證》和接收證明直接辦理《戶口遷移證》,工作單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無需再發放《准予遷入證明》。
3、若戶口在學校的畢業生希望將戶口遷回原籍,應由畢業生本人提供畢業證和《戶口遷移證》,由公安機關辦理恢復戶口手續。
4、對於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在畢業離校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以申請暫緩2年就業。在此期間,畢業生的戶口仍可保留在學校2年。
⑶ 大專落戶廈門需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大專落戶廈門有四種方式。分別是幹部調動落戶、外來人員落戶、技能落戶、學歷落戶。在廈門市落實就業單位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含創業、含大專);在廈門市連續繳交社會養老保險滿1年且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往屆專科畢業生,其中落戶思明區、湖裡區應在思明區、湖裡區單位連續繳交社會養老保險滿3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
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
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
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