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廈門經濟適用房有哪些
廈門的經濟適用房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項目:
一、廈門市保障房項目
廈門市保障房項目是為滿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而建設的經濟適用房項目。這些保障房分布在不同區域,戶型多樣,價格相對市場商品房更為優惠。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保障房項目包括:枋湖保障房、海滄新陽保障房等。這些保障房申購條件包括戶籍、收入、家庭資產等方面的要求,符合條件的家庭可以通過申請購買。
二、集美區經濟適用房
集美區是廈門市的一個重要行政區,也開展了經濟適用房項目。這些經濟適用房面向中低收入家庭,提供較為優惠的購房政策。集美區的經濟適用房項目包括:杏林經濟適用房、海滄馬鑾灣保障房等。申請者需要符合一定的戶籍、收入等條件,通過申請審核後方可購買。
三、海滄區及其他區域的經濟適用房項目
除了集美區,海滄區及其他區域也有經濟適用房項目。這些項目旨在滿足更多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提供相對優惠的購房政策。具體的項目包括海滄區的海滄新城保障房等。申請者需要關注當地政府的公告,了解申請條件和流程,以便及時申請。
總的來說,廈門的經濟適用房項目多樣,分布在不同區域,旨在滿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購房者需要關注政府公告,了解具體的申請條件和流程,以便及時申請購買。同時,購房者還需要了解相關政策和規定,以確保自己的權益得到保障。
② 外地戶口可以在廈門杏林申請經濟適用房嗎
須是城區常住戶口3年以上的。
一、購買經濟適用房所需條件
根據《經濟適用房管理措施》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家庭才可限購一套經濟適用住房:
1.城區常住戶口3年以上。
2.夫妻雙方收入不超過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0元)的4倍(1040元);
3.無住房,或者3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築面積不足80平方米;
4.市人民G_O_V規定的其他條件。
5.單身或夫妻雙方名下無房產記錄
28周歲以上的無房單身人員符合前款1、2項規定,年收滲入滲出不超過鄭州市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的,可以購買一套建築面積80平方米的經濟適用住房。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標准建築面積,家庭成員2人的為80平方米,3人以上的為10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購房人應當填寫鄭州市經濟適用住房購房申請表,並持戶口簿和身份證;家庭年收入證明(尚未組成家庭的,提供個人年收入證明);單位或者社區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住房情況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或者合法的房屋租賃證實;市人民G_O_V規定的其他材料,才可申請領表。
年收滲入滲出證實,由工作單位出具;無工作單位的,由街道辦事處出具,或者提供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享受失業保障的證實。
購買鄭州市經濟適用房需要哪些條件?
答:根據市的規定,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家庭限購1套經濟適用房:市建成區常住戶口3年以上,不含市(縣)、上街區和新密礦務局;夫妻雙方年收入不超過3.8萬元(鄭州市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倍);沒有住房,或者3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築面積不足80平方米;市G_O_V規定的其他條件。
28周歲以上的無房單身人員符合上述條件,年收入不超過1.9萬元的,可以購買1套80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
入行購房資格審查時,需要帶哪些材料?
答:入行構房資格審查時,應當提供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的原件和復印件(B5紙復印各一份);婚姻狀況證實(結婚證、離婚證明或未婚證明,未婚證明由區民政部門或社區開具),工資收滲入滲出證明(國有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由單位出具,私有企業、個體、無業、下崗人員出具證明,需加蓋街道辦事處或居委會公章)。
購買經濟適用房分為8步:
1.到市房管局經濟適用房管理中心領取或網上下載"審批表"(一式5份),按規定到有關部門簽章;
2.持有關資料到中心審核備案;(1.戶口簿和身份證;2.家庭收入證實,尚未成家的提供個人收滲透證實;單位或者社區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住房情況證明,房屋所有證或者合法的房屋租賃證明,外地遷鄭人員需提供遷出地房管部門出 具的相關證明。)
3.經審查符合條件的到中心領取"購房通知單";
4.小區具備預售條件的,看到中心在媒體公示的房源情況後,購房人憑"購房通知單"到小區報名;
5.參加搖號或排號選房;
6.開發企業在"購房通知單"上簽章;
7.購房人持來回執單和"審批表"到中心備案;
8.購房人到開發企業簽訂購房合同、交房款。
哪裡賣經濟適用市場營銷案例房:
11月1日,新的《經濟適用房建設管理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將開始實施。現在還是《措施》的過 渡期,有些經濟適用房樓盤,開發商已經銷售了一部分,經濟適用房管理中心正在入行統計匯總。11月1日後,中心會在媒體上提前公布經濟適用房的開盤信息,包括何時開始銷售、在何地報名購買。
③ 廈門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法律分析:我國相關規定,廈門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為:具有廈門市戶籍的住房困難家庭,可以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住房困難標准、住房保障面積標准、低收入家庭收入(資產)標准以及具體的住房保障方式,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定期向社會公布。
法律依據:《廈門市社會保障性住房管理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有本市戶籍的住房困難家庭,可以依照本條例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
住房困難標准、住房保障面積標准、低收入家庭收入(資產)標准以及具體的住房保障方式,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定期向社會公布。
④ 請問有人知道廈門市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條件嗎,戶口在海滄能申請么
廈門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根據廈門市經濟適用房配售辦法,要申購經濟適用房必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兩個以上(含兩個)廈門島內城鎮常住戶口(不含藍印戶口、島外戶口及農戶)、人均居住面積8平方米以下(含8平方米)的自然家庭(夫妻及直系親屬組成的家庭);2、申請人(或其配偶)至少有一人戶口入廈三年以上。交表前一年內在本市遷移過戶口的,必須提供戶口原址及現址的房屋證明材料;3、家庭上年度年收入在6萬元以下的,申請人在申購時須提交單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證明(含工資、獎金、各類補貼、加班費及其他收入)。如果您家符合上述條件,就可以申購經濟適用房。
提醒您注意的是,除人均居住面積8平方米外,「無房戶」還包含以下幾種情況:⑴以使用中的辦公室、招待所、旅社、堆放貨物的倉庫、營業性場所作為宿舍的;⑵長期掛戶於親朋家中,而在其他地點寄居或在外租房、借私房、農房、外單位公房的;⑶非親屬關系二人以上共住一間房的。 另外,以下情況家庭不能申購經濟適用房:⑴夫妻雙方或一方在本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⑵已享受過政府住房優惠政策的,包括:夫妻雙方或一方已購買了房改房、統建解困房等政策性住房的;承租直管公房、單位自管房的;夫妻雙方或一方是實行住房貨幣化分配單位的職工;已購政策性住房,並通過二級市場進行交易(含出租、出售、轉讓)的;離異家庭,在離異前已購買過政策性住房的。市住宅辦工作人員表示,您可以根據住宅辦發布的通告,提出申請並接受資格審查,經張榜公布後按得分排隊、抽取房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