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廈門集體戶口落戶條件
一、廈門集體戶口落戶條件是什麼
1、廈門集體戶口落戶條件如下:
(1)全日制專科緊缺專業,35周歲以下;
(2)具有地市級以上人事部門頒發的中級職稱及以上;
(3)擁有發明專利;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包括研究生、博士、博士後等,年齡45周歲以下。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二、落戶口手續怎麼辦理
1、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
2、公民領取遷移證件,並注銷戶口;
3、公民需要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辦理入戶。
㈡ 廈門集體戶口落戶條件
該地落戶條件主要有以下幾種:
1、學歷落戶:應屆或者往屆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已經落實就業單位,島內島外均可落戶枯辯。
2、房產落戶:有廈門房產的,或者持有5年以上居住證和社保的,可以落在房子上。
3、技能落戶:持有中級以上技能證書的,有一橘敗侍定社保年限和年齡要求的,可以落戶島內或者島外。
4、投靠落戶:有直系親屬在廈門的,可以投靠落戶。
5、表彰性落戶:在廈門獲得一定榮譽稱號的,可以落戶島內。
6、投資落戶:在廈門投資一定金額的,可以落戶島內。
7、隨軍家屬落戶:符合一定職級和年齡要求的,可以落戶圓吵島內。
㈢ 廈門公司集體戶口申請條件
廈門公司集體戶口申請條件
戶口與戶籍沒有本質的區別,所以,人們常常把戶口與戶籍當作同等意義的詞來使用。接下來由我為大家整理出廈門公司集體戶口申請條件,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廈門公司集體戶口申請條件
一、單位成立集體戶要求必須具備3個條件:
1、在機關、團體、部隊、企業、學校寺廟單位工作和生活且相互之間不存在家庭關系的公民或本市接收的尚未找到工作單位的本科應屆本科畢業生;
2、單位辦公、生產、學習場所和宿舍房屋所有權為本單位所有或單位長期合法租用的;
3、單位要有專人負責管理集體戶且要入戶的人員有一定數量。你們單位若符合上述條件,可持相關材料向單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二、落戶集體戶不是辦理戶口遷入廈門的條件,集體戶口是給那些符合遷入廈門條件人員且在廈門沒有自己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員落戶的。
拓展:
一、須提交的材料:
1、企業法人簽名的申請書;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本單位負責管理集體戶口的人員名單;
4、單位員工宿舍或辦公場所房產證明,屬於租房的提供租賃合同。
二、辦理時限與費用。
1、時限:3個工作日。
2、費用:免費。
集體戶口 定義
集體戶口,是指職工、學生常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單位內部宿舍或集體宿舍,以及非現役軍人常住在軍事機關或軍人宿舍的戶口。
集體戶口 法律規定
(一)關於做好人才集體戶口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人社廳[2015]18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發展改革委、物價局、公安廳(局)、財政廳(財政局、財務局):
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取消和暫停徵收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102號)規定,自2016年1月1日期,取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所屬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的人才集體戶口管理服務費(包括經營服務性質的收費)。為妥善做好人才集體戶口管理服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人才集體戶口是指戶籍隨同本人人事檔案存放在縣級以上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集體戶口上的流動人員戶口。對工作單位無集體戶口,且本人不具備獨立立戶或親屬投靠等落戶條件的存檔人員,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可提供過渡性質的集體戶口管理服務。當工作單位設立集體戶口,或本人具備獨立立戶、親屬投靠等落戶條件後,流動人員應及時將戶口從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集體戶中遷出。目前已經實施或今後實施社區集體戶(公共戶)管理的地區,應當結合本地實際,按照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的基本原則,穩妥辦理流動人員戶口由人才集體戶口遷入社區集體戶(公共戶)手續。
二、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開展人才集體戶口管理服務的主要內容包括:按照轄區公安機關相關規定,協助其辦理流動人員落戶、戶口遷移手續以及人口統計等工作;負責戶口頁保管、借用等日常管理。
三、取消收取人才集體戶口管理服務費後,各級財政部門要將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開展人才集體戶口管理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統籌安排。
四、取消收取人才集體戶口管理服務費後,各級價格主管部門應加強對相關單位的收費檢查,對存在違反規定亂收費行為的,要依法嚴肅查處。
五、各地公安機關要為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員及時辦理落戶手續,定期組織相關政府部門聯合開展人才集體戶清理工作。要加強對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的工作支持和監督,為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相關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政策解讀、業務知識培訓等。對具備戶口遷出條件的流動人員,公安機關與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要積極引導其將戶口從人才集體戶遷出,並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六、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將人才集體戶口管理服務作為重要的公共服務內容,切實加強統籌規劃和工作監督。承擔人才集體戶口管理服務工作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要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安排適當的人員、場地,認真做好人才集體戶口管理服務工作,不得因取消收費等原因而停止相關服務。
七、各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與轄區公安機關要加強溝通協作,建立日常工作聯系協調機制,加強溝通交流,不斷簡化流程,優化服務,共同及時妥善解決在人才集體戶口管理服務中出現的有關問題。
八、各地要在2015年12月底前制定出台本地貫徹實施意見,明確部門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確保相關工作有序平穩開展。
集體戶口 司法觀點
「常住居民名單」的概念與集體戶口
單位作者: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常住居民名單」是建立在「住所地」概念上的,對其理解要把握以下兩點。
1.住所地的概念
住所地是指自然人的戶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主要營業地或者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自然人的戶籍所在地一般是以其戶口簿或者居民身份證上登記的地址為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一般是以營業執照上登記的地址為准。
2.常住居民名單的概念
常住居民名單是指人民法院轄區同級戶口登記機關登記的常住人口名單。《民法通則》第十五條規定,公民以他的戶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為住所,經常居住地與住所不一致的,經常居住地視為住所。《民法總則》第二十五條規定,自然人以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居所為住所;經常居所與住所不一致的,經常居所視為住所。這是我國關於自然人住所的最主要法律規定,《民法總則》所稱經常居所與《民法通則》所稱經常居住地略有差別,但核心要義是一致的',確立了由戶籍與經常居住地(經常居所)共同構築的自然人住所制度的基礎。隨著社會經濟的迅速發展,人員流動頻繁,人們的日常生活不僅僅局限於一地,並且鑒於現實中大量存在的人戶分離與虛擬戶籍(集體戶口),單一的戶籍所在地為住所已不合時宜,因此出現「經常居住地」概念,在第十一條會對此專門說明。此處的「常住居民名單」僅指基層人民法院轄區同級戶口登記機關有戶口登記的常住人口名單。
相關法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第九條
勞動用工與集體戶口
企業錄用退出現役的軍人、少數民族人員、婦女和殘疾人,法律和國務院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企業定向或者委託學校培養的畢業生,由原企業負責安排就業。對其他大專院校和中專、技工學校畢業生,在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招收。
刑滿釋放人員,同其他社會待業人員一樣,經企業考核合格,可以錄用。在服刑期間保留職工身份的刑滿釋放人員,原企業應當予以安置。
企業有權決定用工形式。企業可以實行合同化管理或者全員勞動合同制。企業可以與職工簽訂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或者以完成特定生產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企業和職工按照勞動合同規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
企業有權在做好定員、定額的基礎上,通過公開考評,擇優上崗,實行合理勞動組合。對富餘人員,企業可以採取發展第三產業、廠內轉崗培訓、提前退出崗位休養以及其他方式安置;政府有關部門可以通過廠際交流、職業介紹機構調劑等方式,幫助轉換工作單位。富餘人員也可以自謀職業。
企業有權依照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解除勞動合同、辭退、開除職工。對被解除勞動合同、辭退和開除的職工,待業保險機構依法提供待業保險金,勞動部門應當提供再就業的機會,對其中屬於集體戶口的人員,當地的公安、糧食部門應當准予辦理戶口和糧食供應關系遷移手續,城鎮街道辦事處應當予以接收。
集體戶口 常見問題
留學回國人員如何購車免稅與集體戶口
1、凡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留學人員,購買國產汽車可享受以下的稅收優惠:
(1)減、免進口零配件海關關稅;
(2)免徵車輛購置稅(約為車輛市場指價格的10%)。
2、申請時需提供下列原件與材料。
(1)《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回國前由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組(處)開具;白聯,本人留存;粉聯,申報時交海關。
(2)《畢業證書》或《學習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兩份。畢業證書由攻讀學位的學生提供;學習證明由訪問學者提供。
(3)身份證(軍官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4)戶口本(卡、頁)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如果是集體戶口,需要到當地派出所開具證明,紅章公印原件。
(5)護照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6)《自用物品申請表》。
(7)《代理服務委託書》。
(8)《在職證明》。非上海戶籍人口辦理關封時請出具在職證明。其中戶口本復印只需戶主頁與本人頁,護照復印需要護照信息頁和記錄學習期間全部出入記錄頁。
;㈣ 廈門集體戶口落戶條件
符合居住條件,有穩定收入,無不良記錄,年齡要求,符合其他條件。
1、符合居住條件。集體戶成員必須符合廈門市居住條件,即在廈門市有固定住所,並且已經連續居住滿一年以上。
2、有穩定收入。集體戶成員必須具有穩定的經濟來源,如工資、退休金、租金等,並且能夠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3、無不良記錄。集體戶成員必須無不良記錄,如犯罪記錄、欠款、欠稅等。
4、年齡要求。集體戶成員必須年滿18周歲,並且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5、符合其他條件。根據當地政策和規定,集體戶成員還需要符和其他相關條件。
6、廈門集體戶落戶申請流程:准備材料。申請人需要准備身份證、戶口本、居住證等相關證件,以及穩定收入證明、無不良記錄證明等相關材料。提交申請。申請人需要到當地派出所或居委會提交申請,並填寫相關表格。在提交申請時,需要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和材料;審核。當地派出所或居委會會對申請人的材料進行審核,如發現問題會及時通知申請人並要求其補充材料;公示。通過審核的申請人將會在當地公示欄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如有異議,可以在公示期內向當地派出所或居委會反映;領取居住證。公示期結束後,審核通過的申請人可以到當地派出所或居委會領取居住證,並正式成為廈門市的居民。
㈤ 廈門集體戶口落戶條件
廈門集體戶口落戶條件
戶籍是對自然人按戶進行登記並予以出證的公共證明簿,記載的事項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親屬、婚姻狀況等。它是確定自然人作為民事主體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的廈門集體戶口落戶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外來人員落戶辦理條件
1、外來務工人員持有廈門有效居住證(暫住證),且持有居住證(暫住證)連續滿5周年(期間間斷累計不超過90天);
2、在廈門市辦理就業登記手續並參加市社會養老保險連續滿5周年且在廈門擁有《廈門市土地房屋權證》(房屋用途為住宅,所有權份額所佔比例不得低於51%)的房產,可將戶口遷入廈門。
留學人員落戶辦理條件
來廈門創業、工作或自願來廈門工作但單位未落實的留學人員和海外引進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取得外國籍或外國永久居留權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戶口可遷入廈門。
榮譽稱號落戶辦理條件
獲得「市十佳(優秀)來廈務工青年」、「市十佳(優秀)外來女員工」或在廈門獲得市級以上「五一勞動獎章」、「勞動模範」、「科技重大貢獻獎」、「見義勇為先進分子」、「見義勇為英雄」等榮譽稱號以及獲得其他全國性榮譽稱號的外來人員,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戶口可遷入廈門。
畢業生落戶辦理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普通高等教育畢業生:
1、在廈門落實就業單位的畢業研究生(含創業);
2、在廈門落實就業單位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含創業);
3、在廈門合法穩定就業(即依法辦理廈門就業登記且在廈就業單位連續參加我市社會養老保險滿3個月)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往屆本科畢業生;
4、在廈門連續繳交社會養老保險滿1年且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往屆專科畢業生,其中落戶思明區、湖裡區應在思明區、湖裡區單位連續繳交社會養老保險滿3年。
法律分析: 集體戶口是農轉非的,不能回原籍,若是想要辦理落戶,需要先買房。集體戶口的購房者是沒有戶口薄的,想要辦理落戶需要用個人「戶籍卡」或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進行辦理。
1、購房者需要從公司的集體戶口薄上將個人「戶籍卡」原件借出來,去辦理落戶。辦完落戶,再將「戶籍卡」原件還給公司。
2、購房者到現在集體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讓他們幫忙開具「戶籍證明」,辦理落戶手續。其它要提交的證件與資料,按照常住戶口的人辦理手續沒有任何區別。
集體戶口是指戶籍關系掛靠在某一個集體戶頭上的居民戶口。集體戶口不具備單獨立戶條件,暫時沒有辦理單獨立戶手續的居民。
相關說明:
根據相關規定,購房落戶當事人需向公安機關提供:房屋產權證(按揭房憑購房合同和銀行按揭協議)和遷入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有家屬隨遷的,還需提供結婚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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