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城管屬於什麼職業
城管,即城市管理執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機構中負責城市管理執法部門的規范化稱呼,貫徹實施國家及本市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依法相對集中行使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在城市管理領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處罰權及相關的行政檢查權和行政強制權。除此之外城管還負責本市市政設施、城市公用、城市節水和停車場管理中的專業性行政執法工作。
城市管理執法人員屬於行政執法類公務員,通過公務員考試並接受正規訓練後,按照局、隊的執法人員編制而調配。(1)廈門城管辦是什麼單位擴展閱讀:
早在我國古代比較繁華的集市,就已有了「城管」的雛形。史書記載中最早的「城管」是周朝的「監市」。他們「踐於衙」——意思是屬於衙門管理,主要任務是「理市治商」——就是對整個城市進行日常管理,監督小商小販的經營。
真正意義上的現代「城管」,誕生於20世紀80年代。改革開放初期,城市管理矛盾愈演愈烈,一些城市的城建局就下設了城市管理監察隊伍,以城建局委託執法的形式來行使市容管理等方面的職權。
1981年,福建省的福州市和廈門市率先組建城建管理監察隊伍,「城管」一詞由此誕生。到了1990年,原國家建設部專門下發通知,要求全國各城市的城建監察隊伍統一歸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管理,城管的管轄權力隨著城建部門的擴張也不斷擴大。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城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