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廈門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是市直機關嗎
廈門市湖裡區土地資源管理局、局長叫什麼名字
2. 廈門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的直屬行政機構
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下設直屬、集美、海滄、同安、翔安5個分局,為局直屬行政機構,機構規格均為正處級。
主要職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受理建設項目用地的審核報批工作;按照建設用地報批許可權,承辦國家、集體非農建設用地的報批手續;做好轄區內土地資源、資產的保護與管理,計收土地出讓金、配套費、土地使用費和土地資產的其他收益;承辦個人建設用地的管理工作;組織轄區土地調查和土地統計;負責轄區內耕地保護和農用地轉用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地質礦產資源綜合管理工作;負責轄區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信息管理工作;依許可權負責轄區內房屋的綜合管理;負責轄區內直管公房租金、轉租收益金和劃撥土地上單位自管房和私房出租過程中的土地收益金的徵收和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測繪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執法監察工作;協助做好轄區內土地房屋徵收工作;承辦市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直屬分局行政編制11名(不含待核銷機關事業編制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集美分局行政編制10名(不含待核銷機關事業編制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
海滄分局行政編制9名(不含待核銷機關事業編制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
同安分局行政編制12名(不含待核銷機關事業編制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翔安分局行政編制9名(不含待核銷機關事業編制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各分局其他機構編制事項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