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廈門房產怎麼算入學積分
房產:滿分24分
如果父或母在申請入學區購置符合成套居住條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為「住宅」),並且實際入住,同時父或母所佔房屋產權的比例合計超過50%(不含50%),則可以積24分。如果家庭擁有多套房產,將根據其中一套房產進行計算積分。
積分規則中,房產在入學積分中的具體得分為24分。購房條件嚴格,必須是符合成套居住條件的商品住房,並且實際入住。
除此之外,社保積分最高可達到48分,副申請方的社保可以積10分。居住證的滿分則是24分,與房產積分相同。社保和居住證同時在入學區居住,可以獲得額外9分的加分。
計劃生育方面,可以獲得5分的積分。這些積分共同構成了入學積分的完整體系,總分可達120分。
需要注意的是,這些積分規則可能每年都有微調,具體詳情需以教育部門官方發布的最新政策為准。
『貳』 廈門入學積分怎麼演算法
法律分析:廈門積分入學計算規則:(一)務工社保積分(58分)1.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在工作單位參加我市社會保險累計每滿一年積4分,本項滿分48分。2.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均在廈門居住、務工的,可以一方作為主申請方計算積分,另一方作為副申請方。副申請方在廈門參加社會保險的年限按累計每滿一年積2分計算積分,本項滿分10分。(二)穩定居住積分(57分)1.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在廈門居住累計每滿一年積2分,本項滿分24分。2.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在申請參加積分入學所在區購置符合成套居住條件的商品住房,並占該住房的房屋產權比例超過50%(不含50%)且實際入住的,積24分。3.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居住地與社會保險繳交地均在同一區,並在該區申請參加積分入學的,累計每滿一年積1分,本項滿分9分。(三)計劃生育積分(5分)隨遷子女出生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積5分(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無論是否已接受處理的均不得分)。
法律依據:《廈門市教育局關於印發廈門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辦法指導意見(暫行)的通知 》四、積分計算辦法
入學積分按照基本分30分、實際工作生活積分70分和附加分10分三部分計算積分。
(一)符合參加積分入學基本條件的,可得30分的基本分。
(二)實際工作生活積分,總分70分,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1. 隨遷子女父(母)在廈門暫住且務工超過積分入學基本條件規定的年限的,每多一年得2分,本項總分不超過12分;
2. 隨遷子女父(母)參加我市社會保險超過積分入學基本條件規定的年限的,每多一年得4分,本項總分不超過24分;
3. 隨遷子女父(母)在申請就學的行政區購置商品住房且其父(母)所佔房屋產權的比例超過50%(不含50%)的,得20分;
4. 隨遷子女父(母)暫住地與務工地均在同一行政區,並在該區申請參加積分入學的,得9分。
5. 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得5分(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已接受處理的不得分)。
(三)附加分10分。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均在廈門暫住、務工和參加社會保險的,可以一方作為主申請方計算積分,另一方的在廈門暫住且務工的年限按每年1分、參加社會保險的年限按每年2分計算積分,但總分不超過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