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廈門定居需要什麼條件
廈門作為福建省的省會,因其優越的地理位置和宜居的環境,吸引了眾多人才前來定居。對於想要通過學歷落戶廈門的朋友們,這里有一些具體條件:
首先,對於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持有高級職稱的人士,可以申請在廈門落戶。具體可落戶的區域包括思明區、湖裡區、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如果您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符合條件,也可以一同隨遷。
其次,對於應屆全日制普教類畢業生而言,也有明確的落戶標准:年齡需在45周歲以下,並且已在廈門找到合適的就業單位。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生可以落戶思明區、湖裡區、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等區域。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條件僅為一般性指導,具體操作時還需關注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最新政策及要求。同時,對於其他類型的學歷落戶,也有相應的政策規定,建議詳細咨詢相關部門以獲取最准確的信息。
對於有意在廈門定居的朋友們來說,了解這些落戶條件是第一步。除此之外,還需要考慮住房、就業、生活成本等多方面因素,以便做出最合適的選擇。
總之,通過學歷落戶廈門是一項相對便捷的途徑,但具體操作還需結合個人實際情況和最新政策要求,做好充分准備。
2. 廈門人才引進政策
在廈門,對於技能人才的引進有著明確的規定。具體而言,對於男性不滿50周歲,女性不滿40周歲的中級工,在廈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一年的,以及在廈門合法穩定就業的高級工、技師和高級技師,均可以在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落戶。如果想要落戶在思明區或湖裡區,申請人需要在這些區域擁有《廈門市土地房屋權證》(房屋用途為住宅,所有權份額所佔比例不低於51%)的房產。
對於那些在國家級一、二類職業技能競賽、福建省一、二類職業技能競賽或廈門市A類職業技能競賽中獲得技術能手稱號的個人,或者在世界技能大賽中通過地市級以上選拔賽獲得獎項的人員,可以參照技師或高級技師的標准申請落戶。這些競賽的獲獎者將享受與技師或高級技師同等的落戶政策。
此外,中等職業院校和技工(師)院校的畢業生,通過參加職業資格培訓後,也可以按照技能人才的標准進行落戶。這種政策旨在鼓勵更多的技能人才留在廈門工作和發展,為廈門的經濟發展貢獻力量。
總的來說,廈門的人才引進政策不僅注重技能人才的直接貢獻,還通過提供落戶便利,鼓勵更多的技能人才在廈門紮根。這對於提升城市的競爭力,促進地方經濟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廈門市政府對於技能人才的重視,體現在多方面的政策支持上。除了上述提到的落戶政策,還包括提供職業培訓機會、優化工作環境、增強職業發展路徑等措施。這些政策共同構建了一個有利於技能人才成長和發展的生態系統,吸引了大量優秀的技能人才來到廈門。
通過這些措施,廈門不僅能夠吸引到更多的技能人才,還能夠促進當地產業的升級和發展。技能人才的聚集,帶來了新的技術和管理經驗,有助於提升企業的競爭力,推動產業向更高層次發展。同時,這些人才的引進也為廈門的城市建設和現代化進程注入了新的活力。
總的來說,廈門的人才引進政策不僅注重吸引人才,更重視為人才提供良好的成長和發展環境。通過政策的支持和引導,廈門正逐步成為一個對技能人才極具吸引力的城市。
3. 廈門市落戶政策
法律分析:1、男性50周歲以下、女性40周歲以下;
2、中級工或者高級工、技師和高級技師,指申請人持有的職業資格證書為人力資源行政部門核發,證書級別分別為中級技能、高級技能、技師和高級技師。
沒有中、高級證書,有參加國家級一、二類職業技能競賽、福建省一、二類職業技能競賽或我市A類職業技能競賽獲得技術能手稱號的,參加世界技能大賽獲得地市級以上選拔賽獎項的,可參照技師或高級技師申請落戶本市。
3、在廈有繳交醫社保,中級工要求連續繳交滿2年以上,高級工要求連續繳交滿1年以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4. 廈門落戶政策是什麼
廈門市最新落戶政策為廈門市人民政府於 2018年9月21日 發布的《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完善我市戶籍遷移政策的通知》。
通知原文如下:
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完善我市戶籍遷移政策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等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的決策部署,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實施方案的通知》(閩政辦〔2017〕1號),結合我市實際,現將完善我市戶籍遷移政策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放寬重點群體落戶限制
一放寬 高校畢業生、技術工人、留學歸國人員 落戶限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所學專業符合我市產業發展規劃的普通高校專科學歷畢業生、取得人力資源行政部門核發的中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或者高等教育文憑且經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留學歸國人員,與我市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者依法持有營業執照後,可以按規定將戶口遷入我市。
對上述規定,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等部門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二我市高校和職業院校錄取的學生,可以根據本人意願將戶口遷至院校學生集體戶,畢業後可根據本人意願將戶口遷回原籍或按規定遷入我市。
二、 放寬在我市居住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落戶條件
外來務工人員持有我市居住證(暫住證)連續滿5周年、在我市辦理就業登記手續並參加我市社會養老保險連續滿5周年且在本市擁有《廈門市土地房屋權證》 (房屋用途為住宅,所有權份額所佔比例不得低於51%)的房產,可將戶口遷入我市。
三、調整完善我市有關落戶政策
一 調整父母投靠子女落戶政策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戶取消被投靠子女屬獨生子女的限制。
二 調整完善市內戶口遷移政策
戶口在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或翔安區且滿5周年的居民,在本市辦理就業登記手續並參加我市社會養老保險連續滿5周年,在思明區、湖裡區擁有《廈門市土地房屋權證》(房屋用途為住宅,所有權份額所佔比例不得低於51%)的房產,可將戶口遷入思明區、湖裡區。
本通知自2018年10月1日起執行。之前頒布的我市落戶政策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