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廈門加班費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即: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150%每小時的加班工資,則以日加班工資除以8小時。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勞動合同對加班工資基數有明確約定的,按約定的標准確定。但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Ⅱ 法定節假日廈門加班費怎麼算
很多的企業,因為企業性質或者是業務量的增加,會出現 加班 的情況,甚至法定的節假日也需要加班加點。比如說公交車司機,因為全面都需要有公交車的服務,所以, 法定節假日 也需要在本崗位。法定節假日廈門 加班費 怎麼算?按照三倍的日平均 工資 發放。今天帶大家了解一下。 法定節假日廈門加班費怎麼算?按照三倍的日平均工資發放。 一,加班的定義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工作超出了標准工作時間,或者休息日、法定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都視為加班。按照《 勞動法 》規定,凡是用人單位安排職工加班的,不管該單位是實行計時工資制度還是計件工資制度,都應當按照法律規定支付 加班工資 。但也有一些不視為加班或者加班可以不支付加班費的情況,比如休息日加班安排了補休的,勞動者沒有完成工作自願延長工作時間的,或者採用不定時制度的用人單位的高層人員加班(須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隨著《勞動法》的普及,用人單位安排職工加班須支付相應的加班工資,這種觀念也來也深入民心。但是,在以何作為加班費的計算基準,以及如何計算的問題上,一些朋友就不是很清楚了,下面談談如何正確計算加班費。 二、法定節假日廈門加班費怎麼算? 要准確計算加班費,首先必須正確確定加班費的計算基數,實踐操作中具體要把握以下幾點: 1、如果 勞動合同 明確約定工資數額的,應當以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作為加班費的計算基數。應當注意的是,如果勞動合同的工資項目分為「基本工資」、「 崗位工資 」、「職務工資」等,應當以各項工資的總和作為基數計發加班費,不能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或「職務工資」單獨一項作為計算基數。例1:勞動合同約定你的基本工資是1200元,崗位工資為500元,技術津貼為1000元,則你的標准工資是2700元(1200 500 1000),而不是1200元,現在很多用人單位僅僅以基本工資作為勞動者加班工資的基數,這顯然是錯誤的,是不按照勞動法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的違法行為. 2、如果勞動合同沒有明確約定工資數額,或者合同約定不明確時,應當以實際工資作為加班費的計算基數。凡是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都屬於實際工資,具體包括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范圍的解釋》 中規定「工資總額」的幾個組成部分。但是應當注意一點,在以實際工資都可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時,加班費、伙食補助和勞動保護補貼等應當扣除,不能列入計算范圍。例2:你的基本工資是2000元/月,獎金為400元/月,技術津貼為800元/月,則你的加班費的計算基數是3200元/月(2000 400 800),而不是2000元/月,現在很多用人單位僅僅以基本工資作為勞動者加班工資的基數,這顯然也是錯誤的,是不按照勞動法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的違法行為. 3、在確定職工日平均工資和小時平均工資時,應當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規定 ,以每月工作時間為20.92天和167.4小時進行折算。例如在例2中按照加班費的計算基數3200元/月計算,則你每日的工資152.96元(3200/20.92),每小時的平均工資是19.12元(152.96/8). 4、實行計件工資的,應當以法定時間內的計件單價為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5、加班費的計算基數低於當地當年的 最低工資標准 的,應當以日、時最低工資標准為基數。 很多的企業,會用調休的方式避免發放加班費,尤其是一些物業公司等,這樣是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很多的保安或者保潔的崗位,必須全面都需要在自己的崗位上,這樣的規定是不符合勞動法的。法定節假日廈門加班費要進行三倍工資的計算,具體咨詢專業的 律師 。
Ⅲ 廈門國貿集團公司的工資多少
廈門國貿集團員工的工資標准一般根據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中對工資的約定標准,以及公司的各種補助、津貼以及加班期間的加班費,其中月實際工資=月工資÷21.75×實際出勤天數
《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 工 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