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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在廈門政府補報怎麼打不開

發布時間: 2025-03-08 19:04:10

Ⅰ 2018年廈門市小學入學條件年滿6歲及入學所需材料

2018年廈門市小學入學條件年滿6歲及入學所需材料

廈門市2015年秋季小學招生工作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保障適齡兒童受教育權益,維護教育公平,進一步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規范學校招生行為,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重點大城市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廳〔2014〕1號)文件精神,現就做好2015年秋季我市小學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意見。

一、招生原則

繼續堅持「劃片招生,就近入學」原則,組織所劃定的招生片區內的適齡兒童按時就近免試入學。

二、招生對象

本市戶籍或暫住在本市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滿6周歲(即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

三、報名時間

本市戶籍以及符合招生政策規定的港、澳、台、華僑、外籍適齡兒童的報名時間為8月2日、3日。

符合報名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預約登記報名時間為4月16日至30日。

四、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入學辦法

(一)公辦小學實行劃片招生,優先招收片區內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小學招生片區由市、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劃定並提前向社會公布。各小學應於報名前1周在劃定的片區張貼招生通告。

(二)片區招生對象的界定

1.片區招生對象必須符合「兩一致」,即適齡兒童與父(母)戶口一致,實際居住地與戶口所在地一致(指適齡兒童及其家長在其戶口所在地招生片區內的住房是實際住所)。

2.片區招生對象落戶的截止日期為2015年8月3日。超過截止日期才取得戶口的適齡兒童由所在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統籌安排。

3.原省級示範小學的招生對象除應符合「兩一致」外,還應滿足以下條款之一:

①適齡兒童的父(母)持有片區房屋產權的,適齡兒童及其父(母)還應在片區實際居住一年以上(8月31日前入住),新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除外。

②適齡兒童的父(母)確無房產,租住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應為家庭唯一居住地,適齡兒童及其父(母)還應在片區實際居住一年以上,並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賃手續。

③適齡兒童的父(母)購買的片區房產(持有效的購房合同和購房票據)由於歷史原因無法辦理產權的,且在片區外沒有其他產權房,該住處為其唯一居住地,實際擁有並與其適齡兒童在片區房產居住一年以上。

④適齡兒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實際居住並擁有片區房產的產權達六年以上(含六年),適齡兒童及父(母)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戶口同冊,並實際居住1年以上的,可視為片區招生對象。

上述前三種情況還要同時滿足同一套房產只能有1位適齡兒童在片區的小學一至六年級就學,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子女多於一個的家庭除外。

(三)小學所在地的區政府或區政府授權的單位應於報名前一周向轄區內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發出《學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屆時由家長或監護人攜帶孩子,於規定的報名時間,到片區內的學校報名登記,經學校審核確認後,給予辦理報名手續。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報名者,應在接到報名通知書後3日內向片區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同意,可適當推遲報名時間。未經申請而逾期要求報名者,應書面向學校或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說明原因,經批准後予以補報,若片區學校學額已滿,由上一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統籌安排。未經同意不報名或超過申請期限未報名者,學校應及時上報所屬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依《義務教育法》處理。

(四)片區招生對象報名時應提供的材料:

1.學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

2.戶籍證明,指適齡兒童與父(母)同一戶籍的本市居民戶口簿;

3.住房及居住情況證明;

4.其他證明材料。

屬於政策性照顧類別的,還需提供相關的證件(原件和復印件)、證明材料(原件)。

(五)因政府拆遷建設造成的戶口與住所分離的招生對象,經確認後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統籌安排入學,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在片區學校就學。

五、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辦法

根據《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通知》(廈府〔2014〕65號)精神,為切實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權利,我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就讀公辦小學一年級繼續實行積分入學、電腦派位的辦法。各區教育局在組織實施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工作中,要認真貫徹《廈門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辦法指導意見》廈教綜[2014]4號文件精神,保持政策的嚴肅性和延續性,同時,結合本區區情,在暫住時間認定、社保繳交年限計算等方面適當採取一些靈活措施,制定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的實施細則,在確保公辦小學接收片區招生對象入學的前提下,核清各校剩餘學位,遵循招生計劃公開、招生辦法公開、報名時間公開、錄取結果公開的原則,做好隨遷子女就讀本區小學的入學組織工作,確保隨遷子女的錄取工作順利進行。

(一)隨遷子女入學程序

1.預約登記報名。4月16日至30日,區教育局開通網上報名系統或指定地點,接受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預約登記報名。

2.繳交審核材料。7月28日前,各區根據預約報名情況,規定具體的時間和地點,接受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家長繳交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原籍身份證明、在廈暫住人口信息查詢表、父(母)在廈證明、父(母)參加我市社會保險的證明、計劃生育證明等。各區教育局應及時組織審核隨遷子女家長提交的材料,並核算積分。

3.公示入學積分。7月28日至7月30日,各區教育局公示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入學積分。

4.公布學位情況。8月7日,各區公布本區招收符合條件隨遷子女的小學名單、招生名額、志願填報地點和經審核符合積分入學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入學積分全區排名位次。

5.填報派位志願。8月7日至8日,經審核確認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到各區指定的報名點填報派位志願。

6.電腦派位入學。8月12日前,各區應按照「積分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根據積分排序位次,完成本區小學統籌招收隨遷子女的電腦派位,並公布電腦派位結果。

7.民辦學校空餘學位報名時間。8月13日至17日,民辦學校在完成區教育局統籌招收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招生計劃後,如有空餘學位,可接受其他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名,具體收費標准按分級補助標准執行。

六、工作要求

(一)合理劃定小學招生片區,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

各區教育局在保持招生政策相對穩定的前提下,根據就近入學的原則和本區實際,合理劃定小學招生片區,確保適齡兒童按時入學。要對現有公辦小學的學位進行核查,充分挖潛擴容,滿足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的入學需求,提高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讀公辦學校的比例。

對個別適齡兒童因客觀原因或學生家長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特殊困難,要求跨片區報名的,須由家長填寫申請表,在保證接收片區學生入學的前提下,經接收學校集體研究審核後,於8月7日前報上一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核准後方可錄取。

適齡兒童報名時提供的材料應真實可靠。若材料不實,一經查實,做如下處理:①本市戶籍的學齡兒童一律視為非片區招生對象,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有關學校和學生應服從安排和調整;②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取消統籌進入公辦學校和免除學雜費、課本費、簿籍費的資格。

(二)加強招生宣傳工作,維護正常的招生秩序。

各區教育局應加強招生政策宣傳工作,保護片區適齡兒童入學的合法權利。對為擇校而造成「寄戶」、「掛戶」等人戶分離情況的適齡兒童,各區教育局和學校應耐心疏導,動員家長將戶口遷回實際居住地入學。對不符合片區招生條件的本市常住戶口適齡兒童,由戶口所在轄區教育局於8月7日前統籌安排接收學校,有關學校和學生應服從安排和調整。

切實加強進城務工隨遷子女就學宣傳、疏導和服務工作,通過政策解讀、信息發布、發放宣傳冊等形式,廣泛宣傳隨遷子女的入學服務政策,及時發布相關信息,做好隨遷子女就學咨詢、條件確認等服務工作。對不符合積分入學條件的進城務工隨遷子女要及時疏導。

(三)規范民辦學校招生行為,實行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分級管理。

各區教育局要根據民辦小學定級評估結果,合理核定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計劃。要加強民辦小學統籌管理,對積極招收教育部門統籌安排的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且按規定免除學生的學雜費、課本費、簿籍費等費用的民辦小學,根據評定等級按不同標准分別給予辦學專項經費補助。對未經批准擅自招生、擅自擴大招生規模,以及預收費、亂收費的,予以通報,責令立即整改,並按有關規定予以降級處理。

(四)認真貫徹落實《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市教育局等部門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4-2016)實施方案的通知》(廈府辦〔2014〕172號)要求,嚴格執行《殘疾人教育條例》規定,確保每個殘疾兒童少年都能夠接受合適的教育,做到全覆蓋、零拒絕。

(五)貫徹執行市委、市政府有關政策,做好政策性照顧入學工作。重點引進人才子女、境外捐資興學人士直系親屬及到我市投資、工作或置業的台胞子女等享受政策性照顧的適齡兒童就學,由市、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指導安排。若選擇的學校過於集中,超出學校預留的學位或已滿額,則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引導調整到其它學校就學。有關學校和學生應服從安排和調整。

(六)增強服務意識,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各區教育局應於招生期間設置專門的辦事窗口,公布聯系電話,統一受理,統籌安排不符合片區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的入學,確保廣大適齡兒童按時就近入學。各區教育局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做好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所需信息數據收集和整理工作,為隨遷子女入學提供方便。

各區教育局、各小學要增強法制觀念、政策意識和服務意識,認真做好群眾的來信來訪工作,熱情、耐心、細致做好家長的工作。凡符合入學條件的要及時給予辦理,不符合的要給予明確答復和耐心解釋說明,及時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問題。行政區內小學間的問題由區教育局裁決,不同行政區的小學之間的問題、區屬小學與直屬小學間的問題在協調後仍有爭議的由市教育局裁決。嚴禁推諉和上交矛盾的現象,切實維護招生秩序,維護社會穩定,確保今年秋季小學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

(七)加強招生工作監督檢查,維護教育公平。

各區教育局要嚴格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加強對小學招生工作的領導,加強監督檢查。嚴禁招收不足入學政策年齡的兒童入學,違規招收的一律取消入學資格。嚴禁錄取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公布的新生入學,各公、民辦小學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擴大或減少招生規模;嚴禁將各種競賽、考級和獎勵證書作為入學依據,公辦小學除由教育部門和體育部門聯合招收的個別體育特長生外,一律不得以特長名義招收學生,不得擅自舉辦各類特色學校、特色班。

各級教育紀檢監察和相關職能部門應強化招生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重點時段的監督。各區教育局和學校應認真貫徹《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嚴格規范義務教育學校入學招生管理的通知》(閩教基〔2014〕45號)精神,嚴格招生紀律,共同維護教育公平。對違反招生紀律的人員要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八)各區教育局要根據本招生工作意見,從本區教育實際出發,制定具體的招生辦法,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備案。

Ⅱ 廈門集美一小二小是按片區劃上學的嗎

是的,你看看今年集美區的小學入學相關規定吧

集美區2014年秋季小學招生工作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保障適齡兒童受義務教育權益,維護教育公平,進一步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規范學校招生行為,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重點大城市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廳〔2014〕1號)和《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通知》(廈府〔2014〕65號)、《廈門市教育局關於印發廈門市2014年秋季小學招生工作意見》(廈教綜〔2014〕5號)、集委專〔2011〕11號專題會議紀要、集府專〔2008〕66號等文件精神,現就做好2014年我區小學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意見。
一、 招生原則
堅持「劃片招生,就近入學」原則,組織服務區內的適齡兒童按時就近免試入學。
二、 招生對象
本區戶籍或暫住在本區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滿6周歲(即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
三、 招生時間
1.本區戶籍以及符合招生政策照顧對象等適齡兒童。
(1)預約登記:2014年5月19日—22日。
(2)現場報名確認:2014年8月3日—4日,家長須攜帶相關證件到預約登記學校現場確認。
2.符合報名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子女。
(1)預約登記: 2014年5月6日—16日。
①網上預約登記。申5月6日至16日。
②現場預約登記。5月10、11日。
(2)現場確認:2014年7月5日至7日,家長須攜帶相關證件到預約登記學校現場確認。
(3)填報志願。8月7日至8日。
(4)派位入學。8月12日。
(5)辦理入學手續。8月15日。
預約登記網址為http://www.xmjme.com:8085/jmpwbm。逾期未登記報名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申請資格。未經區教育局批准,任何小學均不得提前報名和招生。
四、招生辦法
(一)本區戶籍適齡兒童的入學
1.公辦小學實行劃片招生,優先招收片區內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小學招生片區由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劃定並提前向社會公布。各小學應於報名前1周在劃定的片區張貼招生通告。
2.片區招生對象的界定
(1)片區招生對象必須符合「兩一致」,即適齡兒童與父(母)戶口一致,實際居住地與戶口所在地一致(指適齡兒童及其家長在其戶口所在地招生片區內的住房是實際住所)。「寄戶」、「掛戶」等適齡兒童,應將戶口遷回原戶籍所在地入學。集體戶口人員子女入學,由區教育局根據其實際居住地,按照相對就近原則指定施教區安排入學(集美小學、曾營小學、實小分校不安排集體戶學生)。如集體戶口人員已購商品房或有明確產權房、使用權房的,也可按房產地施教區入學。如戶口和住所分離是因政府拆遷建設造成的,應選擇其安置房所屬片區的學校就讀。拆遷安置對象申請入學的由戶口所在地鎮(街)於7月15日前提交名單至區教育局,並附上相關拆遷證明,經原招生片區學校、村(居)委會同意,接受申請的就讀學校組織入戶調查,若情況屬實且學校空學位能夠接納該部分學生的,區教育局批准後方可錄取。
(2)片區招生對象所落戶口的截止日期為2014年8月4日。超過截止日期才取得戶口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3)原省級示範小學(集美小學)的招生對象除滿足「兩一致」外還應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①適齡兒童的父(母)持有片區房屋產權的,適齡兒童及其父(母)還應在片區實際居住一年以上(2013年8月31日前入住),新入住的一手房除外。
②適齡兒童的父(母)確無房產,租住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應為家庭唯一居住地,適齡兒童及其父(母)還應在片區實際居住一年以上,並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賃手續。
③適齡兒童的父(母)擁有的片區房產(持有有效的購房合同和購房票據)由於歷史原因無法辦理產權的,且在片區外沒有其他產權房,該住處為其唯一實際居住地,實際擁有並與其適齡兒童在片區房屋居住一年以上。
④適齡兒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實際居住並擁有片區房產的產權達六年以上(含六年),適齡兒童及父(母)的戶口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冊,並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實際居住1年以上的適齡兒童可視為片區招生對象。
上述前三種情況還要同時滿足同一套房產只能有1位適齡兒童在片區的小學一至六年級就學,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子女多於一個的家庭除外。
福建省素質教育先進校曾營小學、實驗小學集美分校原則上參照上述辦法。
3.小學所在地的區政府或區政府授權的單位於報名前1周向轄區內本區戶籍的適齡兒童發出《學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屆時由家長或監護人攜帶孩子,於規定的報名時間,到片區內的學校報名登記,經學校審核確認後,給予辦理報名手續。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報名者,應在接到報名通知書後3日內向片區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同意,可適當推遲報名時間。未經申請而逾期要求報名者,應書面向學校或區教育局說明原因,經批准後予以補報,若片區學校學額已滿,由區教育局審核後統籌安排。未經同意不報名或超過申請期限未報名者,學校應及時上報區教育局,由教育局依《義務教育法》處理。
(二)政策性照顧對象的適齡兒童入學。
(1)港、澳、台、外籍生、華僑子女;
(2)符合條件的市區重點引進人才、歸國創業留學人員及專家的子女;
(3)境外捐資助學人士直系親屬子女;
(4)廈門市和集美區表彰的 「十佳外來員工」的子女;
(5)本區戶籍的烈士子女、因公犧牲的軍人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我區地域內的駐廈部隊(含武警)現役營級以上軍官子女(含落戶本區的駐集部隊隨軍子女)(集府辦〔2009〕24號文);
(6) 上年度產值3億及以上的集美區重點企業高管子女。
政策性照顧對象須按規定時間進行網上預約登記,經學校審核後錄取(具體提交材料見附件4)。其中,第(5)項由區民政局和駐集部隊團以上單位政治部門於7月15日前將申請入學名單及其監護人軍官證復印件報送區教育局;第(6)項由符合條件的重點企業於7月15前將申請入學名單及其監護人的聘任書、勞動合同等復印件報送區教育局;區教育局根據空學位情況,以申請人實際居住地就近入學為原則,統籌安排入學。
(三)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入學
1.根據《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通知》(廈府〔2014〕65號)精神,為切實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權利,我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申請人)入讀公辦小學一年級統一實行積分入學、電腦派位辦法。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根據《2014年集美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辦法》( 集教〔2014〕48號)申請積分派位入學。
2.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基本條件
(1) 申請人父(母)近一年(含1年,截止2014年8月31日,中間間斷時間累計不超過3個月(含),下同)在廈門市務工,且目前仍在廈門市務工;
(2)申請人父(母)近一年在廈門市連續暫住,且目前在集美區暫住;
(3)申請人父(母)近一個年度在廈門市連續繳交社會保險。
(4)申請人屬於政策內生育子女,或政策外生育但已接受處罰完畢的。
3.隨遷子女入學程序
(1)預約登記。申請人可選擇網上預約登記或現場預約登記。
①網上預約登記。申請人可於5月6日至16日期間登陸集美區教育局網站(http://www.xmjme.com:8085/jmpwbm),「積分派位報名」平台進行預約登記。
②現場預約登記。申請人可按暫住地於5月10、11日選擇一所學校進行現場預約登記。
③因學位緊張,集美小學、集美二小、實小分校、曾營小學、康城小學等五所學校不接受截止申請時仍未在學校招生片區內購置商品房的申請人入學申請。五所學校片區內的非購房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應就近選擇其他學校預約登記。
(2)現場確認。7月5日至7日,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家長到預約登記學校繳交材料,進行現場確認。提供的材料包括《集美區2014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申請表》(見附件5)及積分入學證明材料(見附件6)。
(3)審核材料。7月8日至7月27日,各校組織審核隨遷子女家長提交的材料,並核算積分。
(4)公示積分。7月28日,區教育局公示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入學積分。
(5)公布空學位數。8月7日,在區教育局網站公布本區招收符合條件隨遷子女的小學名單、招生名額、志願填報地點和經審核符合積分入學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入學積分全區排名位次。
(6)填報志願。8月7日至8日,經審核確認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可登陸集美區教育局網站或到預約登記學校填報派位志願。具體填報方式將在規定時間前一周在區教育局網站公布,請及時關注集美區教育局網站的通知。
全區劃分五個小片區,第一片區為集美街、僑英街道轄區內公民辦小學(集美小學、集美二小除外);第二片區為後溪鎮轄區內公民小學;第三片區為杏林街道轄區內公民小學(曾營小學除外);第四片區為杏濱街道轄區內公民小學(康城小學除外);第五片區為灌口鎮轄區內公民小學(實小分校除外)。各小片區學校見附件1。
志願的填報分為公辦校志願和民辦校志願。其中,公辦校志願分兩個批次,第一批次為小片區內志願,填報2個;第二批次為片區外接受調劑公辦校志願,填報2個。民辦校志願2個,第一志願為小片區內民辦校志願,第二志願為片區外接受調劑民辦校志願。若公民辦所有志願均未被錄取,可自願選擇在仍有空學位的學校間隨機調劑。家長應根據積分、暫住地及家庭實際情況填報志願。
(7)派位入學。8月12日,按照「積分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錄取,積分相同的隨機錄取,錄滿為止。派位結束後,在集美區教育網站各校對外公開欄公布派位錄取情況。
(8)辦理入學手續。8月15日。經電腦派位錄取的學生應持佐證材料原件,在指定時間內到錄取學校辦理入學手續,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學位,區教育局不再為其保留或再安排學位。
(9)民辦學校空餘學位報名時間。8月13日至17日,民辦學校在完成區教育局統籌招收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招生計劃後,如有空餘學位,可接收其他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名,具體收費標准按分級補助標准執行。
因學額已滿,無法進入我區公、民辦學校就讀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應及時回原籍就讀。積分入學公告、公示、電腦派位的結果由集美區教育局通過區教育局網站向社會公示,家長可到各報名學校查詢,也可登陸集美區教育局網站(http://jmq.xme.gov.cn/)查詢。
五、招生劃片
嚴禁各直屬小學、中心小學(含完小)跨片招收學生,未經教育局批准,任何小學均不得提前報名和招生。具體招生劃片見附件1。(其中集美小學、曾營小學、集美二小、實小分校、康城小學無法接收進城務工隨遷子女。)
六、報名時家長應提供的材料
1.本區戶籍的學齡兒童
①《學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
②戶籍證明:適齡兒童與父(母)同一戶籍的本市居民戶口簿(戶口本首頁、戶主及學生本頁);
③住房及居住情況證明;
④兒童預防接種證;
⑤其他證明材料。
2. 政策性照顧對象的適齡兒童
(1)戶籍證明,適齡兒童與父(母)親同一戶籍的戶口簿(不在一個戶口本或戶口本體現不出父母與子女關系的,還需出具出生證或其它有效證明材料);
(2)住房及居住情況證明;
(3)兒童預防接種證;
(4)符合政策性照顧條件的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證明材料(原件)。
3.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1)原籍戶口簿、適齡兒童與父(母)親同一戶籍的戶口簿(不在一個戶口本或戶口本體現不出父母與子女關系的,還需出具出生證或其它有效證明材料);
(2)適齡兒童本人及父(母)親的《在廈暫住人口信息查詢表》及暫住證。其中,《在廈暫住人口信息查詢表》應表明家長已實際在廈門居住滿一年以上,且目前在集美區暫住,暫住證應有申請人的相關信息。
(3)適齡兒童父(母)親在廈門的從業證明(需提供能證明其父(母)在廈門務工滿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者合法有效的個體工商營業執照,且目前仍在廈門務工);
(4)適齡兒童父(母)親按照規定參加我市社會保險的證明(須提供地稅部門出具的其父(母)近一個年度連續逐月按時(若有補繳的則補繳期限不超過3個月)繳交的《廈門市地方稅務局社會保險繳費證明》;
(5)適齡兒童父(母)親暫住地的鎮(街)人口計生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狀況證明等材料;
(6)適齡兒童未在其他地區取得小學學籍的保證書;
(7)兒童預防接種證。
(8)集美區2014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申請表
上述暫住信息查詢表與勞動合同(或營業執照)及社保繳費證明應為適齡兒童的父(母)同一人的。
在集美區購置商品房(房屋用途應為「住宅」),且其父(母)所佔房屋產權比例合計超過50%(不含50%),暫住地和購房所在地均在集美區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須再提交下列材料:
(1)購房發票、產權證、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核查後退還)、房屋產權查詢證明原件,所有人應為適齡兒童的父(母)親;(2)原籍身份證明(戶口本首頁、戶主及學生本頁),適齡兒童的父(母)與產權人同一戶口簿;
(3)本市戶籍購置商品房入住的可提供居委會實際居住證明。
適齡兒童報名時提供的材料應真實可靠。若材料不實,一經查實,作如下處理:本市戶籍的學齡兒童一律視為非片區內招生對象,由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統籌安排入學,有關學校和學生應服從安排和調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一律取消統籌進入公辦學校和免除學雜費、課本費、簿籍費的資格。
七、工作要求
(一)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各小學要堅持「劃片招生,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不得提前招生、不得舉行任何形式的摸底考試、面試。在確保戶籍關系在本區的適齡兒童按時就近入學的前提下,核清學校學位的余額,按照「四公開」的原則(即「學校招生計劃公開」、「招生辦法公開」、「報名時間公開」、「錄取結果公開」),制定科學合理的招生辦法,並提前向社會公布,保證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統積分入學的錄取工作公平、公開進行。
各校在招生前要組織認真核對文化戶口冊、與公安分局戶籍科、派出所密切聯系,及時了解戶口變動情況,廣泛開展調查摸底工作,及時組織報名,確保所有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都能入學。各公、民辦小學招收的新生,須報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取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編發的學號後方可錄取。各校應於8月31日前將今年招生報名的情況填表如實上報。要扎實做好學籍管理工作,及時規范地建立學生檔案,報區教育局審核確認後錄入全國電子學籍系統。
(二)加強招生宣傳工作、增強服務意識,維護正常的招生秩序。各校應加強招生政策宣傳工作,保護片區適齡兒童入學的合法權利。對為擇校而造成「寄戶」、「掛戶」等人戶分離情況的適齡兒童,各校應耐心疏導,動員家長將戶口遷回原戶籍所在地入學。有關學校和學生應服從安排和調整。
要增強政策意識,從大局出發,增強服務意識,於5月6日前向社會公布招生咨詢電話,專人負責、認真做好群眾的來信來訪來電解答,熱情、耐心、細致做好家長的工作,凡符合入學條件的要及時給予辦理入學手續,不符合條件的要給予明確的答復。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問題要依據法律法規及招生政策及時化解。區內小學間的問題在相互協調後仍有爭議的情況下由區教育局最後裁決。嚴禁推諉和上交矛盾的現象,維護招生秩序,保證社會的穩定,嚴禁亂收費,確保今秋小學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公辦小學應嚴格控制招收片外生,不得以特長名義招收學生,嚴禁各種學科競賽、特長評級與招生錄取掛鉤。嚴審「人戶分離跨片就讀」申請。原則上學校接收跨片就讀學生數不得超過當年招生計劃數的5%。集美小學、曾營小學等學位緊張的學校原則上不接受人戶分離申請。對個別適齡兒童因客觀原因或學生家長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特殊困難,要求跨片區報名的,須由家長填寫申請表,並提供住所居委會關於生活基礎三年以上證明、相應的生活基礎佐證材料(房管局租賃科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工作單位證明或工商營業執照等復印件,原件核查),於7月7日前遞交申請就讀學校,進行現場信息確認。在保證接收片區學生入學的前提下,接收學校和原戶籍所在地學校入戶調查核實、集體研究審核後於7月28日前上報區教育局核准後方可錄取。除上述情況外,學校原則上不再接收片外生。因不符合政策規定,不準予跨片就讀的學生應及時回戶籍所在地片區學校就讀。
(四) 實行民辦校分級管理。民辦小學不得進行不實宣傳,要嚴格執行區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計劃,接收轉學插班生應控制在區教育局核定的招生指標內。要積極接收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安排的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且按規定免除學生的學雜費、課本費、簿籍費等費用。對未經批准擅自招生、擅自擴大招生規模,以及預收費、亂收費的,予以通報,責令立即整改,並按有關規定予以降級處理。
(五)各小學要認真貫徹《殘疾人教育條例》,除特教學校(班)招收殘疾學生入學外,普通小學都應依法接受服務區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入學,特別要做好輕度智力殘疾兒童的隨班就讀工作,不得歧視或拒收,杜絕殘疾兒童輟學,確保三類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六)認真貫徹執行市委、市政府有關政策,做好政策性照顧入學工作。符合條件的政策性照顧入學的適齡兒童由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指導安排。若選擇的學校過於集中,超出學校預留的學位或已滿額,由教育行政部門指導到其它學校就學。有關學校和學生應服從安排和調整。
(七)各小學在認真完成招生計劃的同時,要嚴格控制班生額,原則上教室面積62平方米及以上的每班50人,教室面積小於62平方米的每班45人。
(八)加強招生工作監督檢查,維護教育公平。
各校要嚴格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組織招生工作。應強化招生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重點時段的監督。認真學習、准確把握招生政策,嚴格招生紀律。違反招生工作要求,有下列情形的學校,一經發現,素質教育督導評估不得為優秀,並嚴肅查處。
1.不認真執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未經批准擅自擴大或減少招生規模,擅自接收片外生、招收不足入學年齡的兒童;拒絕接收服務區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提前招生、舉行摸底考試、面試。
2.擅自將小學招生與各種經濟因素掛鉤、亂收費;以開展提供入學名額為條件的校企共建的,以特長評級與招生錄取掛鉤,擅自舉辦各類特色班。
3.招生過程未做到「四公開」的,不認真審核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申請材料,隱報、瞞報的。
4.未維護招生秩序,不做好群眾的來信來訪來電解答,推諉和上交矛盾。

附件:1.集美區2014年公民辦小學招生劃片一覽表
2.集美區2014年小學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3.集美區2014年小學招生工作咨詢電話
4. 集美區2014年小學招生政策性照顧對象相關證明
材料一覽表
5. 集美區2014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
申請表
6. 2014年集美區進城務工人員適齡隨遷子女積分入
學證明材料一覽表
7.集美區2014年小學教育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8.集美區2014年小學招生相關申請表
(1)集美區2014小學一年級人戶分離學生就學申
請表
(2)廈門市小學轉學(跨片)申請表
(3)集美區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免學緩學申請表
(4)集美區2014年小學一年級招生報名情況匯總

Ⅲ 不是廈門戶口的孩子讀書需要哪些條件在廈門集美哪能讀

每年的條件都不太一樣,最近一年的條件是要在廈門連續居住一年以上,並且有繳交社保三金才可以申請,申請有中簽了才有。現在外來人口在廈門越來越多,小學逐年不足,你先 看看吧!

集美區2014年秋季小學招生工作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保障適齡兒童受義務教育權益,維護教育公平,進一步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規范學校招生行為,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重點大城市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廳〔2014〕1號)和《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通知》(廈府〔2014〕65號)、《廈門市教育局關於印發廈門市2014年秋季小學招生工作意見》(廈教綜〔2014〕5號)、集委專〔2011〕11號專題會議紀要、集府專〔2008〕66號等文件精神,現就做好2014年我區小學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意見。
一、 招生原則
堅持「劃片招生,就近入學」原則,組織服務區內的適齡兒童按時就近免試入學。
二、 招生對象
本區戶籍或暫住在本區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滿6周歲(即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
三、 招生時間
1.本區戶籍以及符合招生政策照顧對象等適齡兒童。
(1)預約登記:2014年5月19日—22日。
(2)現場報名確認:2014年8月3日—4日,家長須攜帶相關證件到預約登記學校現場確認。
2.符合報名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子女。
(1)預約登記: 2014年5月6日—16日。
①網上預約登記。申5月6日至16日。
②現場預約登記。5月10、11日。
(2)現場確認:2014年7月5日至7日,家長須攜帶相關證件到預約登記學校現場確認。
(3)填報志願。8月7日至8日。
(4)派位入學。8月12日。
(5)辦理入學手續。8月15日。
預約登記網址為http://www.xmjme.com:8085/jmpwbm。逾期未登記報名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申請資格。未經區教育局批准,任何小學均不得提前報名和招生。
四、招生辦法
(一)本區戶籍適齡兒童的入學
1.公辦小學實行劃片招生,優先招收片區內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小學招生片區由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劃定並提前向社會公布。各小學應於報名前1周在劃定的片區張貼招生通告。
2.片區招生對象的界定
(1)片區招生對象必須符合「兩一致」,即適齡兒童與父(母)戶口一致,實際居住地與戶口所在地一致(指適齡兒童及其家長在其戶口所在地招生片區內的住房是實際住所)。「寄戶」、「掛戶」等適齡兒童,應將戶口遷回原戶籍所在地入學。集體戶口人員子女入學,由區教育局根據其實際居住地,按照相對就近原則指定施教區安排入學(集美小學、曾營小學、實小分校不安排集體戶學生)。如集體戶口人員已購商品房或有明確產權房、使用權房的,也可按房產地施教區入學。如戶口和住所分離是因政府拆遷建設造成的,應選擇其安置房所屬片區的學校就讀。拆遷安置對象申請入學的由戶口所在地鎮(街)於7月15日前提交名單至區教育局,並附上相關拆遷證明,經原招生片區學校、村(居)委會同意,接受申請的就讀學校組織入戶調查,若情況屬實且學校空學位能夠接納該部分學生的,區教育局批准後方可錄取。
(2)片區招生對象所落戶口的截止日期為2014年8月4日。超過截止日期才取得戶口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3)原省級示範小學(集美小學)的招生對象除滿足「兩一致」外還應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①適齡兒童的父(母)持有片區房屋產權的,適齡兒童及其父(母)還應在片區實際居住一年以上(2013年8月31日前入住),新入住的一手房除外。
②適齡兒童的父(母)確無房產,租住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應為家庭唯一居住地,適齡兒童及其父(母)還應在片區實際居住一年以上,並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賃手續。
③適齡兒童的父(母)擁有的片區房產(持有有效的購房合同和購房票據)由於歷史原因無法辦理產權的,且在片區外沒有其他產權房,該住處為其唯一實際居住地,實際擁有並與其適齡兒童在片區房屋居住一年以上。
④適齡兒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實際居住並擁有片區房產的產權達六年以上(含六年),適齡兒童及父(母)的戶口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冊,並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實際居住1年以上的適齡兒童可視為片區招生對象。
上述前三種情況還要同時滿足同一套房產只能有1位適齡兒童在片區的小學一至六年級就學,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子女多於一個的家庭除外。
福建省素質教育先進校曾營小學、實驗小學集美分校原則上參照上述辦法。
3.小學所在地的區政府或區政府授權的單位於報名前1周向轄區內本區戶籍的適齡兒童發出《學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屆時由家長或監護人攜帶孩子,於規定的報名時間,到片區內的學校報名登記,經學校審核確認後,給予辦理報名手續。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報名者,應在接到報名通知書後3日內向片區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同意,可適當推遲報名時間。未經申請而逾期要求報名者,應書面向學校或區教育局說明原因,經批准後予以補報,若片區學校學額已滿,由區教育局審核後統籌安排。未經同意不報名或超過申請期限未報名者,學校應及時上報區教育局,由教育局依《義務教育法》處理。
(二)政策性照顧對象的適齡兒童入學。
(1)港、澳、台、外籍生、華僑子女;
(2)符合條件的市區重點引進人才、歸國創業留學人員及專家的子女;
(3)境外捐資助學人士直系親屬子女;
(4)廈門市和集美區表彰的 「十佳外來員工」的子女;
(5)本區戶籍的烈士子女、因公犧牲的軍人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我區地域內的駐廈部隊(含武警)現役營級以上軍官子女(含落戶本區的駐集部隊隨軍子女)(集府辦〔2009〕24號文);
(6) 上年度產值3億及以上的集美區重點企業高管子女。
政策性照顧對象須按規定時間進行網上預約登記,經學校審核後錄取(具體提交材料見附件4)。其中,第(5)項由區民政局和駐集部隊團以上單位政治部門於7月15日前將申請入學名單及其監護人軍官證復印件報送區教育局;第(6)項由符合條件的重點企業於7月15前將申請入學名單及其監護人的聘任書、勞動合同等復印件報送區教育局;區教育局根據空學位情況,以申請人實際居住地就近入學為原則,統籌安排入學。
(三)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入學
1.根據《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通知》(廈府〔2014〕65號)精神,為切實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權利,我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申請人)入讀公辦小學一年級統一實行積分入學、電腦派位辦法。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根據《2014年集美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辦法》( 集教〔2014〕48號)申請積分派位入學。
2.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基本條件
(1) 申請人父(母)近一年(含1年,截止2014年8月31日,中間間斷時間累計不超過3個月(含),下同)在廈門市務工,且目前仍在廈門市務工;
(2)申請人父(母)近一年在廈門市連續暫住,且目前在集美區暫住;
(3)申請人父(母)近一個年度在廈門市連續繳交社會保險。
(4)申請人屬於政策內生育子女,或政策外生育但已接受處罰完畢的。
3.隨遷子女入學程序
(1)預約登記。申請人可選擇網上預約登記或現場預約登記。
①網上預約登記。申請人可於5月6日至16日期間登陸集美區教育局網站(http://www.xmjme.com:8085/jmpwbm),「積分派位報名」平台進行預約登記。
②現場預約登記。申請人可按暫住地於5月10、11日選擇一所學校進行現場預約登記。
③因學位緊張,集美小學、集美二小、實小分校、曾營小學、康城小學等五所學校不接受截止申請時仍未在學校招生片區內購置商品房的申請人入學申請。五所學校片區內的非購房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應就近選擇其他學校預約登記。
(2)現場確認。7月5日至7日,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家長到預約登記學校繳交材料,進行現場確認。提供的材料包括《集美區2014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申請表》(見附件5)及積分入學證明材料(見附件6)。
(3)審核材料。7月8日至7月27日,各校組織審核隨遷子女家長提交的材料,並核算積分。
(4)公示積分。7月28日,區教育局公示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入學積分。
(5)公布空學位數。8月7日,在區教育局網站公布本區招收符合條件隨遷子女的小學名單、招生名額、志願填報地點和經審核符合積分入學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入學積分全區排名位次。
(6)填報志願。8月7日至8日,經審核確認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可登陸集美區教育局網站或到預約登記學校填報派位志願。具體填報方式將在規定時間前一周在區教育局網站公布,請及時關注集美區教育局網站的通知。
全區劃分五個小片區,第一片區為集美街、僑英街道轄區內公民辦小學(集美小學、集美二小除外);第二片區為後溪鎮轄區內公民小學;第三片區為杏林街道轄區內公民小學(曾營小學除外);第四片區為杏濱街道轄區內公民小學(康城小學除外);第五片區為灌口鎮轄區內公民小學(實小分校除外)。各小片區學校見附件1。
志願的填報分為公辦校志願和民辦校志願。其中,公辦校志願分兩個批次,第一批次為小片區內志願,填報2個;第二批次為片區外接受調劑公辦校志願,填報2個。民辦校志願2個,第一志願為小片區內民辦校志願,第二志願為片區外接受調劑民辦校志願。若公民辦所有志願均未被錄取,可自願選擇在仍有空學位的學校間隨機調劑。家長應根據積分、暫住地及家庭實際情況填報志願。
(7)派位入學。8月12日,按照「積分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錄取,積分相同的隨機錄取,錄滿為止。派位結束後,在集美區教育網站各校對外公開欄公布派位錄取情況。
(8)辦理入學手續。8月15日。經電腦派位錄取的學生應持佐證材料原件,在指定時間內到錄取學校辦理入學手續,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學位,區教育局不再為其保留或再安排學位。
(9)民辦學校空餘學位報名時間。8月13日至17日,民辦學校在完成區教育局統籌招收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招生計劃後,如有空餘學位,可接收其他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名,具體收費標准按分級補助標准執行。
因學額已滿,無法進入我區公、民辦學校就讀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應及時回原籍就讀。積分入學公告、公示、電腦派位的結果由集美區教育局通過區教育局網站向社會公示,家長可到各報名學校查詢,也可登陸集美區教育局網站(http://jmq.xme.gov.cn/)查詢。
五、招生劃片
嚴禁各直屬小學、中心小學(含完小)跨片招收學生,未經教育局批准,任何小學均不得提前報名和招生。具體招生劃片見附件1。(其中集美小學、曾營小學、集美二小、實小分校、康城小學無法接收進城務工隨遷子女。)
六、報名時家長應提供的材料
1.本區戶籍的學齡兒童
①《學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
②戶籍證明:適齡兒童與父(母)同一戶籍的本市居民戶口簿(戶口本首頁、戶主及學生本頁);
③住房及居住情況證明;
④兒童預防接種證;
⑤其他證明材料。
2. 政策性照顧對象的適齡兒童
(1)戶籍證明,適齡兒童與父(母)親同一戶籍的戶口簿(不在一個戶口本或戶口本體現不出父母與子女關系的,還需出具出生證或其它有效證明材料);
(2)住房及居住情況證明;
(3)兒童預防接種證;
(4)符合政策性照顧條件的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證明材料(原件)。
3.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1)原籍戶口簿、適齡兒童與父(母)親同一戶籍的戶口簿(不在一個戶口本或戶口本體現不出父母與子女關系的,還需出具出生證或其它有效證明材料);
(2)適齡兒童本人及父(母)親的《在廈暫住人口信息查詢表》及暫住證。其中,《在廈暫住人口信息查詢表》應表明家長已實際在廈門居住滿一年以上,且目前在集美區暫住,暫住證應有申請人的相關信息。
(3)適齡兒童父(母)親在廈門的從業證明(需提供能證明其父(母)在廈門務工滿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者合法有效的個體工商營業執照,且目前仍在廈門務工);
(4)適齡兒童父(母)親按照規定參加我市社會保險的證明(須提供地稅部門出具的其父(母)近一個年度連續逐月按時(若有補繳的則補繳期限不超過3個月)繳交的《廈門市地方稅務局社會保險繳費證明》;
(5)適齡兒童父(母)親暫住地的鎮(街)人口計生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狀況證明等材料;
(6)適齡兒童未在其他地區取得小學學籍的保證書;
(7)兒童預防接種證。
(8)集美區2014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申請表
上述暫住信息查詢表與勞動合同(或營業執照)及社保繳費證明應為適齡兒童的父(母)同一人的。
在集美區購置商品房(房屋用途應為「住宅」),且其父(母)所佔房屋產權比例合計超過50%(不含50%),暫住地和購房所在地均在集美區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須再提交下列材料:
(1)購房發票、產權證、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核查後退還)、房屋產權查詢證明原件,所有人應為適齡兒童的父(母)親;(2)原籍身份證明(戶口本首頁、戶主及學生本頁),適齡兒童的父(母)與產權人同一戶口簿;
(3)本市戶籍購置商品房入住的可提供居委會實際居住證明。
適齡兒童報名時提供的材料應真實可靠。若材料不實,一經查實,作如下處理:本市戶籍的學齡兒童一律視為非片區內招生對象,由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統籌安排入學,有關學校和學生應服從安排和調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一律取消統籌進入公辦學校和免除學雜費、課本費、簿籍費的資格。
七、工作要求
(一)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各小學要堅持「劃片招生,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不得提前招生、不得舉行任何形式的摸底考試、面試。在確保戶籍關系在本區的適齡兒童按時就近入學的前提下,核清學校學位的余額,按照「四公開」的原則(即「學校招生計劃公開」、「招生辦法公開」、「報名時間公開」、「錄取結果公開」),制定科學合理的招生辦法,並提前向社會公布,保證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統積分入學的錄取工作公平、公開進行。
各校在招生前要組織認真核對文化戶口冊、與公安分局戶籍科、派出所密切聯系,及時了解戶口變動情況,廣泛開展調查摸底工作,及時組織報名,確保所有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都能入學。各公、民辦小學招收的新生,須報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取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編發的學號後方可錄取。各校應於8月31日前將今年招生報名的情況填表如實上報。要扎實做好學籍管理工作,及時規范地建立學生檔案,報區教育局審核確認後錄入全國電子學籍系統。
(二)加強招生宣傳工作、增強服務意識,維護正常的招生秩序。各校應加強招生政策宣傳工作,保護片區適齡兒童入學的合法權利。對為擇校而造成「寄戶」、「掛戶」等人戶分離情況的適齡兒童,各校應耐心疏導,動員家長將戶口遷回原戶籍所在地入學。有關學校和學生應服從安排和調整。
要增強政策意識,從大局出發,增強服務意識,於5月6日前向社會公布招生咨詢電話,專人負責、認真做好群眾的來信來訪來電解答,熱情、耐心、細致做好家長的工作,凡符合入學條件的要及時給予辦理入學手續,不符合條件的要給予明確的答復。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問題要依據法律法規及招生政策及時化解。區內小學間的問題在相互協調後仍有爭議的情況下由區教育局最後裁決。嚴禁推諉和上交矛盾的現象,維護招生秩序,保證社會的穩定,嚴禁亂收費,確保今秋小學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公辦小學應嚴格控制招收片外生,不得以特長名義招收學生,嚴禁各種學科競賽、特長評級與招生錄取掛鉤。嚴審「人戶分離跨片就讀」申請。原則上學校接收跨片就讀學生數不得超過當年招生計劃數的5%。集美小學、曾營小學等學位緊張的學校原則上不接受人戶分離申請。對個別適齡兒童因客觀原因或學生家長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特殊困難,要求跨片區報名的,須由家長填寫申請表,並提供住所居委會關於生活基礎三年以上證明、相應的生活基礎佐證材料(房管局租賃科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工作單位證明或工商營業執照等復印件,原件核查),於7月7日前遞交申請就讀學校,進行現場信息確認。在保證接收片區學生入學的前提下,接收學校和原戶籍所在地學校入戶調查核實、集體研究審核後於7月28日前上報區教育局核准後方可錄取。除上述情況外,學校原則上不再接收片外生。因不符合政策規定,不準予跨片就讀的學生應及時回戶籍所在地片區學校就讀。
(四) 實行民辦校分級管理。民辦小學不得進行不實宣傳,要嚴格執行區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計劃,接收轉學插班生應控制在區教育局核定的招生指標內。要積極接收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安排的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且按規定免除學生的學雜費、課本費、簿籍費等費用。對未經批准擅自招生、擅自擴大招生規模,以及預收費、亂收費的,予以通報,責令立即整改,並按有關規定予以降級處理。
(五)各小學要認真貫徹《殘疾人教育條例》,除特教學校(班)招收殘疾學生入學外,普通小學都應依法接受服務區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入學,特別要做好輕度智力殘疾兒童的隨班就讀工作,不得歧視或拒收,杜絕殘疾兒童輟學,確保三類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六)認真貫徹執行市委、市政府有關政策,做好政策性照顧入學工作。符合條件的政策性照顧入學的適齡兒童由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指導安排。若選擇的學校過於集中,超出學校預留的學位或已滿額,由教育行政部門指導到其它學校就學。有關學校和學生應服從安排和調整。
(七)各小學在認真完成招生計劃的同時,要嚴格控制班生額,原則上教室面積62平方米及以上的每班50人,教室面積小於62平方米的每班45人。
(八)加強招生工作監督檢查,維護教育公平。
各校要嚴格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組織招生工作。應強化招生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重點時段的監督。認真學習、准確把握招生政策,嚴格招生紀律。違反招生工作要求,有下列情形的學校,一經發現,素質教育督導評估不得為優秀,並嚴肅查處。
1.不認真執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未經批准擅自擴大或減少招生規模,擅自接收片外生、招收不足入學年齡的兒童;拒絕接收服務區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提前招生、舉行摸底考試、面試。
2.擅自將小學招生與各種經濟因素掛鉤、亂收費;以開展提供入學名額為條件的校企共建的,以特長評級與招生錄取掛鉤,擅自舉辦各類特色班。
3.招生過程未做到「四公開」的,不認真審核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申請材料,隱報、瞞報的。
4.未維護招生秩序,不做好群眾的來信來訪來電解答,推諉和上交矛盾。

附件:1.集美區2014年公民辦小學招生劃片一覽表
2.集美區2014年小學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3.集美區2014年小學招生工作咨詢電話
4. 集美區2014年小學招生政策性照顧對象相關證明
材料一覽表
5. 集美區2014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
申請表
6. 2014年集美區進城務工人員適齡隨遷子女積分入
學證明材料一覽表
7.集美區2014年小學教育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8.集美區2014年小學招生相關申請表
(1)集美區2014小學一年級人戶分離學生就學申
請表
(2)廈門市小學轉學(跨片)申請表
(3)集美區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免學緩學申請表
(4)集美區2014年小學一年級招生報名情況匯總

Ⅳ 是不是只有廈門戶口才可以讀公辦小學

每年的條件都不太一樣,最近一年的條件是要在廈門連續居住一年以上,並且有繳交社保三金才可以申請,申請有中簽了才有。現在外來人口在廈門越來越多,小學逐年不足,你先 看看吧!

集美區2014年秋季小學招生工作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保障適齡兒童受義務教育權益,維護教育公平,進一步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規范學校招生行為,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重點大城市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廳〔2014〕1號)和《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通知》(廈府〔2014〕65號)、《廈門市教育局關於印發廈門市2014年秋季小學招生工作意見》(廈教綜〔2014〕5號)、集委專〔2011〕11號專題會議紀要、集府專〔2008〕66號等文件精神,現就做好2014年我區小學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意見。
一、 招生原則
堅持「劃片招生,就近入學」原則,組織服務區內的適齡兒童按時就近免試入學。
二、 招生對象
本區戶籍或暫住在本區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滿6周歲(即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
三、 招生時間
1.本區戶籍以及符合招生政策照顧對象等適齡兒童。
(1)預約登記:2014年5月19日—22日。
(2)現場報名確認:2014年8月3日—4日,家長須攜帶相關證件到預約登記學校現場確認。
2.符合報名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子女。
(1)預約登記: 2014年5月6日—16日。
①網上預約登記。申5月6日至16日。
②現場預約登記。5月10、11日。
(2)現場確認:2014年7月5日至7日,家長須攜帶相關證件到預約登記學校現場確認。
(3)填報志願。8月7日至8日。
(4)派位入學。8月12日。
(5)辦理入學手續。8月15日。
預約登記網址為http://www.xmjme.com:8085/jmpwbm。逾期未登記報名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申請資格。未經區教育局批准,任何小學均不得提前報名和招生。
四、招生辦法
(一)本區戶籍適齡兒童的入學
1.公辦小學實行劃片招生,優先招收片區內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小學招生片區由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劃定並提前向社會公布。各小學應於報名前1周在劃定的片區張貼招生通告。
2.片區招生對象的界定
(1)片區招生對象必須符合「兩一致」,即適齡兒童與父(母)戶口一致,實際居住地與戶口所在地一致(指適齡兒童及其家長在其戶口所在地招生片區內的住房是實際住所)。「寄戶」、「掛戶」等適齡兒童,應將戶口遷回原戶籍所在地入學。集體戶口人員子女入學,由區教育局根據其實際居住地,按照相對就近原則指定施教區安排入學(集美小學、曾營小學、實小分校不安排集體戶學生)。如集體戶口人員已購商品房或有明確產權房、使用權房的,也可按房產地施教區入學。如戶口和住所分離是因政府拆遷建設造成的,應選擇其安置房所屬片區的學校就讀。拆遷安置對象申請入學的由戶口所在地鎮(街)於7月15日前提交名單至區教育局,並附上相關拆遷證明,經原招生片區學校、村(居)委會同意,接受申請的就讀學校組織入戶調查,若情況屬實且學校空學位能夠接納該部分學生的,區教育局批准後方可錄取。
(2)片區招生對象所落戶口的截止日期為2014年8月4日。超過截止日期才取得戶口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3)原省級示範小學(集美小學)的招生對象除滿足「兩一致」外還應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①適齡兒童的父(母)持有片區房屋產權的,適齡兒童及其父(母)還應在片區實際居住一年以上(2013年8月31日前入住),新入住的一手房除外。
②適齡兒童的父(母)確無房產,租住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應為家庭唯一居住地,適齡兒童及其父(母)還應在片區實際居住一年以上,並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賃手續。
③適齡兒童的父(母)擁有的片區房產(持有有效的購房合同和購房票據)由於歷史原因無法辦理產權的,且在片區外沒有其他產權房,該住處為其唯一實際居住地,實際擁有並與其適齡兒童在片區房屋居住一年以上。
④適齡兒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實際居住並擁有片區房產的產權達六年以上(含六年),適齡兒童及父(母)的戶口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冊,並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實際居住1年以上的適齡兒童可視為片區招生對象。
上述前三種情況還要同時滿足同一套房產只能有1位適齡兒童在片區的小學一至六年級就學,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子女多於一個的家庭除外。
福建省素質教育先進校曾營小學、實驗小學集美分校原則上參照上述辦法。
3.小學所在地的區政府或區政府授權的單位於報名前1周向轄區內本區戶籍的適齡兒童發出《學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屆時由家長或監護人攜帶孩子,於規定的報名時間,到片區內的學校報名登記,經學校審核確認後,給予辦理報名手續。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報名者,應在接到報名通知書後3日內向片區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同意,可適當推遲報名時間。未經申請而逾期要求報名者,應書面向學校或區教育局說明原因,經批准後予以補報,若片區學校學額已滿,由區教育局審核後統籌安排。未經同意不報名或超過申請期限未報名者,學校應及時上報區教育局,由教育局依《義務教育法》處理。
(二)政策性照顧對象的適齡兒童入學。
(1)港、澳、台、外籍生、華僑子女;
(2)符合條件的市區重點引進人才、歸國創業留學人員及專家的子女;
(3)境外捐資助學人士直系親屬子女;
(4)廈門市和集美區表彰的 「十佳外來員工」的子女;
(5)本區戶籍的烈士子女、因公犧牲的軍人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我區地域內的駐廈部隊(含武警)現役營級以上軍官子女(含落戶本區的駐集部隊隨軍子女)(集府辦〔2009〕24號文);
(6) 上年度產值3億及以上的集美區重點企業高管子女。
政策性照顧對象須按規定時間進行網上預約登記,經學校審核後錄取(具體提交材料見附件4)。其中,第(5)項由區民政局和駐集部隊團以上單位政治部門於7月15日前將申請入學名單及其監護人軍官證復印件報送區教育局;第(6)項由符合條件的重點企業於7月15前將申請入學名單及其監護人的聘任書、勞動合同等復印件報送區教育局;區教育局根據空學位情況,以申請人實際居住地就近入學為原則,統籌安排入學。
(三)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入學
1.根據《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通知》(廈府〔2014〕65號)精神,為切實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權利,我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申請人)入讀公辦小學一年級統一實行積分入學、電腦派位辦法。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根據《2014年集美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辦法》( 集教〔2014〕48號)申請積分派位入學。
2.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基本條件
(1) 申請人父(母)近一年(含1年,截止2014年8月31日,中間間斷時間累計不超過3個月(含),下同)在廈門市務工,且目前仍在廈門市務工;
(2)申請人父(母)近一年在廈門市連續暫住,且目前在集美區暫住;
(3)申請人父(母)近一個年度在廈門市連續繳交社會保險。
(4)申請人屬於政策內生育子女,或政策外生育但已接受處罰完畢的。
3.隨遷子女入學程序
(1)預約登記。申請人可選擇網上預約登記或現場預約登記。
①網上預約登記。申請人可於5月6日至16日期間登陸集美區教育局網站(http://www.xmjme.com:8085/jmpwbm),「積分派位報名」平台進行預約登記。
②現場預約登記。申請人可按暫住地於5月10、11日選擇一所學校進行現場預約登記。
③因學位緊張,集美小學、集美二小、實小分校、曾營小學、康城小學等五所學校不接受截止申請時仍未在學校招生片區內購置商品房的申請人入學申請。五所學校片區內的非購房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應就近選擇其他學校預約登記。
(2)現場確認。7月5日至7日,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家長到預約登記學校繳交材料,進行現場確認。提供的材料包括《集美區2014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申請表》(見附件5)及積分入學證明材料(見附件6)。
(3)審核材料。7月8日至7月27日,各校組織審核隨遷子女家長提交的材料,並核算積分。
(4)公示積分。7月28日,區教育局公示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入學積分。
(5)公布空學位數。8月7日,在區教育局網站公布本區招收符合條件隨遷子女的小學名單、招生名額、志願填報地點和經審核符合積分入學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入學積分全區排名位次。
(6)填報志願。8月7日至8日,經審核確認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可登陸集美區教育局網站或到預約登記學校填報派位志願。具體填報方式將在規定時間前一周在區教育局網站公布,請及時關注集美區教育局網站的通知。
全區劃分五個小片區,第一片區為集美街、僑英街道轄區內公民辦小學(集美小學、集美二小除外);第二片區為後溪鎮轄區內公民小學;第三片區為杏林街道轄區內公民小學(曾營小學除外);第四片區為杏濱街道轄區內公民小學(康城小學除外);第五片區為灌口鎮轄區內公民小學(實小分校除外)。各小片區學校見附件1。
志願的填報分為公辦校志願和民辦校志願。其中,公辦校志願分兩個批次,第一批次為小片區內志願,填報2個;第二批次為片區外接受調劑公辦校志願,填報2個。民辦校志願2個,第一志願為小片區內民辦校志願,第二志願為片區外接受調劑民辦校志願。若公民辦所有志願均未被錄取,可自願選擇在仍有空學位的學校間隨機調劑。家長應根據積分、暫住地及家庭實際情況填報志願。
(7)派位入學。8月12日,按照「積分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錄取,積分相同的隨機錄取,錄滿為止。派位結束後,在集美區教育網站各校對外公開欄公布派位錄取情況。
(8)辦理入學手續。8月15日。經電腦派位錄取的學生應持佐證材料原件,在指定時間內到錄取學校辦理入學手續,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學位,區教育局不再為其保留或再安排學位。
(9)民辦學校空餘學位報名時間。8月13日至17日,民辦學校在完成區教育局統籌招收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招生計劃後,如有空餘學位,可接收其他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名,具體收費標准按分級補助標准執行。
因學額已滿,無法進入我區公、民辦學校就讀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應及時回原籍就讀。積分入學公告、公示、電腦派位的結果由集美區教育局通過區教育局網站向社會公示,家長可到各報名學校查詢,也可登陸集美區教育局網站(http://jmq.xme.gov.cn/)查詢。
五、招生劃片
嚴禁各直屬小學、中心小學(含完小)跨片招收學生,未經教育局批准,任何小學均不得提前報名和招生。具體招生劃片見附件1。(其中集美小學、曾營小學、集美二小、實小分校、康城小學無法接收進城務工隨遷子女。)
六、報名時家長應提供的材料
1.本區戶籍的學齡兒童
①《學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
②戶籍證明:適齡兒童與父(母)同一戶籍的本市居民戶口簿(戶口本首頁、戶主及學生本頁);
③住房及居住情況證明;
④兒童預防接種證;
⑤其他證明材料。
2. 政策性照顧對象的適齡兒童
(1)戶籍證明,適齡兒童與父(母)親同一戶籍的戶口簿(不在一個戶口本或戶口本體現不出父母與子女關系的,還需出具出生證或其它有效證明材料);
(2)住房及居住情況證明;
(3)兒童預防接種證;
(4)符合政策性照顧條件的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證明材料(原件)。
3.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1)原籍戶口簿、適齡兒童與父(母)親同一戶籍的戶口簿(不在一個戶口本或戶口本體現不出父母與子女關系的,還需出具出生證或其它有效證明材料);
(2)適齡兒童本人及父(母)親的《在廈暫住人口信息查詢表》及暫住證。其中,《在廈暫住人口信息查詢表》應表明家長已實際在廈門居住滿一年以上,且目前在集美區暫住,暫住證應有申請人的相關信息。
(3)適齡兒童父(母)親在廈門的從業證明(需提供能證明其父(母)在廈門務工滿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者合法有效的個體工商營業執照,且目前仍在廈門務工);
(4)適齡兒童父(母)親按照規定參加我市社會保險的證明(須提供地稅部門出具的其父(母)近一個年度連續逐月按時(若有補繳的則補繳期限不超過3個月)繳交的《廈門市地方稅務局社會保險繳費證明》;
(5)適齡兒童父(母)親暫住地的鎮(街)人口計生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狀況證明等材料;
(6)適齡兒童未在其他地區取得小學學籍的保證書;
(7)兒童預防接種證。
(8)集美區2014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申請表
上述暫住信息查詢表與勞動合同(或營業執照)及社保繳費證明應為適齡兒童的父(母)同一人的。
在集美區購置商品房(房屋用途應為「住宅」),且其父(母)所佔房屋產權比例合計超過50%(不含50%),暫住地和購房所在地均在集美區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須再提交下列材料:
(1)購房發票、產權證、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核查後退還)、房屋產權查詢證明原件,所有人應為適齡兒童的父(母)親;(2)原籍身份證明(戶口本首頁、戶主及學生本頁),適齡兒童的父(母)與產權人同一戶口簿;
(3)本市戶籍購置商品房入住的可提供居委會實際居住證明。
適齡兒童報名時提供的材料應真實可靠。若材料不實,一經查實,作如下處理:本市戶籍的學齡兒童一律視為非片區內招生對象,由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統籌安排入學,有關學校和學生應服從安排和調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一律取消統籌進入公辦學校和免除學雜費、課本費、簿籍費的資格。
七、工作要求
(一)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各小學要堅持「劃片招生,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不得提前招生、不得舉行任何形式的摸底考試、面試。在確保戶籍關系在本區的適齡兒童按時就近入學的前提下,核清學校學位的余額,按照「四公開」的原則(即「學校招生計劃公開」、「招生辦法公開」、「報名時間公開」、「錄取結果公開」),制定科學合理的招生辦法,並提前向社會公布,保證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統積分入學的錄取工作公平、公開進行。
各校在招生前要組織認真核對文化戶口冊、與公安分局戶籍科、派出所密切聯系,及時了解戶口變動情況,廣泛開展調查摸底工作,及時組織報名,確保所有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都能入學。各公、民辦小學招收的新生,須報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取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編發的學號後方可錄取。各校應於8月31日前將今年招生報名的情況填表如實上報。要扎實做好學籍管理工作,及時規范地建立學生檔案,報區教育局審核確認後錄入全國電子學籍系統。
(二)加強招生宣傳工作、增強服務意識,維護正常的招生秩序。各校應加強招生政策宣傳工作,保護片區適齡兒童入學的合法權利。對為擇校而造成「寄戶」、「掛戶」等人戶分離情況的適齡兒童,各校應耐心疏導,動員家長將戶口遷回原戶籍所在地入學。有關學校和學生應服從安排和調整。
要增強政策意識,從大局出發,增強服務意識,於5月6日前向社會公布招生咨詢電話,專人負責、認真做好群眾的來信來訪來電解答,熱情、耐心、細致做好家長的工作,凡符合入學條件的要及時給予辦理入學手續,不符合條件的要給予明確的答復。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問題要依據法律法規及招生政策及時化解。區內小學間的問題在相互協調後仍有爭議的情況下由區教育局最後裁決。嚴禁推諉和上交矛盾的現象,維護招生秩序,保證社會的穩定,嚴禁亂收費,確保今秋小學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公辦小學應嚴格控制招收片外生,不得以特長名義招收學生,嚴禁各種學科競賽、特長評級與招生錄取掛鉤。嚴審「人戶分離跨片就讀」申請。原則上學校接收跨片就讀學生數不得超過當年招生計劃數的5%。集美小學、曾營小學等學位緊張的學校原則上不接受人戶分離申請。對個別適齡兒童因客觀原因或學生家長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特殊困難,要求跨片區報名的,須由家長填寫申請表,並提供住所居委會關於生活基礎三年以上證明、相應的生活基礎佐證材料(房管局租賃科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工作單位證明或工商營業執照等復印件,原件核查),於7月7日前遞交申請就讀學校,進行現場信息確認。在保證接收片區學生入學的前提下,接收學校和原戶籍所在地學校入戶調查核實、集體研究審核後於7月28日前上報區教育局核准後方可錄取。除上述情況外,學校原則上不再接收片外生。因不符合政策規定,不準予跨片就讀的學生應及時回戶籍所在地片區學校就讀。
(四) 實行民辦校分級管理。民辦小學不得進行不實宣傳,要嚴格執行區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計劃,接收轉學插班生應控制在區教育局核定的招生指標內。要積極接收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安排的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且按規定免除學生的學雜費、課本費、簿籍費等費用。對未經批准擅自招生、擅自擴大招生規模,以及預收費、亂收費的,予以通報,責令立即整改,並按有關規定予以降級處理。
(五)各小學要認真貫徹《殘疾人教育條例》,除特教學校(班)招收殘疾學生入學外,普通小學都應依法接受服務區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入學,特別要做好輕度智力殘疾兒童的隨班就讀工作,不得歧視或拒收,杜絕殘疾兒童輟學,確保三類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六)認真貫徹執行市委、市政府有關政策,做好政策性照顧入學工作。符合條件的政策性照顧入學的適齡兒童由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指導安排。若選擇的學校過於集中,超出學校預留的學位或已滿額,由教育行政部門指導到其它學校就學。有關學校和學生應服從安排和調整。
(七)各小學在認真完成招生計劃的同時,要嚴格控制班生額,原則上教室面積62平方米及以上的每班50人,教室面積小於62平方米的每班45人。
(八)加強招生工作監督檢查,維護教育公平。
各校要嚴格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組織招生工作。應強化招生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重點時段的監督。認真學習、准確把握招生政策,嚴格招生紀律。違反招生工作要求,有下列情形的學校,一經發現,素質教育督導評估不得為優秀,並嚴肅查處。
1.不認真執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未經批准擅自擴大或減少招生規模,擅自接收片外生、招收不足入學年齡的兒童;拒絕接收服務區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提前招生、舉行摸底考試、面試。
2.擅自將小學招生與各種經濟因素掛鉤、亂收費;以開展提供入學名額為條件的校企共建的,以特長評級與招生錄取掛鉤,擅自舉辦各類特色班。
3.招生過程未做到「四公開」的,不認真審核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申請材料,隱報、瞞報的。
4.未維護招生秩序,不做好群眾的來信來訪來電解答,推諉和上交矛盾。

附件:1.集美區2014年公民辦小學招生劃片一覽表
2.集美區2014年小學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3.集美區2014年小學招生工作咨詢電話
4. 集美區2014年小學招生政策性照顧對象相關證明
材料一覽表
5. 集美區2014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
申請表
6. 2014年集美區進城務工人員適齡隨遷子女積分入
學證明材料一覽表
7.集美區2014年小學教育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8.集美區2014年小學招生相關申請表
(1)集美區2014小學一年級人戶分離學生就學申
請表
(2)廈門市小學轉學(跨片)申請表
(3)集美區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免學緩學申請表
(4)集美區2014年小學一年級招生報名情況匯總

Ⅳ 沒有社保可以在廈門上小學一年級嗎

廈門積分入學條件:

(一)隨遷子女應年滿六周歲;

(二)隨遷子女父(母)持有在有效期內且居住地住址為廈門某區的福建省居住證;

(三)隨遷子女父(母)報名前在擬報名區域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

廈門戶籍入學條件:

本市戶籍或居住在本市符合政策條件的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

並沒有要求社保

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入學辦法

(一)公辦小學實行劃片招生,優先招收片區內符合條件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小學招生片區由學校所在地的區教育局劃定(市屬小學報市教育局核准),並由區教育局提前向社會公布。各小學應於報名前1周在劃定的片區張貼招生通告。

(二)片區招生對象的界定

1.片區招生對象必須符合「兩一致」,即適齡兒童與父親(母親)戶口一致,實際居住地與戶口所在地一致(指適齡兒童及其家長在其戶口所在地招生片區內的住房是實際住所)。

2.片區招生對象落戶的截止日期為當年7月8日。超過截止日期才取得戶口的適齡兒童由所在地的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3.原省級示範小學招生對象除應符合「兩一致」外,還應滿足以下條件之一:①適齡兒童的父親(母親)持有片區房屋產權(父親或母親所佔房屋產權比例應超過50%,下同)的,適齡兒童及其父親(母親)還應在片區實際居住一年以上(當年8月31日前入住),新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除外。

②適齡兒童的父親和母親確無房產,父親(母親)租住片區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應為家庭唯一居住地,適齡兒童及其父親(母親)還應在片區實際居住一年以上,並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賃手續。

③適齡兒童的父親(母親)購買的片區房產(持有效的購房合同和購房票據)由於歷史原因無法辦理產權的,且在片區外沒有其他產權房,該住處為其唯一居住地,實際擁有並與其適齡兒童在片區房產居住一年以上。

④適齡兒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實際居住並擁有片區房產的產權達六年以上(含六年),適齡兒童及其父親(母親)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戶口同冊,並實際居住1年以上的,可視為片區招生對象。

上述前三種情況還要同時滿足同一套房產只能有1位適齡兒童在片區的小學一至六年級就學,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子女多於一個的家庭除外。

(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根據《學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在家長或監護人的帶領下,於規定的報名時間,到片區內的學校報名登記,經學校審核確認後,給予辦理報名手續。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報名者,應在接到報名通知書後3日內向片區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同意,可適當推遲報名時間。未經申請而逾期要求報名者,應書面向學校或所在地的區教育局說明原因,經批准後予以補報,若片區學校學額已滿,由上一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後統籌安排。未經同意不報名或超過申請期限未報名者,學校應及時上報所屬教育主管部門,由教育主管部門依《義務教育法》處理。

(四)片區招生對象報名時應提供的材料:

1.學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

2.戶籍證明,指適齡兒童與父親(母親)同一戶籍的本市居民戶口簿;

3.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

適齡兒童報名時提供的材料應真實有效,一經查實有弄虛作假的行為,一律視為非片區招生對象,由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安排入學。

(五)因政府拆遷建設造成的戶口與住所分離的招生對象,經確認後由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安排入學,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在片區學校就學。

(六)鼓勵各區教育局、各直屬學校實行網路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