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廈門如何辦理准生證
申請生育第一胎子女指標的辦理手續 申請生育第一胎子女指標的辦理手續: (1)夫妻雙方均為初婚;夫妻雙方或一方為再婚,但再婚前未生育子女的。 (2)男方單位出具初婚證明或從未生育過子女證明,報女方單位計劃生育部門審核。 (3)女方計劃生育部門對女方本人和男方婚姻、生育狀況審核後,出具第一胎生育指標(三聯單),送男方單位蓋章。 (4)男方單位蓋章後,再次交女方單位蓋章。 (5)女方持男、女雙方單位婚姻、生育狀況證明、戶口簿和第一胎生育指標,到女方戶口所有地的居委會、村委會審核,落實第一胎生育指標。 (6)女方戶口所在地居委會、村委會經審核保存男、女雙方單位證明、加蓋居委會、村委會計劃生育公章,出具第一胎生育指標回執,填寫回執日期,由女方在限期內,上交女方單位主管計劃生育部門。 (7)女方單位收到第一胎生育指標回執後,此第一胎生育指標方能生效。 (8)女方得到本單位批准,落實第一胎生育指標後,方能懷孕。 (9)無業人員和農村戶口人員和住農村散居居民,第一胎生育指標由戶口所在地居委會、村委會,出具初婚或未生育過子女證明,報女方戶口所在居委會、村委會審核,從女方戶口所在居委會、村委會、出據第一胎生育指標,辦理手續同上.
2. 廈門雙方集體戶口如何辦理准生證
根據福建省人口計生委文件閩人口發[2009]103號規定:生育服務證由男方戶籍所在地負責發放,其女方戶籍所在地或原常住地必須提供有效證明。男方戶籍所在地與常住或臨時居住地不一致的需提供常住地或臨時居住地的街鎮以上計生部門婚育證明。 在廈門辦理《生育服務證》所需材料及流程:當事人持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戶口掛集體戶的應提供戶口簿主頁和本人戶口的單頁復印件需且加蓋集體戶單位公章)、結婚證、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新婚夫婦新婚教育聽課證,近期雙人免冠照片1張、雙方婚育證明(如雙方確實開不到證明,可以到發證的街鎮計生辦簽承諾書)到男方戶籍地社區提交材料,向街鎮計生辦登記、領取。在福建《生育服務證》是懷孕後3個月內領證。一孩《生育服務證》可以委託辦理,但需要本人委託書和相關原件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