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廈門海滄做傷殘鑒定在那裡要怎麼申請
工傷由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工傷,又稱為產業傷害、職業傷害、工業傷害、工作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
1、發生工傷後,用人單位可以在1個月內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如果公司不申請。那麼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可以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各省的賠償標準是不一樣的。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如果工傷職工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系後,再申請工傷認定。
5、相關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及工傷職工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
B. 廈門生育津貼網上申報流程
法律分析:1、進入廈門醫療保障局官方申領入口,
2、 填寫相關信息;(手術次月15日後才可申請),
3、 輸入社保卡交易密碼進行身份驗證,
4、確認基本信息,
5、填寫銀行卡信息,點擊提交申請,
6、提交成功後返回首頁申請列表,可以查看辦理狀態,點擊可查詢詳細辦理信息,
7、在申請須知底部,可以查看「歷史待遇發放查詢」和「生育保險繳費查詢」。
根據《福建省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 第十四條 女職工在法定產假期間,由所在地縣級以上生育保險經辦機構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按月發放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標准為上年度本企業職工月人均繳費工資,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女職工生育的產前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葯費,由生育保險經辦機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分娩的失業人員,失業前其所在單位已參加生育保險的,可以向所在地生育保險經辦機構領取相當於本人三個月失業保險金的生育補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C. 廈門工傷認定辦理咨詢電話是多少
員工在公司有了社會保險之後,出了傷情的可以先做工傷認定手續,在進行工傷認定之前,員工可以先做咨詢,那廈門工傷認定辦理咨詢電話是多少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我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一、廈門工傷認定辦理咨詢電話
0592-12333。
二、廈門工傷認定辦理依據
1.《社會保險法》(主席令第35號)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2.《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號)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3.《福建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閩政〔2011〕80號) 第十三條 設區的市社會保險部門可以委託縣(市、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承擔工傷認定的具體工作;
4.福建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於福建省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人員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閩人社文〔2015〕378號) 經省政府同意,決定將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人員納入工傷保險
5.《福建省人社廳關於進一步明確省本級工傷認定管轄權有關工作的通知》(閩人社文〔2017〕200號)
明確管轄對象:在國家有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參加工傷保險的辦法出台前,在省本級參保的國家機關和參公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人員的工傷認定事項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其他在省本級參加工傷保險的中央屬行業單位,全額撥款、差額撥款、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原事業改企業單位和其他性質單位工作人員的工傷認定事項,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三、廈門工傷認定辦理條件
1.用人單位應自職工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按照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市屬參保企業;部屬建築施工企業;省本級參保駐廈單位。
D. 廈門工傷鑒定部門地址
地址:廈門市湖裡區雲頂北路842號市行政服務中心二樓A廳25-26號窗口 聯系電話:7703361。
時間: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申辦材料
1、《廈門市職工因工負傷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表》(初次鑒定專用)原件一份;
2、 申請鑒定人的身份證(正反面)A4復印件1份;
3、《廈門市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認定書》A4復印件1份;
4、治療工傷的出院小結、各種檢查報告單A4復印件1份(需加蓋醫院的復印專用章);
5、傷殘部位存在疤痕、畸形;肢體存在缺損、缺失;工傷部位為燒傷者;須提供傷殘部位醫療終結後的正面四寸彩照一張(其中手指末節部分缺損的,應提交正反面四寸彩照各1張)。
申請工傷鑒定的受理單位為廈門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具體辦理部門為委員會辦公室,工傷職工向鑒定辦提交申辦材料後,對於材料不完整的鑒定辦告知職工予以補正,對於材料完整的受理後三十個工作日內做出鑒定結論。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