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廈門大學招聘教師條件及待遇
一、條件
博士或副高級及以上職稱(非高校教師系列須同時具備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
二、薪酬待遇
廈門大學實行全員聘任制(均無編制),人事關系和檔案掛靠廈門市,戶口如需遷移可在調動時遷入廈門大學集體戶,按廈門市的相關規定繳納公積金和社會保險。
符合廈門市新引進人才生活補貼政策的可享受一次性生活補貼(博士研究生5萬元,碩士研究生3萬元)。
博士研究生聘任為助理教授,轉正後年總支付(含公積金、社會保險,下同)不低於18.9萬,每月應付工資(未扣除個人承擔的公積金、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下同)不低於12000元;博士研究生聘為講師,轉正後年總支付不低於17.5萬,每月應付工資不低於11000元;碩士研究生轉正後年總支付不低於14.6萬,每月應付工資不低於9000元。
聘為中級及以上職務者(不含已退休人員)年總支付的參考數據如下:教授不低於21.5萬(平均值約26萬),副教授不低於18萬(平均值約22萬),講師不低於15.5萬(平均值約18萬);學歷為博士者,教授不低於22.5萬,副教授不低於20萬。
B. 廈門大學招聘教師條件及待遇
廈門大學採用全員聘任制度,不設編制。員工的人事關系和檔案掛靠在廈門市,符合條件的員工可以將戶口遷移至廈門大學集體戶口,同時按照廈門市的相關規定繳納公積金和社會保險。對於新引進的人才,廈門大學提供一次性生活補貼,具體數額為博士5萬元,碩士3萬元。
博士研究生在通過試用期後,年總收入(包括公積金和社保等)不低於18.9萬元,月收入(未扣除個人承擔的公積金、社保和個人所得稅)不低於12000元。若博士被聘為講師,轉正後的年總收入不低於17.5萬元,月收入不低於11000元。碩士研究生轉正後的年總收入不低於14.6萬元,月收入不低於9000元。
對於被聘為中級及以上職務的員工(不包括已退休人員),年總收入參考數據如下:教授年總收入不低於21.5萬元(平均約26萬元),副教授年總收入不低於18萬元(平均約22萬元),講師年總收入不低於15.5萬元(平均約18萬元)。對於博士學歷的教授,年總收入不低於22.5萬元,副教授不低於20萬元。
廈門大學注重人才引進,不僅提供優厚的薪酬待遇,還為員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和職業發展機會。學校鼓勵教師積極參與科研項目,為科研成果提供充足的資源支持。
廈門大學設有完善的福利制度,包括但不限於住房補貼、交通補貼、餐補、節假日福利等。學校還定期組織員工培訓,以提升教師的專業技能和教學水平。
此外,廈門大學還為教師提供了豐富的學術交流機會,包括國內外學術會議、研討會等,以促進學術交流和合作。
廈門大學鼓勵教師積極參與社會服務,支持教師參與社會服務項目,為社會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