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廈門勞動仲裁流程
一、申請勞動仲裁,可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二、仲裁受理:收到申請後,仲裁委員會會在五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受理的會在五日內將申請書和材料送達被申請人,不受理的會說明理由。
三、開庭審理:仲裁委員會會提前五日告知雙方開庭審理的地方和時間。
四、仲裁裁決:開庭前和結束後,仲裁委委員會都會組織雙方進行調解,達成一致的,會出具調解書。未達成調解的,會作出裁決書,並通知雙方當事人。
(1)廈門沒發工資如何勞動仲裁呢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規定: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第二十二條 發生勞動爭議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為勞動爭議仲裁案件的雙方當事人。
勞務派遣單位或者用工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的,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為共同當事人。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2. 廈門拖欠工資舉報電話
拖欠工資,不發工資、剋扣工資勞動者可以打12333電話投訴,該電話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電話。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由於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系,並要求經濟補償。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結論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3. 公司少發工資我該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申請勞動仲裁是流程:1、提出申請:爭議發生後,一年內申請勞動仲裁,遞交仲裁申請書。2、受理申請: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人之日起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3、案前調解。4、出庭通知。5、開庭。6、庭後調解、裁決。
法律分析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以下事項:1、申請人只要有證據證明的話你完全可以得到補齊的社保、未簽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加班費;2、申請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證明,特別是加班費你得舉證考勤記錄:(一)工資支付憑證(如果是通過銀行卡,可以作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四)考勤記錄;(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申請人只要舉出上述的第一項、第二項或是第五項其中一個,就可以作為證明勞動關系存在的初步證據,剩下的就需要根據上面的規定由用人單位舉證,如果單位舉證不能的話,就會支持勞動關系存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4. 廈門字強不息拖欠工資,怎麼樣可以討回
拖欠或扣發工資,職工可以和單位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職工可以向當地的區縣級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補發工資。
5. 廈門拖欠工資找哪個部門投訴電話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拖欠工資不給的,可以撥打12399,也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監察大隊進行投訴。如果投訴沒有效果,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對裁決不服,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申請支付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 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准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准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
(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三)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四)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6. 公司遲遲不發工資,能申請勞動仲裁嗎
如果是正規的用人單位的話,那麼再來到這家公司工作的時候,公司的老闆肯定是會給你簽訂合同的。一旦合同上面寫清楚了,發工資的日期,但是老闆並沒有按照規定的時間發放工資的話,那麼是可以向法院進行起訴,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本身簽訂了合同,那麼公司的老闆就應該按照合同上面的內容履行。
不簽訂勞動合同,這是非常不正確的一件事情,即使是自己被隨意的開除,也不能夠找勞動局來幫助自己解決這個問題。本身在公司上班,就是為了賺錢,如果說公司的老闆沒有正常的發放工資的話,那麼員工也是可以保留證據向法院起訴公司,要求公司按照合同上面的規定發工資。特別是像一些人是需要養家的,如果沒有正常的發放工資的話,那麼確實對一個家庭來說也是很嚴重的事情。
7. 廈門拖欠工資怎麼辦
非法使用童工,且拖欠工資,勞動者父母或其監護人可以去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由勞動保障部門依法處罰,如果個體戶無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的,處以雙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