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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幼升小積分如何計算

發布時間: 2022-04-22 10:39:24

1. 廈門湖裡區小學入學積分如何查詢入學積分是怎麼計算的

按去年一個同事說,報名當然可以,但是你不在湖裡區的社醫保就不加分了。這樣吃虧了。今天導報有報道了,可以仔細研究一下。

2. 幼升小積分怎麼查

中山市南區幼升小積分是多少分?

3. 積分是怎麼計算的

1、如您是聯通用戶,積分是聯通為答謝您長期以來的支持與厚愛而特別推出的服務。您在使用我司業務時可根據消費情況等因素按月計算積分,可通過積分兌換來兌換通信類、非通信類及豐富的聯盟禮品,獲得超值回報。
2、符合條件的聯通用戶無需開通即可參與積分獎勵計劃,聯通會按您使用聯通網內業務的消費情況等按月計算積分。每月計算一次,每1元費用積1分,不足1元部分不計積分。您可用積分兌換或消費中國聯通和指定合作夥伴提供的通信產品與服務、合作聯盟禮品與服務等。由於各地市政策不盡相同,具體建議您可咨詢當地人工客服了解您的號碼是否符合參與客戶積分計劃的條件以及當地積分的計算方式,以當地政策為准。

4. 積分是如何計算的

電信積分是根據實際消費計算的積分(即消費實繳費用),每消費一元積一分。再以消費積分為基數,乘以星級對應的積分倍數。不同星級回饋不同的積分倍數。1星是1倍,2星是1.5倍,3星是2倍,4星是2倍,5星是3倍,6星是4倍,7星是5倍。了解更多服務優惠點擊下方的「官方網址」客服218為你解答。

5. 廈門集體戶入學實行什麼政策

法律分析:廈門集體戶入學實施積分政策,同時,無積分可以入學私立學校。廈門積分入學是針對非廈門戶籍的學生幼升小,若不滿足廈門積分入學基本條件或分數較低,可以選擇非積分入學方式。廈門有部分私立學校無需積分也可入學。

法律依據:《廈門市教育局關於印發廈門市秋季小學招生工作意見的通知》 第七條 關於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辦法,繼續實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網路報名時應符合相關行政區積分入學條件。

6. 積分計算內容及規則是怎樣的

電信積分規則:

一、倍贈積分計算對象

1-7星級客戶:消費積分計算對象限定客戶群范圍為公眾客戶(即個人客戶和家庭客戶)、具有明顯公眾客戶特徵的普通政企客戶及政企客戶下戶名用戶且為個人付費的用戶,不包括高端政企客戶。不同星級客戶獲得不同的積分倍數,星級客戶將在次月由系統開始送分到其積分賬戶。

客戶星級與積分倍數對應表



二、消費積分計算內容

消費積分以實收的電信業務消費金額為基礎,不包括非記名電信卡收入、贈送業務、贈送通話時長或通話費、代收費以及工料費、違約金、調測費、UIM 卡費、手續費等一次性費用、終端補貼以及其他非電信業務費用。其中:

1.已享受終端補貼的客戶,在補貼協議期或承諾消費額度未消費完前,消費積分的計提基礎為:剔除終端補貼後的實收額度。

2.對於預繳費客戶,無論是否承諾消費期限,均按每月實際扣抵的費用計算積分。

3.積分計算以誰繳費積分歸誰的原則進行回饋。

三、積分變更

(一)客戶離網:客戶名下最後一個資產離網後,即刻凍結客戶積分賬戶,積分不可查、不可兌。如客戶重新入網,客戶積分賬戶即刻解凍。

(二)用戶離網:客戶名下某一業務終端設備離網,則停止計算該業務終端設備所關聯銷售品的積分,原有積分繼續有效。

(三)銷售品過戶:客戶申請銷售品過戶生效當月起,新產生積分不再計入原客戶積分帳戶,而計入被轉移到的客戶積分帳戶;客戶名下最後一個銷售品申請過戶後,即刻凍結客戶積分賬戶。

四、積分有效期

以自然年為計算單位,三年為一個有效期,實行滾動清零,每年12 月底執行。即客戶在第一年獲得的積分,只要在第三年年底之前使用都有效。

7. 積分的計算公式是什麼

積分運算公式: j0dx=C(2)=ln|x|+C。 積分是微分的逆運算,即知道了函數的導函數,反求原函數。在應用上,積分作用不僅如此,它被大量應用於求和,通俗的說是求曲邊三角形的面積,這巧妙的求解方法是積分特殊的性質決定的。

微分在數學中的定義:由函數B=(A), 得到A、B兩個數集,在A中當dx靠近自己時,函數在dx處的極限叫作函數在dx處的微分,微分的中心思想是無窮分割。微分是函數改變數的線性主要部分。微積分的基本概念之一。

基本定義:

積分其中∫叫做積分號(integral sign),f(x)叫做被積函數(integrand),x叫做積分變數,f(x)dx叫做被積式,C叫做積分常數,求已知函數的不定積分的過程叫做對這個函數進行積分。

由定義可知:

求函數f(x)的不定積分,就是要求出f(x)的所有的原函數,由原函數的性質可知,只要求出函數f(x)的一個原函數,再加上任意的常數C,就得到函數f(x)的不定積分。

也可以表述成,積分是微分的逆運算,即知道了導函數,求原函數。

8. 廈門醫社保卡積分怎麼算的啊,孩子讀書要多少

這個不叫「廈門醫社保卡積分」,應該叫「廈門積分入學政策」,各區的演算法可能不一樣,不是三兩句話就能回答清楚的,可以網上查詢。這是「廈門本地寶」公布的「2018廈門積分入學政策」:

2018廈門積分入學政策

發布時間:2018-02-07 17:30來源:廈門本地寶

  • 【導語】:2018廈門積分入戶政策出來了,還不速來看看。

  • 廈門市教育局關於印發廈門市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

    來源:廈門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 時間:2018-02-05

    各區教育局:

    為貫徹落實《福建省義務教育條例》《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福建省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的通知》(廈府辦〔2016〕194號),根據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精神,現將《廈門市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工作指導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並按要求制定本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實施細則,於3月中旬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審核和備案。

    廈門市教育局

    2018年2月5日

    廈門市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工作指導意見

    為貫徹落實《福建省義務教育條例》和《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福建省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的通知》(廈府辦〔2016〕194號)精神,完善積分入學政策,發揮良好導向作用,根據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基本原則

    (一)量力而行、盡力而為。以區為主,按照國家規定的班生額標准提供學位。

    (二)鼓勵長期務工。在積分體系中,鼓勵隨遷子女父(母)在廈門長期務工。

    (三)公開公平。積分入學信息及時公開,接受社會監督。根據學位情況,按照積分高低,遵循志願,實施電腦派位。

    二、明確申請條件

    父(母)符合以下條件的適齡隨遷子女可在實際居住區申請參加積分入學:

    (一)持有我市有效的居住證;

    (二)報名前在申請的區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

    三、優化積分體系

    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按務工社保積分、穩定居住積分、計劃生育積分三個項目計算積分,總分120分。

    (一)務工社保積分(58分)

    1.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在工作單位參加我市社會保險累計每滿一年積4分,本項滿分48分。

    2.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均在廈門居住、務工的,可以一方作為主申請方計算積分,另一方作為副申請方。副申請方在廈門參加社會保險的年限按累計每滿一年積2分計算積分,本項滿分10分。

    (二)穩定居住積分(57分)

    1.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在廈門居住累計每滿一年積2分,本項滿分24分。

    2.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在申請參加積分入學所在區購置符合成套居住條件的商品住房,並占該住房的房屋產權比例超過50%(不含50%)且實際入住的,積24分。

    3.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居住地與社會保險繳交地均在同一區,並在該區申請參加積分入學的,累計每滿一年積1分,本項滿分9分。

    (三)計劃生育積分(5分)

    隨遷子女出生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積5分(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無論是否已接受處理的均不得分)。

    四、健全工作機制

    (一)完善積分派位辦法。各區教育局應制定積分入學派位方案,以公布可提供的學位數,按照「積分優先、遵循志願」原則,實施電腦派位,派完學位為止。派位方案應向社會公布,派位過程、派位結果要接受社會監督。

    (二)建立學位預警機制。學位供需較為緊張的區教育部門應在積分入學報名工作啟動前30日向社會發布學位預警信息。各區教育部門應在積分入學工作啟動後,動態公布本區申請參加積分入學的人數,在本區戶籍適齡兒童招生結束後,及時發布可提供學位數、申請人積分位序等信息。

    (三)建立積分入學信用制度。將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納入教育系統信用體系建設內容。建立積分公示制度,由各區教育局對申請人積分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對未實際務工以掛靠單位繳交社保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其在廈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並列入失信人員名單。

    (四)進一步簡政便民。加強與人社、公安、國土房產、衛計委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協作,健全工作機制,簡化辦事手續,促進部門信息共享,完善積分入學申請系統,推行「一站式」和網上辦理服務。

    (五)加強宣傳引導。要加大政策宣傳,及時通過媒體、進社區進家庭宣傳等途徑,廣泛持續、深入細致地宣傳積分入學政策,並設立咨詢電話,為群眾解疑釋惑,引導家長正確認識、准確理解政策。對積分較低、未派入學校的應及時引導其回戶籍地報名上學。

    五、各區教育局要根據本意見,科學合理地制定本區積分入學政策實施細則,經區政府同意後,報市教育局備案。

    六、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以往規定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准。其他未盡事宜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9. 積分的計算方式

聯通積分的計算基本方法為:當月積分=當月通信消費積分+當月獎勵積分+當月特殊積分,1積分相當於人民幣0.01元。

10. 外籍戶口在廈門市思明區積分70分能上公立的小學嗎

《2016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子女申請就讀思明區小學一年級積分入學實施細則》規定

為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通知》(廈府〔2014〕65號)、《廈門市教育局關於印發廈門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辦法指導意見的通知》(廈教基〔2016〕1號)等文件的精神,2016年思明區教育局在確保完成招收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及符合招生政策規定的適齡兒童後,挖潛擴容,採取積分管理和電腦派位相結合的辦法,科學合理、公平公正地招收符合積分規定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進入思明區小學一年級就讀,具體細則如下:

第一條 申請參加思明區積分入學的隨遷子女,必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隨遷子女出生應年滿六周歲(即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

(二)隨遷子女父(母)近兩年在廈門連續暫住(中斷不得超過三個月),且目前在思明區暫住;

(三)隨遷子女父(母)近兩年在廈門務工,且目前仍在廈門務工;

(四)隨遷子女父(母)最近三年在廈門繳交社會保險年限累計達到兩年以上(含兩年)。

申請參加思明區積分入學的隨遷子女父(母)已滿足上述積分入學基本條件第(一)、(三)、(四)款,僅因第(二)款辦理暫住證年限不足而達不到積分入學基本條件的,若隨遷子女父(母)在思明區購置產權比例超過50%(不含50%)的住房,可將該住房產權證登記備案時間與其辦理暫住證的時間合並計算在廈暫住時間,滿足近兩年連續暫住的,可視為符合第(二)款暫住時間的基本條件。住房產權證登記備案時間合並計算在廈暫住時間只適用於基本條件,超過近兩年的部分不再累計得分。

第二條 積分計算規則

入學積分由基本分30分、實際工作生活積分70分和附加分10分三部分組成。具體積分項目和分值如下:

(一)符合本細則規定的參加積分入學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可得30分的基本分。

(二)實際工作生活積分,總分70分,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1.隨遷子女父(母)在廈門暫住且務工超過積分入學基本條件規定的年限(兩年)的,每多1年得2分,以此累計,但本項總分不超過12分;

3. 隨遷子女父(母)在思明區購置商品住房且擁有該房屋產權比例超過50%(不含50%)的,得20分。擁有多套房產的,該項積分不重復計算;

4.隨遷子女父(母)近兩年暫住地與務工地均在思明區的,得9分;

5.隨遷子女的出生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得5分(屬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的,該項不得分)。

(三)附加分10分

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均在廈門暫住、務工和參加社會保險的,一方可作為主申請方計算積分,另一方可作為附加方申請附加分:附加分方在廈門暫住滿一年才開始計分,每滿一年得1分;在廈門的社會保險滿12個月才開始計分,每滿12個月得2分(補繳的月份不納入計算)。附加分總分10分。

第三條 同分比較

總積分相同的隨遷子女,依次按以下項目積分進行同分排序:購房、社保年限、暫住年限、計生狀況。若按上述項目同分排序後積分名次仍相同的,則按隨機的原則排序。

第四條 工作程序

(一)網上報名

符合參加思明區積分入學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應於5月5日至5月19日在「i廈門惠民平台」(http://www.ixm.gov.cn)進行網上報名。逾期未網上報名的,視為放棄參加思明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的資格。

(二)試算積分

網上報名後,積分系統會調取並審核報名者的各項信息,判斷報名者是否符合今年我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的基本條件。積分系統將於6月下旬對符合我區今年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基本條件的報名者進行試算積分。具體請及時關注思明教育網的相關通知。

(三)積分復核與確認

7月24日前,思明區教育局完成對隨遷子女積分異議的復核,報名者完成積分網上確認。請隨遷子女父母務必及時關注思明教育網的相關通知。

(四)公示積分

7月25日至7月29日,思明區教育局公示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的入學積分,接受監督。隨遷子女家長如對積分計算有異議的還可在7月29日前向區教育局提出復核申請;若對積分入學工作有異議可向思明區教育紀檢監察部門或廈門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反映。

(五)公布學位

8月5日,思明區教育局公布本區招收隨遷子女的公辦與民辦小學名單、招生名額和隨遷子女入學積分在全區排名位次、志願填報須知。

(六)填報志願

8月5日至8月6日,積分公示範圍內的隨遷子女在「i廈門惠民平台」進行網上填報並確認志願。逾期未填報和確認志願的,視為放棄思明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的資格。

(七)派位入學

8月12日,區教育局按照「積分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完成本區公、民辦小學統籌招收隨遷子女的電腦派位,並公布電腦派位結果。

(八)報到時間

8月13日至14日,派入民辦學校的隨遷子女須到派入學校辦理報到手續。逾期未報到者,視為放棄民辦學校的入學資格。

8月28日,派入公辦學校的隨遷子女須到派入學校辦理報到手續。逾期未報到者,視為放棄公辦學校的入學資格。

(九)民辦學校空餘學位報名

民辦學校將電腦派入的學生實際報到情況上報區教育局,經區教育局核實,若民辦學校仍有空餘學位,民辦學校於8月15日至8月16日接受其他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名。民辦學校具體收費標准按分級補助標准執行。

第五條 隨遷子女申請積分入學,必須保證所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及證件、證書真實有效,一經查實有弄虛作假的行為,取消其在我區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

第六條
不符合參加我區積分入學條件的隨遷子女或積分太低未派入思明區學校的隨遷子女,應及時回原籍就學或自行聯系我市仍有剩餘學位的合法民辦小學就學。

第七條 積分計算、電腦派位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對積分入學工作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將給予嚴肅查處。

第八條 其它說明

(一)對於已經在思明區購買產權比例超過50%(不含50%)的新建商品住房並已在國土房產部門辦理備案登記手續,其購買的商品住房符合我區購房落戶面積條件並已實際入住,但尚未及時辦理落戶手續的隨遷子女,可由思明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二)非本市戶籍隨遷子女的出生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請監護人到暫住地社區咨詢登記計生信息,以便積分入學系統通過網路及時准確調取該隨遷子女出生的計生信息。

(三)廈門島外戶籍隨遷子女,需申請參加思明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的,參照本細則執行。其中,隨遷子女近兩年的暫住情況應由其父(母)到所居住的社區居委會辦理居住證明;廈門島外戶籍隨遷子女出生的計生信息由積分系統自動調取,其父母不必到計生部門登記計生信息。

(四)暫住按天計分,每月按30天計算,每年按360天計算;社保按月計分。

(五)附加分方須同時具備在廈門暫住、務工和繳交社會保險才能計算附加分。

(六)本細則提到的近兩年是指2016年8月往前推算至2014年9月;近三年是指2016年8月往前推算至2013年9月。

(七)嚴禁在全國學籍系統已建立學籍的隨遷子女參加思明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否則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八)思明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的政策和相關通告均在思明教育網(http://www.smjy.net)發布,請及時關注。

第九條 本細則由思明區教育局負責解釋,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僅適用於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