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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怎麼辦居住證

發布時間: 2022-01-18 21:17:36

㈠ 廈門辦理居住證要多少錢

廈門首次辦理居住證不要錢,免費辦理。居住證是各市公安局針對非本市戶籍但在本市常住的居民發放的一個證件,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居住、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憑此可享受本市的一些本地居民可享受的福利。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二條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第三條
居住證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
第四條
居住證登載的內容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證件的簽發機關和簽發日期。

㈡ 廈門居住證怎麼辦理辦理條件

廈門居住證網上辦理的申請條件是:屬於國內非本市戶籍人口;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本市辦理居住登記滿六個月。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二條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㈢ 怎麼申請廈門居住證

廈門居住證的申請需要申領人攜帶本人身份證明和近期數碼照片圖像號到居住證受理點提出申請,受理點初步核對、列印居住證申請表交申領人簽名確認,發卡制證。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㈣ 在廈門如何辦理居住證

在廈門網上申請居住證應搜索本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綜合信息系統,打開網站後填寫信息,信息詳盡到具體派出所及居住地,填寫完成後確認提交、電聯當地派出所詢問是否通過,通過後15天內可以到遞交申請的派出所領取居住證。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㈤ 廈門辦理居住證需要什麼材料

在廈門市行政區域辦理居住登記(或持有效暫住證)滿6個月以上的,且在本市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或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流動人口,可以按規定到居住地派出所申領居住證。

辦理《居住證》所需的申報材料:
1、居民身份證;
2、固定居住處所證明材料(房產證、或住房租賃合同、或單位租房證明);
3、將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相關證明材料(社保記錄、勞動合同、營業執照、學生證或學校開具的其他證明等)。

㈥ 持居住證怎麼辦理廈門的居住證

廈門申請簽注居住證需要填寫簽注申請表,交由工作人員核對、信息系統後台比對,比對系統一致的當場列印簽注信息,居住地址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變更居住地址信息,比對核定不一致的不予簽注。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十條
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注1次。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廈門怎麼辦理居住證

摘要 自居住證受理之日起15日內將居住證發放給申請人。

㈧ 辦理廈門居住證流程怎麼辦

廈門居住證網上申請流程是:搜索廈門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綜合信息系統,打開網站後填寫信息,信息詳盡到具體派出所及居住地,填寫完成後確認提交、15天內到遞交申請的派出所領取居住證。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㈨ 首次來廈門,廈門居住證該怎麼辦理

您好,憑暫住證,租房合同,身份證到就近派出所領取申請表,到照片採集點拍照存檔,排隊填寫上述材料,按工作人員提示辦理

㈩ 廈門怎樣辦理居住證

廈門申請辦居住證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明、居住證明、近期相片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託的管理服務機構申報居住登記,核對無誤列印居住證申請表交申請人填寫確認、簽發制證。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