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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沒有居住證怎麼辦

發布時間: 2022-05-07 06:53:53

㈠ 廈門居住證怎麼辦理

廈門居住證辦理條件是申領人憑暫住證,租房合同,身份證到就近派出所領取申請表,到照片採集點拍照存檔,排隊填寫上述材料,按工作人員提示辦理。
居住證的作用有,可以免費享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供的就業服務;免費享受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享受政府部門提供的各類免費培訓;按規定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等。居住證和暫住證的區別如下:
1、兩者發放的單位是不同的,居住證是由社區或者當地的派出所發放,但是你需要到社區受理,而暫住證一般來說都是由派出所受理並且制發;
2、兩者的證件樣式也不同,居住證發放之後能夠重復使用,而且上面明確了地址或者有關的發證機關等等,能夠重新製作,但是暫住證就不能夠重復使用了;
3、兩者的有效期也不同,居住證的有效期有的是臨時的,也有的和身份證一樣是長期有效的。但是暫住證的使用年限就是固定的,可能是一年,可能是兩年;
4、兩者的權利不同,擁有了居住證之後,就能夠在當地享受就業,或者參加各種社會保險繳納的權利,與當地居民享有的權利是一樣的。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廈門怎麼辦暫住證

法律分析:目前廈門暫住證已經全面停止辦理,改為辦理居住證。在廈門辦理暫住登記,並實際連續居住滿6個月以上,且在居住地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流動人口,可以辦理廈門居住證。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以及穩定就業、就學證明前往居住登記派出所免費辦理。辦理需15個工作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㈢ 在廈門沒有居住證會被趕走嗎

沒有居住證不會被趕走。從2016年12月1日起,廈門暫停辦理暫住證,開始辦理居住證。居住證辦理按照有條件自主申領原則。流動人口在廈門行政區域內居住的,應當先申報居住登記,等符合條件後,可自願到居住地派出所申領居住證。

㈣ 在廈門上學沒有居住證,身份證到期了。可以需要什麼證件

可以用學生證的,你戶口若遷到學校的可以在學校所屬派出所換身份證,不然只好去戶籍地更換了

㈤ 我在廈門呆了一年沒辦暫住證怎辦居住證

公民若沒有辦理過暫住證的,若需要辦理居住證是需要在當地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以上才可以申請辦理的,具體情況可以到當地居住證辦理部門進行咨詢。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九條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㈥ 廈門居住證辦理流程是怎麼樣的

法律分析:廈門居住證辦理流程是:申領人攜帶本人身份證明材料和近期數碼照片圖像號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證受理點申請;受理點進行初步核對;列印居住證申請表;交申領人簽名確認;出具受理回執。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㈦ 廈門怎樣辦理居住證

廈門申請辦居住證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明、居住證明、近期相片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託的管理服務機構申報居住登記,核對無誤列印居住證申請表交申請人填寫確認、簽發制證。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㈧ 廈門居住證怎麼辦理辦理條件

廈門居住證網上辦理的申請條件是:屬於國內非本市戶籍人口;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本市辦理居住登記滿六個月。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二條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