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廈門資訊 » 廈門律師如何用手機網上聽課
擴展閱讀

廈門律師如何用手機網上聽課

發布時間: 2022-01-20 07:15:13

『壹』 廈門大律師網

大律師網主要是用來忽悠律師的錢的,只要是律師給萬把塊錢就能上他們的網頁,但實際上收錢後就不管律師的後期維護了,然後接著忽悠下一個律師,所以律師好不好和網站沒有半毛錢關系,他們也不管

『貳』 求推薦廈門比較靠譜的律師事務所或律師

交通事故糾紛是律師常見業務
主要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和《侵權責任法》第16、49條規定。
直接到律師所,接待與辦案的律師不是一回事

『叄』 點睛網律師聽課沒聽滿怎麼辦

,點擊「導出表格」既可查出下屬所有律師聽課情況,掌握律師聽課進度。

『肆』 廈門律師的電話號碼

建議網路廈門律師一般可以獲取,也可以參見下圖直接前往廈門律師事務所即可。

『伍』 廈門什麼律師事務所可以免費詢問的

免費的律所好像是沒有。
要是法律援助,倒是免費的,不過那個要求比較嚴格。你就在網上咨詢得了!

『陸』 怎麼用手機聽廈門音樂廣播

你可以在手機上找 收音機 在把頻率改到 90.9 就可以了

『柒』 怎麼用手機收看廈門移動電視 XM6

我是n90的,不知道是不是也可以收看,那天我去中國移動營業廳,本來想升級軟體,升級收費150元,他們說要隔天才能取,我就沒升級了。升級後估計可以看,當時沒問他們。

『捌』 廈門律師收費標準是多少

律師收費各地區有一定差異,大致如下:
無財產爭議案件: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根據案件性質、復雜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外地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代理費不低於20000元 ;
律師代理分為以下幾種
第一種:一般代理。依律師職業道德為當事人代理案件,維護當事人權利。一般為糾紛標的的3-5%。標的高的話也可以低於該比例。
第二種:風險代理。按勝訴金額或以得到的金額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費,或按減少的支付額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費,比例當然高於一般代理。
第三種:半風險代理。給一定的基本費用,其他的再按風險代理計算,當然就介於一般代理和風險代理的比例之間。

『玖』 點睛網律師聽課中心周六、周日不開放嗎

沒有課,只有星期一~星期五開講啦

『拾』 廈門律師

廈門律師在線咨詢 廈門著名律師郭先磊郭律師多年的職業經驗,專職於企業法務的研究和實踐。擅長:公司法務、知識產權、房地產、勞工糾紛和各種經濟合同糾紛。現在就職於上海明泰(廈門)律師事務所。
廈門地區郭律師咨詢服務熱線:159一一6028一9724

上海明泰(廈門)律師事務所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經廈門市司法局批准設立,專屬執業律師業務的法律服務機 構。
本所自建立之初即採納了市場化的主動經營管理模式,創新了律師事務所的業務擴展方式。一方面,我們將自身角色准確的定位於為企業提供法律咨詢、代理服務的綜合性商事律師事務所,有能力為客戶解決各類訴訟及非訴法律事宜;另一方面,我們擁有一支程序分工明確、專業定位明晰的員工及律師隊伍,能承諾客戶及顧問單位以本所全體成員提供最全面、最有效的法律服務。這樣的經營模式不僅讓我們在為客戶處理法律事務時能有條不紊、循序漸進地應對,也為我們提供了大量接觸企業更深層次法律實務的機會。從而讓顧問單位的各項法律問題在多名律師、員工的配合中均得以有效解決,本所業務能力亦於實務應對中得以切實提升,真正實現律所與顧問單位的合作共進,互利雙贏。

律師(lawyer,solicitor,attorney,a lawyer; a barrister (at law); a counsel; (Am.) an attorney (at law))不同於古代的訟師、狀師。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託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按照工作性質劃分,律師可分為專職律師與兼職律師,按照業務范圍劃分,律師可分為民事律師、刑事律師和行政律師,按照服務對象和工作身份,分為社會律師、公司律師和公職律師。律師業務主要分為訴訟業務與非訴訟業務。律師職業的基本特徵是。具備必須的法律專業知識。以提供法律服務為職能。受國家保護和管理。

現代律師制度至少應可追溯至古羅馬時代甚至古希臘。古羅馬人發展了復雜的成文法典以及訴訟制度,包括辯護律師制度,都為近代西方法體系所繼承。由於城邦社會重視法治及程序保障的緣故,古羅馬時代的律師享有相當崇高的地位,常代表當事人與對造或政府進行訴訟,並且講求來自希臘地區一脈相承的修辭學及雄辯術訓練,許多元老院議員都曾操此業,其中最著名者當推古羅馬名政治家西塞羅(Cicero)。

律師起源於古羅馬。共和制羅馬(公元前510或509~前30)的訴訟,必須根據執政官或法務官的告示,按法定的手續進行。由於法律和告示不斷增多,日趨復雜,當事人在訴訟中,特別是在法庭進行辯論時,需要熟悉法律的人協助,因此,從共和制末期到帝國制初期(公元前1世紀後半期),辯護人應運而生。 至公元5世紀末,充當辯護人的,須在主要城市學過法律,取得資格。他們逐漸形成行業,組成自己的職業團體,成為專職律師。

封建制時期,多數國家廢除了古代辯論式訴訟,改用糾問式,使律師失去作用。有的國家,如中古初期的法國,雖保留律師制度,但主要只適用於宗教法院,而且律師的職務由僧侶充任。世俗法院有時也允許辯護,但也只有僧侶才能執行這一職能。
公元12世紀以後,法國禁止僧侶在世俗法院充當辯護人,代之以受過封建法律教育,經過律師宣誓、登記入冊的職業律師,但其許可權受到很大限制,甚至形同虛設。

第一、律師必須通過考試或考核,被授予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沒有律師執業證書,但從事法律事務的人,一般是法律工作者,俗稱「公民代理」、「黑律師」,而不能叫作律師。 第二、律師必須既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又有執業證書。如果只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沒有律師執業證書,就還不能被稱為律師。 第三、律師的服務對象是整個社會,沒有特定對象。自然人、法人均可委託律師代為法律事務。 第四、從事律師業務時必須有當事人的委託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工作,不允許越權或濫用權利。 第五、律師是法律工作者,律師只能在法律允許范圍內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其在法律允許范圍內的工作受法律保護,不受行政單位、黨派、個人的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