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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如何申請宅基地

發布時間: 2022-05-25 14:47:02

1. 廈門農村低保戶可以申請宅基地嗎

可以申請。
農村居民中沒有宅基地的原則上可以申請一塊,與享受低保無關,低保戶也是可以申請宅基地。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 如何申請宅基地

農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應當向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由村民委員會公布並提交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經討論同意並公布後,逐級報鄉(鎮)土地管理機構、縣(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和縣(市)人民政府審批。縣(市)人民政府批准後,村民委員會應當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條:農村村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宅基地:

(一) 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

(三) 因發生或者防禦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搬遷的。


(2)廈門市如何申請宅基地擴展閱讀:

農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一) 年齡未滿十八歲的;

(二) 原有宅基地的面積已經達到規定標准或者能夠解決分戶需要的;

(三) 出賣或者出租村內住房的。

農村村民的宅基地申請經縣(市)人民政府批准後,應當自收到批准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縣(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集體土地使用權登記,由縣(市)人民政府頒發《集體土地使用證》。

3. 宅基地申請流程及條件

農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應向村民小組或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說明用地原因和理由,並填寫《村民宅基地申請審批表》。農村宅基地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二)因基礎建設和村鎮建設規劃用地搬遷、拆遷、需要重新安排宅基地的。
(三)原房屋破舊、宅基地面積小於法定面積、需翻建、擴建的。
(四)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達婚齡、確需分家另行建房的。
(五)因原宅基地存在地質滑坡、泥石流隱患的。
(六)經批准,戶口由外地遷入本集體經濟組織而無住房的。
(七)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願的基礎上,可以採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佔用永久基本農田,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並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
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4. 怎樣申請宅基地

申請宅基地應由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當地村委會提出書面用地申請,村委會在每季度集中審批材料,依法召開村委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進行審議張榜公布,在張榜公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本村村民未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上報鄉鎮國土資源所審批。
【法律依據】
《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農村村民申請宅基地,應當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或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書面申請,經村民委員會或村集體經濟組織討論同意,並將申請宅基地戶主名單、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間數面積、申請建房佔地面積、位置等張榜公布後無異議的,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後,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查,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由縣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結果由村民委員會予以公布。

5. 宅基地怎麼申請

申請宅基地流程:

(1)申請。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當地村委會提出書面用地申請。村委會應當在每一個季度集中申請材料,依法召開村委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進行審議,並張榜公布,在張榜公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本村村民未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上報給鄉鎮國土資源所初審。

(2)現場勘查。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國土資源所進行現場勘查和群眾調查,審查建房用地和建設申請條件,並製作勘查筆錄和審查意見書。

(3)填申請表。國土資源所初審合格後發放《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與建設申請表》。

(4)村委會審查。村委會對申請人提交的《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與建設申請表》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證明申請人的原住宅用地情況和家庭成員現居住情況,由負責人簽字,同時加蓋村民委員會公章,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5)審核上報。鄉(鎮)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會上報的住宅建設用地申請材料後完成審核並現場確定規劃用地范圍,並報縣國土資源局初審。縣國土資源局對符合審批條件的上報縣人民政府。

(6)審批。縣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縣國土資源局頒發《建設用地批准書》。

(7)放樣。由國土資源所牽頭協同鄉鎮政府人員根據《建設用地批准書》和《村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到實地放樣,劃定范圍,填寫《放樣記錄卡》,放樣參加人應當在《放樣記錄卡》上簽字。放樣後,用地申請人方能動工建設。

(8)驗收發證。新建、改建、擴建農村村民住宅,應當自房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依法申請辦理土地初始登記或者變更登記手續和房屋產權登記手續,領取土地使用權證書和房屋所有權證書。

(5)廈門市如何申請宅基地擴展閱讀:

宅基地的申請條件:
1、必須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2、必須符合一戶一宅政策,且面積不得超過規定標准;
3、必須符合本村統一的居住整體規劃;
4、必須徵求四鄰意見。
法律依據:
《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宅基地:
(一)因國家或集體建設、移民、災毀等需要遷建、重建的;
(二)實施城市、村莊和集鎮規劃或舊村改造,需要調整拆遷的;
(三)現有宅基地面積尚未達到本辦法規定限額標准需重建、擴建的;

6. 新宅基地怎麼申請,需要什麼條件,什麼手續

一、申請宅基地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依據土地管理法,結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宅基地管理的有關規定,農村村民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以戶為單位申請宅基地:

(1)無宅基地的;

如果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在集體沒有宅基地,那就可以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宅基地。需特別說明的是,如果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會批准。

(2)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而現有的宅基地低於分戶標準的;

特別提醒:並不是說只要分了戶就能申請到新的宅基地。像有些家庭,現佔用的宅基地是滿足分戶標準的,那就不能再申請新宅基地了。

1.村民申請。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農戶,以戶為單位向所在村民小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書面申請。

2.村民小組開會討論。村民小組收到申請後,應提交村民小組會議討論,並將申請理由、擬用地位置和面積、擬建房層高和面積等情況在本小組范圍內公示。

3.村級組織審查。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村民小組將農戶申請、村民小組會議記錄等材料交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村級組織)審查。村級組織重點審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實有效、擬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莊規劃、是否徵求了用地建房相鄰權利人意見等。

4.鄉鎮政府審核。審查通過的,由村級組織簽署意見,報送鄉鎮政府。

PS:沒有分設村民小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請等事項已統一由村級組織辦理的,農戶直接向村級組織提出申請,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並在本集體經濟組織范圍內公示後,由村級組織簽署意見,報送鄉鎮政府。

7. 怎麼申請宅基地

申請宅基地首先主體一定要是村民或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其次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一人只能有一處宅基地,將宅基地出賣或出租後,不得再申請宅基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8. 廈門教師一方買房還能申請宅基地嗎

可以申請。
對符合建房條件的農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應向本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經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委員會討論通過後,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張榜公布。
可填寫用地申請表,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報市人民政府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