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廈門市攜帶小孩的辦居住證怎麼辦
小孩的怎麼是一張紙?蓋個章而已。《福建省暫住證記憑證》
2. 小孩子辦居住證要哪些資料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辦居住證需要以下材料:
1.提供1寸證件照兩張
2.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3.監護人的居住證、房產證、社保、身份證、戶口本、勞動合同。
4.申請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5.提供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
(2)廈門兒童怎麼辦居住證擴展閱讀:
居住證已經成為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主要依據。
保定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16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保教基〔2016〕12號)要求:非保定市區戶籍適齡兒童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報名時,需攜帶法定監護人(外來務工人員)及適齡兒童戶口簿、身份證、醫學出生證明、兒童預防接種證、流入地公安部門出具的居住證和經商證明(營業執照)或勞動協議(勞動用工合同書)原件及復印件等到指定學校報名,居住證已經成為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主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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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廈門一到四歲小孩需要辦理居住證嗎
兩種居住證,一是人才引進居住證,如果大人有,孩子直接掛在上面申請就行了,還有一種就是在街道居委會辦理的普通居住證,大人直接給孩子去辦理就行了。人才引進居住證要求大人的學歷、工作、納稅等等的,但對孩子很有用,上學等同上海的孩子,辦理要求多比較麻煩。普通居住類或工作類(就是普通居住證)好辦的。
4. 廈門怎麼辦理居住證
摘要 自居住證受理之日起15日內將居住證發放給申請人。
5. 剛出生的寶寶在廈門要辦理居住證嗎
不用,小孩子至少要在廈門上學後才需要辦居住證。在廈門市行政區域辦理居住登記(或持有效暫住證)滿6個月以上的,且在本市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或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流動人口,可以按規定到居住地派出所申領居住證。
當然,如果你有廈門戶口就可以不用辦。
6. 給小孩辦理居住證需要帶什麼資料呢!
摘要 你好,需要帶房產證、租賃合同、身份證、戶口本的復印件,照片,到街道辦理居住登記。
7. 兒童怎麼辦理居住證
跟大人的一樣辦理,需要出示戶口本,出生證等東西。 第十八條 居住證分為《深圳市居住證》和《深圳市臨時居住證》。 《深圳市居住證》和《深圳市臨時居住證》證件式樣一致,根據本辦法規定,通過信息管理可以相互轉換。 第十九條 已滿十六周歲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發給《深圳市居住證》: (一)在深圳市從業,包括就業(含家政服務)、投資興辦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 (二)在深圳市內擁有所居住房屋的產權; (三)符合深圳市有關辦理人才居住證、海外人才居住證條件; (四)在深圳市創業並具備相應的技術或者資金條件或者在深圳市從事文化藝術創作; (五)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已滿六十周歲的非深圳市戶籍人員和在深圳市全日制辦學機構中接受教育的非深圳市戶籍學生申辦居住證的,發給《深圳市居住證》。 不符合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條件的非深圳市戶籍人員,發給《深圳市臨時居住證》。 第二十條 申辦居住證應當交驗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並填寫申請表。 申辦《深圳市居住證》還應當按如下規定提交文件資料: (一)以從業提出申請的,提交合法注冊單位提供的就業證明或者申請人所投資的經濟組織的工商登記注冊證明; (二)以擁有物業提出申請的,提交申請人所居住房屋的《房地產權證》或者其他產權證明資料; (三)以人才、海外人才身份申請居住證的,提交市政府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分別發給人才類居住證、海外人才類居住證; (四)以創業或者文化藝術創作提出申請的,提交市政府有關部門出具的項目確認材料; (五)以學習提出申請的,提交辦學機構出具的學習證明; (六)市政府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資料。 受理機構在受理居住證申請時,對二至四十九周歲的已婚育齡婦女應當核查其現居住地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出具的近三個月有效的《廣東省流動人口避孕節育報告單》(以下簡稱「報告單」),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應當免費提供孕情檢查並出具「報告單」。其中離異、喪偶、符合生育政策待孕和實施絕育措施一年及以上的提供現居住地社區工作站出具的屬「免查對象」內容的「報告單」。 第二十一條 取得《深圳市臨時居住證》後符合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情形之一的,可以按前條規定提交相應的文件資料申請直接轉為《深圳市居住證》。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與招(聘)用人員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三十日內,為所招(聘)用人員辦理就業登記,並到受理機構為其申請辦理居住證或者居住證信息變更,被招(聘)用人員也可以自行申請辦理居住證或者居住證信息變更。 在深圳市全日制辦學機構接受教育的人員,由辦學機構統一申請辦理居住證。 其他人員由本人申請辦理居住證,也可以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受委託人代辦居住證應當提供委託人的委託證明材料。 未成年人由其監護人或者監護人委託的其他人申請辦理居住證。 第二十三條 受理機構接到辦理居住證申請後,對材料齊備的,應當受理,並出具回執;對材料不齊備的,應當當場一次性書面告知應當提交的材料。 對申請辦理《深圳市居住證》但不符合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條件的,可辦理《深圳市臨時居住證》。 第二十四條 公安機關接到申請材料後應當審核,符合辦理居住證情形的,從受理申請至發證,最長不得超過十五個工作日。 第二十五條 居住證遺失的,可以申請補領。居住證嚴重損壞或者居住證主要信息發生變更影響使用功能的,可以申請換領新證。 第二十六條 居住證由市公安機關統一製作,實行一人一證制,由公安機關負責簽發。《深圳市居住證》自簽發之日起,有效期為十年;《深圳市臨時居住證》的有效期為六個月;居住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持證人應當在有效期滿前十五日內申請延期。《深圳市居住證》每次延期為十年,《深圳市臨時居住證》每次延期為六個月。居住證有效期屆滿後未延期的,自動終止使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