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事業單位編外人員這次工資保險調整改革算調整范圍嗎也漲工資嗎
一、公務員工資調整方案等三文件已下發
現行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是2006年工資制度改革時確立的,公務員實行國家統一職務與職級相結合的工資制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與此同時,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分配領域仍然存在工資結構不合理、工資正常調整機制不健全、工資差距調控機制不完善、基層工作人員待遇普遍相對偏低等突出矛盾和問題。
為了解決這些問題,同時也是為了配合本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國務院辦公廳已於6月12日下發有關工資調整的三個實施方案。一是《關於調整機關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實施方案》,二是《關於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實施方案》,三是《關於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的實施方案》。文件顯示,本次機關事業單位加薪將從2016年10月1日開始計算。
二、提高基本工資,凍結津貼補貼,人均增300
按照現行工資制度,公務員工資分為三部分,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也是由三部分組成的,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這次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將通過調整機關工資標准,並將部分津貼補貼或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適當提高基本工資的比重。在完善工資制度的同時,凍結規范津貼補貼工資增長,各地各部門不能自行提高津貼補貼水平和調整津貼補貼標准,要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改革性補貼政策和考核獎勵政策。
以本次事業單位工資改革調整辦法為例,本次改革將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准,同時將部分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專業技術人員的崗位工資標准,將由現行的550元至2800元分別提高到1150元至3810元,管理人員由現行的550元至2750元分別提高到1150元至3770元;薪級工資標准,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由現行的80元至2600元分別提高到170元至5795元。將部分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後,績效工資水平相應減少。專業技術人員的減少金額,從最低崗位等級到最高崗位等級減少金額為220元至655元。管理人員績效工資從最低到最高崗位等級減少金額為220元至650元。那麼,經過增加基本工資和減少績效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扣除養老金前實際收入如何變化?經過簡單計算得知,技術人員與管理人員工資由低至高分別增加470左右至3500左右。當然,這部分增加的工資,將大部分用來支付個人養老保險與職業年金。個人需繳納工資8%的養老險和4%的職業年金,12%的總比例至少有360元。
可見,之前港媒報道的「公務員將漲薪60%」的新聞並不屬實。人社部新聞發言人稱,按全國平均水平計算,月人均實際增加300元左右。
三、機關事業單位漲薪頻率或加快
本次機關與事業單位工資調整距離上次調整整整過去了9年。本次調整方案明確指出,將「建立定期調整機關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制度。今後基本工資標准原則上每年或每兩年調整一次。近期基本工資標准每兩年調整一次。」具體調整幅度將依據工資調整比較結果,綜合考慮國民經濟發展、財政狀況和物價變動等因素確定。如遇發生金融危機、重大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基本工資標准延後調整。
四、退休人員普遍增加退休費
《關於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的實施方案》規定,從2016年10月1日起增加離退休費。退休人員增加退休費標准為:行政管理人員,從省部級及以上至科員及辦事員分別增加1100元至260元;專業技術人員方面,教授及相當職務至助教及以下職務分別增加700至260元。
延伸閱讀
涉及3000多萬人利益的事業單位工資改革再度提上日程。據悉,目前,中編辦、人保部等相關部委正在抓緊制定《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和《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意見》。這兩份文件將成為下一步事業單位工資改革的指導性文件。「財政補貼」的事業單位獲得的財政支持將會逐步減少,而「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將被推向市場,不過它們將獲得一定的「過渡期」。而「參公」和「全額撥款」類的事業單位,短期內相對較為「保險」。此外,一些事業單位將被重組或剝離。以下是小編為您搜集整理的《2015年事業單位工資改革方案最新消息》,僅供參考。
人社部一位專家告訴記者,下一步,在工資制度、養老保險制度等方面,機關事業單位將實施聯動改革,整體的改革方向也基本一致。
具體到事業單位工資改革,《條例》中所說的工資正常增長機制,與公務員工資改革中提出的正常增長機制完全一致。未來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增長,一方面要與國家經濟發展、財政狀況、物價漲跌等因素相適應,另一方面要參考企業管理人員的同期工資水平,兩方面綜合起來,作為提高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的重要依據。
事業單位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建立後,直接受益的將是全部在編的事業單位人員,此外,許多事業單位的一些編外人員,也有希望逐步縮小與編內人員的待遇差距。
上述人社部專家表示,下一步,國家可能會公布一個事業單位人員的基本工資標准,在績效工資方面,對於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國家會控制的比較嚴格;而對非全額撥款,需要創收的事業單位,則會保留比較大的彈性,比如獎懲機制不會全國一致。
漲工資機制
新一輪事業單位改革啟動是在2011年,標志性的政策性文件是國務院頒布的《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實施指導意見》。按照國務院的部署,2015年要完成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到2020年,則要形成新的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其中,建立工資正常機制是整個事業單位改革的一個重要部分,現在人社部等方面在完成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同時,已經開始著手推進對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改革。預計在明後兩年,人社部將制定並出台專門針對事業單位工資改革的政策性文件。
對於《條例》中提出的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人社部方面對外的解釋是,《條例》的實施,並不意味著就已經開始給事業單位人員漲工資,是外界對《條例》的誤讀、誤傳,但前述人社部專家給出的分析是,現在事業單位漲工資已經有了法規保障,只是漲工資的時間要等到更具體的政策出台之後。
事實上,去年年底人社部部長尹蔚民在部署主要任務時,就提出要改革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優化工資結構。這也表明,人社部開始醞釀推進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改革,此外,人社部今年在評價人才方面,全面實施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實際上也是推進事業單位工資改革的前奏。
未來事業單位的工資改革,將主要針對分類改革中留下來的事業單位人員。目前,中編辦已經對外公開,現在全國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為3153萬。在事業單位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建立後,所有在編的事業單位人員將都有望享受漲工資的好處,其外,人社部、中編辦等方面,也會妥善處理事業單位編外人員。
前述人社部專家告訴經濟觀察報,由於種種原因,現在許多事業單位存在著不少編外人員,未來事業單位改革中,將逐步縮小編外人員與編內人員的待遇差別,解決編外人員面臨的多種問題。
在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結構中,績效工資是其中的一個重要部分。《條例》明確指出,在對事業單位人員的考核中,要重點考核工作績效。
據悉,人社部在2006年7月首次提出在事業單位建立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當時設計這一制度的初衷,是要通過績效考核激勵事業單位人員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逐步改變事業單位日趨嚴重的人浮於事的作風。
由於事業單位隊伍龐大,種類繁多,情況較為復雜,績效工資改革在最初兩三年的進展都並不順利。為此,2009年國務院決定對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實施「三步走」策略:第一步,從2009年1月1日起先在義務教育學校實施,解決中小學教師的績效工資;第二步,從2009年10月1日起,在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實施;第三步,在完成前兩步的基礎上,再將績效工資推行至其他的事業單位。
現在距離提出事業單位績效改革已有多年,人社部對外的說法是,該項改革已經基本完成,但業內人士的看法是,從全國范圍來看,績效工資制度的整體實施效果還很差,即便是在較早實施績效考核的中小學教師、醫院工作人員當中,也有很多矛盾和問題需要盡快解決。
中國勞動學會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表示,事業單位績效改革難以有效推進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涉及事業單位較多,工資變革情況較為繁雜,針對不同崗位人員,尤其是專業技術人員的績效考核標准很難量化。另一方面是地方財政壓力較大,難以負擔改革成本。
上述人社部專家分析表示,目前國家僅僅規定了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的一些基本原則,地方在制定具體績效標準的時候自由度很大,往往容易走樣。比如對中小學教師的績效考核,目前大都是以課時為主,而對於醫院大夫、護士的績效考核,則要考慮醫療質量、服務質量、病人滿意度等因素,因此很難劃定合理的考核標准。
據悉,在繼續推進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改革的同時,針對不同類型的事業單位的主要領導、高層次人才和普通專業技術人員,人社部正在制定一系列與之相配套的績效考核新政措施。尤其是對事業單位的主要領導,將逐步建立激勵約束機制,由主管部門依據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和貢獻以及風險等因素,確定分配辦法和收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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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編外護士能轉編內么考副高嗎
1. 不分編內編外,均可直接認定
取得與適用專業對應的相關專業中級職稱後,在適用機構、適用專業技術崗位 連續工作滿10年 的在職在崗衛生專業技術人員 ( 含編制內人員和簽訂勞動合同的編制外人員) ,均可直接認定副高。
③ 事業單位編外人員如何安置 事業單位編制會怎樣創新改革
編外不安置,按照企業化管理。請採納哦
④ 編內護士與編外護士待遇的區別
1、歸屬不同
合同護士檔案可以醫院人事部門保管,或者需要存放於當地人力資源市場。編制護士為本地衛生局存檔。
2、僱傭渠道不同
合同制護士是醫院與護士簽勞動合同,編制護士是本地衛生局招聘入編制,分配到具體工作的醫院上班。
3、工資發放不同
合同制護士工資為醫院開支,編制護士是衛生局根據護士資格、職稱、學歷、崗位制定工資標准。
4、工資調整不同
在編護士統一執行國家衛生部門工資調整,合同護士工資級別調整依醫院本身工資制度而定,保險在編護士為各地衛生部門統一按勞動法律繳納保險福利,合同制護士繳納保險依醫院福利待遇制度而定。兩者相差的比較遠!
5、退休待遇不同
在編護士拿「退休金」,是退休前基本工資的80%以上。而合同護士為「養老保險金」,是退休前每月交保險的回饋。
⑤ 事業單位改革編外人員怎麼辦
事業單位改革是針對本單位的性質而言的,比如由事業單位轉為企業,不是對個人。當然,如果改革後單位成為公益一類(全額撥款),一般是會將編外人員清退的。
⑥ 這次事業單位改革,對於非在編人員怎麼處理,如果清退的話會怎麼補償
摘要 您好,這次事業編改革的話會進退大量的編外人員,目前有三個處理辦法。第1個就是會給一些安置崗位也就是說不會直接開除;第2個就是說會清退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第3個如果清退未就業的員工會進行失業登記,並由當地的就業服務部門提供相應的崗位安排。
⑦ 7月1日事業單位取消編制後,醫院護士會同工同籌不區分原有編制內外人...
不會。編制不會取消。
⑧ 7月1日事業單位取消編制後,醫院護士會同工同籌不區分原有編制內外人員嗎
1、不會。編制不會取消。
2、根據《2017年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實施方案》,全國高校和公立醫院將進行事業單位改革:保留高校和公立醫院事業單位的屬性,但是取消其編制。所謂「不納入編制管理」,就是取消事業單位編制,但保留事業單位性質。而之所以要保留事業單位性質,還要由財政進行差額撥款。在全部取消事業單位編制之後,未來高校和公立醫院將會實行全員合同聘任制。
3、「取消事業單位編制,但保留事業單位性質」是目前採取的改革方式。編制與非編制人員的區別:
①編制人員就是具有國家正式編制的工作人員,其基本工資和地方性補助都是財政撥款的,要進入編制都要經過考試獲取資格。在編人員是單位的正式員工。
②非編制人員就是事業單位自行聘用的(包括臨時工),不由財政撥款。由用人單位採取招聘或競聘的方法,經過資格審查和全面考核後,由用人單位與確定的聘任人選簽訂聘書,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和受聘人員職責、待遇、聘任期等。
③非在編人員都是不需要經過嚴格的考試和面試,也不需要單位具有財政撥款的名額需求,只要單位有需求就可以進行招聘,與聘用者之前簽訂的是聘用合同。
4、在聘用合同期滿之後,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續簽或者是不簽。但是正式員工不需要這些,只要是通過考試進入單位之後,就是正式員工。只要沒有違反單位的規定或者是自己主動提出辭職,那麼都是不會被辭退或被取消編制的。
(8)廈門編外護士如何改革擴展閱讀
1、不同種族、民族、身份的人同工同酬。
2、地區、行業、部門間的同工同酬。由於各地的經濟水平與生活水平差異很大,各個行業、部門的特點也都有所不同。因此,存在著地區、行業、部門間「同工不同酬」的現象。
3、企業內部的同工同酬。這是同工同酬中最重要的內容,在同一企業中從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勞動且取得相同勞動業績的勞動者,有權利獲得同等的勞動報酬。
⑨ 2021年護士全面取消編制嗎
全國衛生計生人才工作會議為未來衛生計生人才發展,透露出以下新政策相關信息:
_1.同崗同酬同待遇指日可待
在穩妥開展公立醫院編制管理改革上,公立醫院人員編制會實行動態調整,並逐步實行備案制.同時,未來公立醫院實行全員聘用的陣營會越來越大,並執行一體化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政策,實現同崗同酬同待遇。
_2.編制「周轉池」得到推廣
安徽編制「周轉池」經驗將會得到推廣,其經驗主要是將地方空餘編制集中,並用於衛生行業。所謂編制周轉池,是根據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和服務能力的建設需要,在事業編制總量內調劑一定規模事業編制,建立事業編制周轉池,供事業單位周轉使用。
政策的改變,除了影響未就業的護士,對在職有編的護士會不會有影響。
有一定的影響。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下一步工作安排,研究制定高校、公立醫院不納入編制管理後的人事管理銜接辦法。在過渡時期,事業單位將會逐步取消編制,淡化編制。管理銜接上,事業編養老金改革實行「老人老制度,新人新辦法,中人逐步過渡」。編制管理改革,眾目聚焦觀望,拭目以待。
護士有編制與沒編制,有什麼區別。
護士入編指的是在公立醫院(事業單位)里正式在編的護士崗位,屬事業編制待遇,相對於醫院內進行人事代理的合同制護士,相對穩定和有歸屬感。
之前乃至在現在的有些醫院,二者有如下區別:
_1.檔案歸屬不同
合同護士檔案可以醫院人事部門保管,或者需要存放於當地人力資源市場。編制護士為本地衛健委存檔。
_2.僱傭渠道不同
合同制護士是醫院與護士簽勞動合同,編制護士是本地衛健委招聘、管理入編制,分配到具體工作的醫院上班。
_3.工資發放不同
合同制護士工資為醫院開支,編制護士是衛健委根據護士資格、職稱、學歷、崗位制定工資標准,也就是俗稱的有「財政撥款」。
_4.工資調整不同
在編護士統一執行國家衛生部門工資調整,合同護士工資級別調整依醫院本身工資制度而定。
_5.保險
在編護士為各地衛生部門統一按勞動法律繳納保險福利,合同制護士繳納保險依醫院福利待遇制度而定。不過,現在這種情況已經得到了很大的改變和扭轉。
_6.退休待遇不同
在編護士拿「退休金」,是退休前基本工資的80%以上。而合同護士為「養老保險金」,是退休前每月交保險的回饋。護士編制,其實也是一根「捆仙繩」,它在帶給你穩定和安逸的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束縛著護士的發展,限制了護士的流動,沒有無編護士那樣來去自由。正所謂,有一利就有一弊。
現在,在很多醫院,在護理人力資源管理上,為避免護士流失,提升護理質量,留住人才,促進護理事業發展,編內編外護士,早已實行同工同酬,醫院為護理人員統一辦理「五險一金」,享受同等待遇。其他醫院也在積極借鑒別家醫院的管理經驗和模式,在編護士與不在編護士的差距,正在逐步縮小,直至全部實現同工同酬,穩定人心,建設一支團結、和諧、積極上進的護理隊伍。
護士如何考事業編。
編制管理,至少在當下,乃至時期內,是現階段護理人員需要面對的問題。具體的政策和管理辦法,要看當地的人事管理制度和規定。護士編制不是全國統一考試,是由各地自行組織的。
要考事業編的考生,關注當地的事業單位招聘網站或人事考試網,通過事業單位招聘考試,資格審查,體檢等一系列環節最終被錄取的,可成為醫院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⑩ 2021年編外人員改革方向
從2011年開始,事業單位作為公共服務的性質存在不斷改革推進,改革的目的在於將辦事流程精簡化,提高辦事效率,不斷激發事業單位活力,提高服務意識,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針對編外人員來說,編外人員聘用部門是安置工作的責任主體單位,對不再留用的編外人員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終止。最後,編外人員不會全部被清退,可以根據事業單位情況和工作需求,擇優留用一部分編外人員,如果單位有變更也會相應變更合同手續等。
(10)廈門編外護士如何改革擴展閱讀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關於維護機關事業單位未納入正式職工管理人員勞動保障權益的通知》
二、機關事業單位不得在公務員崗位或者行政執法、涉密等關鍵崗位使用未納入正式職工管理的人員。
三、機關事業單位使用未納入正式職工管理的人員,應當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企業職工生育保險,繳納住房公積金。
六、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對機關事業單位未納入正式職工管理的人員勞動保障權益情況要進行定期檢查。未納入正式職工管理的人員認為用人單位侵害其合法權益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投訴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應當依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規定處理。
七、未納入正式職工管理的人員與機關事業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向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申請調解仲裁的,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應當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