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果是廈門公司集體戶,可以報考2018廈門教師招聘考試嗎
可以報考。只要有本地戶口或集體戶口就可以在戶籍所在地報考。
② 集體戶口怎麼報考
你爸爸要是戶主就印你爸那頁 但要是集體戶口你爸就不是戶主 但你爸那頁最好也印著吧
③ 想在廈門考教資筆試,只能在戶籍所在地或持有的居住證所在地才能進行報考嗎有什麼具體的要求嗎
想在廈門考教師資格證的話,必須要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戶籍為廈門戶籍
2、持有廈門居住證
3、廈門市普通高等學校在校三年級以上(含三年級,專科學歷層次為應屆生)的學生,可以在廈門報考教師資格證考試。
④ 在廈門怎麼辦理落戶在社區集體戶
8月1日起實施的落戶規定,是針對持有人事局接收材料、有單位接收證明的畢業生,兩份材料缺一不可
⑤ 廈門集體戶口的落戶要求及落戶後申請廈門保障房或經濟適用房的要求及各項材料
一、廈門公民戶口掛靠指南辦理條件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員,可以向擬落戶地派出所申請:
1.戶口在企事業單位集體戶內,因企業破產、倒閉、改制原因已無人管理集體戶,需要將戶口移出的,在本市無合法固定住所的;
2.戶口因房屋買賣、離婚、離職原因,產權人或戶主發生變更,需要將戶口移出的,在本市無合法固定住所的; 3.戶口在市人才服務中心或單位集體戶,需要將戶口移出的,在本市無合法固定住所的;
4.市外遷入人員申請落戶已被我市接收,但不具備家庭戶立戶條件的,在本市無合法固定住所的。
二、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應當如實申報家庭人口、戶籍、收入(資產)、住房等相關信息,提交下列資料:
(一)社會保障性住房申請表;
(二)家庭收入(資產)、住房狀況的證明材料;
(三)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口簿;
(四)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5)廈門怎麼報名考集體戶口擴展閱讀: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
(一)申請之日前五年內有房產轉讓行為的;
(二)通過購買商品房取得本市戶籍未滿十五年的;
(三)作為商品房委託代理人或者通過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戶籍未滿十年的;
(四)已領取拆遷公有住房安置補償金未退還的;
(五)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⑥ 廈門私營單位如何辦理集體戶口
一、我中心代理單位接收外地人才的辦理程序
(一)申報程序
1、辦理委託人事代理手續:用人單位如未在我中心辦理委託人事代理手續的須先到我中心代理部辦理委託人事代理手續(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各一份;「人事代理協議書」和「人事代理費定期借記業務付款人授權書」各三份;「協議書」和「授權書」均可登錄廈門人才網www.xmrc.com.cn主頁底端的下載中心下載);
2、辦理廈門人事網入網手續:用人單位如未辦理廈門人事網入網手續的可登錄廈門人事網進行單位注冊,同時把我中心的人事代理協議書(如協議書已丟失,可到我中心代理部開具證明)傳真5090679至廈門市人事局網路室辦理入網手續(詳情請登錄廈門人事網www.xmrs.gov.cn查看入網須知或電話5320617咨詢);
3、登錄人事網申報調動人員信息,並在線列印調動表(或辭錄表):用人單位登錄人事網申報擬接收人員信息,並在線列印「調動審批表」或「重新錄用(就業)審批表」,加蓋相關單位公章(「調動表」應加蓋調出單位、調出地人事主管部門以及調入單位公章;「辭錄表」應加蓋錄用單位公章)後,備齊相關證件與材料(參見下列申報材料清單)後報我中心人事代理部,我中心人事代理部審核相關證件和材料後發函調檔;
4、原檔案管理部門將當事人檔案轉遞我中心:當事人的檔案應按規定由原檔案管理部門通過機要直接寄達我中心,嚴禁個人自帶檔案。申報單位所申報的擬接收人員信息,如學歷、職稱、工作經歷等須有檔案材料為依據,如學籍材料、職稱材料、調動表等,如檔案材料不完整,應遞補完整。申報材料經我中心審核確認完整,符合政策規定後,由我中心上報市人事局審批。
5、到人才中心領取批件並按規定辦理報到、落戶以及社保轉移手續:獲市人事局審批通過後,申報單位(或當事人)應及時到我中心領取批件,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市人事局和人才中心報到,然後辦理落戶以及社保轉移手續。
(二)申報材料:
1、必備材料
⑴單位報告(接收單位簡介及申請調入理由,本科以上者可免)
⑵在職人員(至今仍在調出單位上班或保留人事關系人員)提供:「調動表」一式三份(檔案保管單位留存一份,送我中心兩份,須加蓋調出單位和調出地人事主管部門以及調入單位公章);離職人員(已辦理了辭職、辭退、自動離職、除名等人員)提供:離職材料復印件一份(須加蓋檔案保管部門公章)和「錄用表」一式三份(檔案保管單位留存復印件,送我中心三份,須加蓋錄用單位公章)。
⑶畢業證書(有職稱者同時提供職稱證書)
⑷婚姻證明(已婚者提供結婚證;離婚者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未婚者提供廈門人才網下載的「婚育狀況聲明」)
⑸計生證明(有獨生子女證的提供獨生子女證;有兩個以上子女的提供其戶籍地計生部門出具的無違返計生證明;未育的提供廈門人才網下載的「婚育狀況聲明」)
⑹戶口簿(有隨遷的須同時提供隨遷人戶口簿)
⑺考核與體檢 (由接收單位掌握,發現問題如實申報)
2、個別材料
⑴須遷移戶口的,加附《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⑵有隨遷人員的,離異父母的子女隨遷,加附離婚議或法院判決書;喪偶的子女隨遷,加附配偶死亡證明;子女年齡超過18周歲,現仍然在中學就讀的,須提供學生證,學校證明並加蓋當地公安派出所公章,如隨遷兩名以上未成年子女的需加附擬落戶地鎮(街)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情況審核意見》。
⑶屬夫妻分居的,加附在廈一方的工作單位證明和戶口簿。
⑷一方是工人的,如需同時辦理調動手續,加附「工人調動表」和「協調表」。
⑸大中專學歷的,加附在廈繳交社保憑證(島內單位接收:大專須繳滿四年、中專須繳滿五年;島外單位接收:大專須繳滿三年、中專須繳滿四年);從廈門島外調入島內(不含廈門生源),大專學歷的,須在島外工作並在島外繳滿三年社保,中專學歷的,須在島外工作並在島外繳滿四年社保。
⑹屬照顧父母的,加附父母身邊無子女證明和派出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
⑺知青或其子女,附蓋有檔案管理部門公章的「知青登記表」復印件及派出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
⑻屬部隊家屬的,加附部隊師(旅)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準的「隨軍家屬審批表」。
註:相關表格可登錄www.xmrc.com.cn「廈門人才網」主頁底端的下載中心下載,相關證書請備好復印件。
⑦ 廈門戶口怎麼辦理
普通教育大中專畢業生入戶須知
一、我市核準的已落實接收單位的大中專畢業生在本市落戶的
〔應提供材料〕
1、市人事通過金宏網傳輸的入戶介紹信息或教育部門出具的入戶證明信;
2、本人戶口遷移證(本市戶口憑集體戶口頁或家庭戶口簿);
3、本人身份證;
4、市人事、教育局簽章的《報到證》復印件;
5、單位報到證明(單位委託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服務中心代理人事關系的,還須出具人事關系所屬的人才中心出具的介紹信復印件);
6、近期1寸證件照片2張;
7、入戶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內的應提供相關證明;入戶在直系親屬戶內或單位集體戶應提供相應戶口簿;入戶在親友戶內要簽訂《親友掛靠戶口責任書》和親友戶口簿。
二、儲備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
〔應提供材料〕
1、市人事通過金宏網傳輸的入戶介紹信息(委託市人才服務中心的還須憑廈門市儲備人才調入申報戶口證明信);
2、市人事局簽有「儲備人才落戶」字樣代筆章的《報到證》復印件;
3、本人戶口遷移證(市內院校憑集體戶口頁);
4、本人身份證;
5、近期1寸證件照片2張;
6、入戶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內的應提供相關證明;入戶在直系親屬戶內或人才中心集體戶應提供相應戶口簿。
〔落實單位後須從人才中心集體戶遷出落戶的應提供〕
1、市人事、教育局簽章的《報到證》;
2、所委託人才服務中心出示的《移出戶口證明信》;
3、本人集體戶口頁;
4、入戶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內的應提供相關證明;入戶在直系親屬戶內或單位集體戶應提供相應戶口簿;入戶在親友戶內要簽訂《親友掛靠戶口責任書》和親友戶口簿。
三、待就業的廈門生源畢業生回家庭所在地落戶的
〔應提供材料〕
1、市人事局簽有「廈門生源待就業」字樣代筆章的《報到證》復印件(同安、翔安區生源由同安、翔安區人勞局辦理);
2、市人事通過金宏網傳輸的入戶介紹信息或教育部門的入戶證明信;
3、戶口遷移證(市內院校憑集體戶口頁);
4、本人身份證;
5、家庭戶口本。
〔落實就業單位後,需遷移戶口的按第一款的規定辦理〕
四、畢業生需要辦理戶口准遷手續的
〔辦理准遷證應提供材料〕
1、市人事、教育部門簽發《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就業情況登記表》;
2、入戶在檔案代理部門,還應持檔案代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入戶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內的應提供相關證明;入戶在直系親屬戶內或單位集體戶應提供相應戶口簿復印件;入戶在親友戶內的,需入戶地派出所在《登記表》的入戶地址欄簽章;
3、當事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准遷及落戶辦理流程〕
1、憑畢業證、報到證到市人事局辦理報到手續,填寫《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就業情況登記表》;
2、市人事局在報到證上簽章,在《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就業情況登記表》上簽章;
3、市人事局通過金宏網傳輸該畢業生辦理准予遷入手續以及介紹落戶的信息;
4、憑有關材料到擬落戶地公安分局簽發戶口准遷證;
5、畢業生本人回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遷出手續;
6、畢業生遷出戶口後,用人單位或畢業生本人備齊上述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的落戶需要的資料到公安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大中專生落戶廈門推新政
大中專生落戶廈門推新政
--------------------------------------------------------------------------------
發布時間:2007-01-31
大專畢業生在廈門同一企業連續工作滿4年、中專生畢業生工作滿5年即可辦理落戶廈門手續。
廈門市人事局昨日公布非廈門生源往屆大專以下學歷畢業生落戶廈門新政策。
據悉,廈門市人事局曾出台類似政策。本次出台的規定進一步完善企業骨幹人才入廈政策及辦理流程,對申請人工作年限要求細分到島內外,並確定每年3月、10月定期受理企業申請。
廈門市人事局還表示,已在外地辦理正式就業手續的不適用這次出台的規定。
□ 政策詳解
大中專畢業生落戶條件
成為企業骨乾的非廈門生源往屆大專以下學歷畢業生人才入廈申請人,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畢業生所學專業符合廈門產業發展方向,專業與工作崗位對口等。
專科學歷畢業生須已在廈門島內同一企業連續工作滿4年(中專畢業生5年)以上或在島外同一企業連續工作滿3年(中專畢業生4年)以上,申請時又與該單位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
如申請時已離開符合申請條件單位,須在新單位工作一年以上,且擔任部門經理以上職務,申請時又與新單位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
有關工作年限均以單位為該畢業生在廈繳交的社會保險及經勞動部門鑒證的合同為依據。且業績突出,為單位發展做出一定貢獻,已成為工作單位骨幹,其表現得到本單位廣大員工普遍認可。
申請人申請時的前一季度納稅工資須達到當年度廈門市統計部門公布的「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標准」平均值,以個人所得稅納稅額為判斷標准。
未在其它地區辦理過正式就業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