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居住證過期了怎麼續期
居住證制度,就是要保障廣大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增強流動人口的歸屬感、認同感,同時提升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水平。《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北京市居住證有效期為1年,滿11個月不超過18個月即可辦理居住證簽注業務,可以關注「北京市居住證」微信公眾號,申請居住證簽注,預約郵政上門取居住證,收費25元。5個工作日居住證寄回。也可以直接到所屬派出所辦理簽注,當時就可以拿到居住證。
《成都市居住證管理規定》經2010年6月10日成都市人民政府第69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其中第十七條對居住證證件延期進行的規定:「居住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持證人應當在有效期滿前三十日內持有關證明材料向居住地址所屬受理機構辦理延期手續。未辦理延期手續的,其證件的使用功能中止。」第十八條對居住期限的計算進行了規定。
『貳』 我的居住證好像要過期了,怎麼續簽呢
辦理地點:
可以通過網路或者到居住證受理點進行簽注。各有關部門會在簽注申請受理後三個工作日內完成簽注條件核定,並向公安機關和各受理點反饋核定結果和依據。符合簽注條件的,公安機關即時予以簽注。
需要材料: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2)廈門居住證過期如何簽注擴展閱讀:
辦理條件
1、《上海市居住證》的有效期為一年,每年簽注一次
申請辦理《上海市居住證》簽注手續時,簽注當月符合申請當月處於就業及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狀態,且申請當月前12個月內累計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不含補繳)規定條件的,予以簽注。持證人應當在其《居住證》每屆滿1年前30日內,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簽注手續。
2、持證人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在60日內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
『叄』 居住證過期兩年了,現在還能續簽嗎,需要什麼手續
可以
居住證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63號)
第十條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注1次。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肆』 居住證已經過期3個月了,還能繼續辦理簽注嗎
是不可以繼續簽注的。根據2016年1月1號實施的《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注1次。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所以居住證逾期3月是不能辦理簽注手續的,需要重新辦理居住證。
(4)廈門居住證過期如何簽注擴展閱讀:
以北京市為例,居住證的辦理流程:
1、按規定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申報暫住登記。
2、公安派出所或者由公安機關委託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需要當場受理材料齊全、符合要求的居住證申請材料。
3、隨後,這些材料將匯集到區公安機關,再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鄉建設、國土資源、教育等行政部門分別審核,申請人提交的居住時間和就業、住所、就學狀況的材料將一一「過篩」。
4、從受理當天開始算起,15天內申請人就能領到《北京市居住證》。如果不符合條件的,也將由區公安機關通過受理申請的派出所或區公安機關委託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5、因法定原因需要對本條第二款規定的時限延長的,制發《北京市居住證》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30日。
『伍』 居住證過期1個月,如何補簽注
1、補簽注方法:
《居住證暫行條例》中規定: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2、其他規定:
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注1次。
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5)廈門居住證過期如何簽注擴展閱讀:
申領居住證方法:
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1、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2、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3、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4、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5、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6、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居住證
『陸』 居住證過期了還能續簽嗎
大多數地方都是可以續簽的,不過有些地方需要重新補辦,具體要去當地居委會進行咨詢。
『柒』 居住證已經過期3個月沒有簽注怎麼辦
需要重新補辦簽注。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十條中規定: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注1次。
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7)廈門居住證過期如何簽注擴展閱讀:
補辦簽注流程:
1、根據工作人員指導填寫《居住證簽注申請表》;
2、工作人員核對申辦人的居住證證件信息;
3、信息系統後台比對申請人的就業、住所、就讀信息是否發生變化;
4、列印簽注信息:經比對核定,申請人提供的信息與比對系統一致的,當場在上海市居住證上列印簽注信息;居住地址信息發生變化的同時,在《居住證》上變更居住地址;經比對核定不一致的,告知當事人不予簽注。
『捌』 廈門辦的居住證快到期了,如何在手機上辦理簽注
你好
點擊「居住證網上辦理系統」
就可以在「居住證簽注延期」選項中
遞交居住證簽注申請
『玖』 我的居住證過期快兩年了,還可以續簽嗎
1、可以續簽的
2、過期續簽問題:
(1)根據有關規定,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2)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所以,可以按照規定申請辦理居住證延期。
(9)廈門居住證過期如何簽注擴展閱讀
居住證暫行條例全文
第一條為了促進新型城鎮化的健康發展,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蓋,保障公民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第三條居住證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
第四條居住證登載的內容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證件的簽發機關和簽發日期。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的機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衛生計生等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做好居住證持有人的權益保障、服務和管理工作。
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的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將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所需費用納入財政預算。
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和完善人口信息庫,分類完善勞動就業、教育、社會保障、房產、信用、衛生計生、婚姻等信息系統以及居住證持有人信息的採集、登記工作。
第八條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居住證
『拾』 廈門居住證去年是五月二十三日辦理的到期簽注今年應該幾月份去辦理到期簽注
廈門居住證注簽辦理條件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實際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證簽發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辦理簽注。
辦理材料
1.填寫《福建省居住證簽注表》。
2.提供持證人本人的居住證。
3.代辦的,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可以由親朋代為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