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办理北京积分落户的具体流程与落户标准是怎样的
一、落户的具体流程:
北京市积分落户实行年度申报制,分为申报、核查、复查、公示和落户办理5个阶段,在时间上首尾相接、互不交叉。
具体又分为8个申报审核步骤,分别是:系统注册、关联单位、积分填报、确认提交、数据核查、查看初核结果、复查及现场审核、发布及公示。
(1)北京怎么积分落户扩展阅读
2016年8月11日,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发布。本市积分落户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每年申请一次。2018年4月11日,发布《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4月16日将正式开放在线系统,接受社会申报。
积分落户每年申请一次,当年未达到落户分值的,第二年如果符合4项资格条件,还可重新申请。届时,申请人只需登录在线申报系统查看上一年度申报信息,选择更新其中需要变更的内容,未变更的信息将保留上一年度填报的内容,只需点击确认即可。
㈡ 北京积分落户政策,是如何积分的
北京沉降点计算的内容如下:合法稳定就业指标: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评分标准,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每次累计3分;合法稳定居住指数:自有产权住宅连续居住每满一年得1分,合法出租住宅、宿舍连续居住每满一年得0.5分;学历指标:大专(含高职)10.5分,本科15分,硕士26分,博士37分。职业和居住面积指数:申请人居住地从本市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一年加2分,最多加6分。
紧密结合本市实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积分结算,是指建立指标体系,对各项指标给予一定的分值,总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人可以申请本市常住户口。第三条坚持公平正义、总量控制、存量优先、有序推进的原则,稳步实施积分结算制度。第四条申请积分结算的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持有本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连续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7年以上;无犯罪记录。
㈢ 北京市积分落户具体怎么算分
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
(一)合法稳定就业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应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投资办企业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积3分。
(二)合法稳定住所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拥有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自有住所;或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租赁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有关规定的住所;或居住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具有合法产权的宿舍。申请人需连续居住满1年及以上。
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
(三)教育背景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的,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具体积分标准为: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以上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只取得学历或学位的,可按照《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有关标准获得积分。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四)职住区域指标及分值
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请人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自有住所居住的,且取得落户资格后应当在该自有住所落户,每满1年加2分;满足上述条件且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工作的,每满1年加3分。以上情况,最高加12分。
(五)创新创业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在科技、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本市市级奖项的,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世界级奖项的,可获得相应加分。其中,获国家级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世界级奖项的最高加12分,获本市市级奖项的最高加6分。
申请人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并持股比例不低于10%,且企业近三年获得股权类现金融资达到《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有关标准的可加分,最高加6分。
上述创新创业指标各项加分不累计,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计最高分。
(六)纳税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近3年连续纳税,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及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每1年在10万元及以上的,加2分,最高加6分。
申请人近5年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每条记录减12分。
(七)年龄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加20分;年龄在45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含不满一岁)少加4分。
(八)荣誉表彰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获得以下荣誉表彰之一的,加20分:被评选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道德模范或首都道德模范;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或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国家相关表彰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
(九)守法记录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近5年在本市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每条行政拘留记录减30分。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
㈣ 北京积分落户政策,是怎样积分的
根据每年缴纳的社保年限进行计算的,缴纳一年就会积3分,居住时间达到一年积一分,申请人居住的地方从其他区域转移到市区内没满一年就会加两分,个人所得税每年能够达到10万元就可以去加6分,申请人的年龄没有超过45岁加20分。
㈤ 积分落户北京怎么办理
办理条件:
来京人员要想在北京落户需首先同时满足“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等4个条件,然后通过9项具体指标进行积分。那4个条件具体如下:
1、持有本市居住证。
2、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3、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4、无刑事犯罪记录。
如果这几项条件、指标都能达到,就可以通过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能力、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这7项导向指标计算得分。不要忘记,申请人还需要满足两项基础指标,即有合法稳定就业、有合法稳定住所。
办理地点:
积分落户,是根据你的自身情况,在满足申请条件后,就可以到市公安局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办理流程:
步骤一:明白“积分落户”的受理条件。
申办单位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在网上填写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申请表(请填写准确并注意保存提交),填写完毕以A4规格纸张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单位人事章(或公章)后上报区人事局。
(2)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a、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b、在京固定住所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租赁证或住所所在地居委会提供的居住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c、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d、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四张。
e、如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在京聘用合同、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对申办材料符合受理标准的,予以受理,转入初审程序。
步骤二:初审
(1)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端口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
(3)网上所填写的个人资料准确无误。按照初审标准进行初审,对符合初审标准的转入复审。
步骤三:告知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初审标准的,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一次性告知申办单位人事部门,待再次上报后进行复审。
步骤四:复审
对经初审后再次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对符合复审标准的转入审定。
步骤五:审定及上报
按照初审标准对申办材料进行审定,对通过审定的材料,通过网络当场提交市人事局待审批。
㈥ 北京积分落户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北京积分落户制度的规定如下:积分落户是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人,可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北京市积分落户实行年度申报制,分为申报、核查、复查、公示和落户办理阶段。
【法律依据】
《北京积分落户制》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积分落户是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人,可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㈦ 北京怎样申请积分落户
4项资格条件是指: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持有《北京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无刑事犯罪记录这4个条件才能申报积分落户,4个资格条件缺一不可,否则不能进行申报。
9个积分指标分别是:合法稳定就业指标、合法稳定住所指标、教育背景指标、职住区域指标、创新创业指标、纳税指标、年龄指标、荣誉表彰指标、守法记录指标。每一项指标都有具体明确的计分标准,例如,合法稳定就业指标是根据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进行计分,每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积3分;教育背景指标是根据申请人所取得的学历学位,可获得相应积分。申请人将9个积分指标的积分累加,得出参与申报的总积分。
8个经办步骤则是指申请人需经过系统注册、关联单位、积分填报、确认提交、数据比对、查看初核结果、复查及现场审核、发布及公示这8个环节完成申报工作。
㈧ 如何申请北京积分落户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由用人单位统一向有关部门申报。积分落户每年申请一次。
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持有本市居住证
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无刑事犯罪记录
【积分落户分值】
市政府根据年度人口调控情况,每年向社会公布积分落户分值。市有关部门根据申请人积分情况和落户分值,初步确定年度积分落户人员,并将其积分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通过后,申请人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由市有关部门对积分落户指标体系适时提出调整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