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总部在北京的银行有那些
总部在北京的银行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
1、 工商银行: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包括负债业务、资产业务和表外业务。
2、 建设银行:个人业务有存款、贷款、支付结算、信用卡、理财产品、基金保险等。
3、 中国银行:中国银行主营商业银行业务,包括公司、个人金融、资金业务、资金国际业务和金融机构业务等业务。
4、 农业银行:
①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等。
② 外汇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
5、 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的主要业务是向国家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的大中型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等政策性项目及其配套工程发放政策性贷款业务;建设项目贷款的评审、咨询和担保业务;外汇贷款业务;承销有信贷业务关系的企业债券及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等。
拓展资料:
中国进出口银行:主要业务范围:
①为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进出口提供进出口信贷(卖方信贷、买方信贷);
②与机电产品出口信贷有关的外国政府贷款、混合贷款、出口信贷的转贷,以及中国政府对外国政府贷款、混合贷款的转贷;
③国际银行间的贷款,组织或参加国际、国内银团贷款;
④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信贷担保、进出口保险和保理业务;
⑤在境内发行金融债券和在境外发行有价证券(不含股票);
⑥经批准的外汇经营业务;
⑦参加国际进出口银行组织及政策性金融保险组织;
⑧进出口业务咨询和项目评审,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贸易提供服务;
⑨经国家批准和委托办理的其他业务
㈡ 北京共有几家银行
39,
1、北京的银行最全了,3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5家国有商业银行(中、农、工、建、交)、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中信、华夏、招商、光大、民生、浦东发展、深圳发展、渤海、广发、兴业、浙商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还有北京自己的北京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还有17家外资银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美国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摩根大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三菱东京日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瑞穗实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韩国外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友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奥地利中央合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荷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法国巴黎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银行是金融机构之一,银行按类型分为: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世界银行,它们的职责各不相同。
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职责:执行货币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对金融机构乃至金融业进行监督管理的特殊的金融机构。
政策性银行:包括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职责:参股或保证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配合政府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充当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工具的金融机构 。
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等。职责: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是金融机构之一,而且是最主要的金融机构,商业它主要的业务范围有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
投资银行:包括高盛集团、摩根士丹利、花旗集团、富国银行、法国兴业银行等 。职责:从事证券发行、承销、交易、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投资分析、风险投资、项目融资等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