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国家规定婚假有几天
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80]劳总薪字29号文:
职工本人结婚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假,同时还依据原劳动部一九五九年六月一日发出的(59)中劳薪字第67号通知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的内容,我们现在通常所说的职工法定婚假为三天。
牋牋同时根据《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
⑵ 请问北京市婚假多少天
3天。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拓展资料
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劳动者结婚时给予的假期,并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这是对劳动者的精神抚慰,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对其权益的保护,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2016年6月,29个省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其中有11个省份删除了相关晚婚假的条例,与国家法律规定保持一致,仅有三天法定婚假。这些省份包括广东、湖北、四川、浙江、江西、宁夏、广西、安徽、湖南、天津、山东。
网络 婚假
⑶ 北京市婚假多少天
北京市婚假一般有10天。国家规定的婚假通常有3天,但各地地方法规有些对婚假做了延长或增加。北京的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了7天婚假,一共10天婚假。按照公司的福利制度,可以和员工约定超出10天的婚假时间,法律并不会进行干涉。但是公司不可以和员工约定婚假比10天少,或者没有婚假。
【法律依据】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六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
⑷ 北京婚假多少天
北京婚假有效期不固定。因为法律对婚假有效期没有规定,但是很多单位都会制定出一个有效期限,有三个月的、有半年的、有一年的、还有领取结婚证当年的。
需要提醒的是,单位可以根据情况规定员工请婚假的有效时间,但需要开大会宣布给每一个员工知道或在员工入职时告知这项员工守则,必须是在员工知晓的前提下,而不是你从来没听说单位的这项规定,直到去请假时才被告诉过了期限。
北京:婚假3天+7天=10天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十六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
(4)北京婚假2016多少天扩展阅读:
晚婚假天数:整个国家不一致的,有在当地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大部分省市扩展或增加婚假天数(+)的关系,也有一些直接符合规定的天数的婚假晚婚(包括关系)。
注:迟婚假的天数应以最近的文件为准。
晚婚:男人25岁第一次结婚,女人23岁第一次结婚。
根据1982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晚婚年龄在3岁以上视为晚婚。晚育指年龄超过24岁的妇女。中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是男性22岁,女性20岁。
因此,晚婚是以法定结婚年龄为基础的,青年男女超过法定结婚年龄3年以上为第一次结婚,即男子达到25岁或女子达到23岁为结婚年龄;晚育,婚后即适当推迟先生育孩子的年龄,即妇女在24周岁以上。
2016年,全国各省全面取消“晚婚假”。最初的婚假、产假和陪产假(即人护理假)相关的变化,从法规、最省的婚假是删除设定的晚婚晚育,延长生育假的大原则下,绝大多数的省份婚假天数的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29个省份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其中11个省份删除了《晚婚假条例》,不再对晚婚假作出补充规定。然后这些省份将保持他们的婚假符合国家法律,只有三天的法定婚假。这些省份包括广东、湖北、四川、浙江、江西、宁夏、广西、安徽、湖南、天津和山东。山西和甘肃保留30天的奢华。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婚假
⑸ 北京婚假规定多少天
目前,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我国的法定婚假为3天,并且,我国现在已经取消了关于晚婚假的规定。
温馨提示:每个地方的具体政策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可以向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法律依据】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
第十六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六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三十日。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照不低于休假前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但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护理假十五日,护理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一、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 死亡时, 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 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 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四、 以上规定从本通知下达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