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北京户口名下可以拥有几套房
北京户口名下可以拥有一套房。根据北京现在的购房政策,北京户口单身的话,名下至多可以拥有1套住宅;如果北京户口已经组建家庭(其中一方为北京户口即可),则可以购买两套住宅。其中第二套房子以二套名义购买。北京户口即具有北京户口,就算是北京市市民。户口为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
户口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北京市户口居民可购几套房的条件如下:
1、已婚京籍家,庭除通州外:无房的可购买两套住房,已有1套住房的可再购买1套;
2、单身京籍家庭,包括未婚、离异、丧偶家庭:在京无房的,可购买1套住房;
3、想在通州买房的京籍家庭,符合本市限购政策的前提下,还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在通州购买一套住房:
(1)已有1套住房、落户通州3年以上的京籍家庭;
(2)已有1套住房、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社保或个税的京籍家庭;
(3)京籍无房家庭。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人民银行、银监会要指导和监督商业银行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抓紧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
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有关政策执行。
(四)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财政部、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